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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慈善法草案放宽网上募捐限制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向大会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将制定民法总则,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制定环境保护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粮食法、资产评估法等;修改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此外,慈善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据了解,这是继去年审议立法法后,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行使立法权。
人大工作
今年制定民法总则
国家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计划生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和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并决定将慈善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此外还通过8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7个工作报告等,完成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各项任务。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张德江说,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
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张德江谈到去年中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等情况。其中关于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他介绍说,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机构对“一府两院”报备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开展主动审查,研究各方面提出的200多件审查建议。
张德江表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方面法律制度,做好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工作等。同时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如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
报告提出,今年将制定民法总则,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制定环境保护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粮食法、资产评估法等;修改证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目前,上述立法工作已相继启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发言人傅莹日前透露,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已再次启动,第一步就是制定民法总则,预计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落实税收法定也已有了时间表、路线图。
慈善法草案
800多人次提出制定慈善法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作草案说明时说,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是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的客观需要。
李建国说,改革开放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左右。但是随着中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尚不健全、运作不尽规范,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全社会慈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关方面还需要加大支持和促进的力度。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从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李建国说。
虽然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等涉及慈善活动的法律相继制定,国务院和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总体而言,现行慈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此外,中国目前还有5500多万贫困人口。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是中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慈善事业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李建国表示,制定慈善法,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李建国透露,2008年以来,共有全国人大代表800多人次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建议29件。慈善法草案分别于2015年10月和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和再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放宽网上发布募捐信息限制
互联网公开募捐属于草案规定的公开募捐方式之一。和二次审议稿相比,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对互联网公开募捐作出最新规定。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这一规定放宽了对具备在自家网站上进行募捐的慈善组织资格的限制,取消“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限制条件。
在此前的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中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其中,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也可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根据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民政部门可对其处以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但基于慈善目的,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关于定向募捐,李建国称,这类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公开募捐方式。此外,草案确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解密
慈善法草案如何上大会审议
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今天,各代表团将对慈善法草案进行审议。据了解,这是本届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在人代会期间审议法律案。为什么近两年来,接连有法律案上大会审议?今年为什么是慈善法草案,而不是别的法律案?慈善法草案在上会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了哪些准备工作?本报对话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为大家一一解密。
代表大会审议基本法?
基本法非基本法无明确界定
记者:很多人好奇,什么样的法律案会拿到大会上审议,什么样的法律案在日常的常委会会议上就可以通过?
阚珂:宪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规定了15项,其中很重要的就是立法权。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规定了21项,其中对立法权的规定是,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它可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是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记者:有一种说法,代表大会审议基本法,常委会审议非基本法?
阚珂:代表大会制定基本法,常委会制定非基本法,这是通常的说法,但不是法律规定。现在对什么是基本法,什么是非基本法,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界定。立法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但没有说哪一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哪一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现在这个规定不出来,原因主要是由于我们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只召开一次会议。如果我们对法律的制定做非常严的要求,规定大多数法律只能代表大会制定,常委会不能制定,这种情况下,假设某个法律案需求特别迫切,但规定只能由代表大会制定,那就一定要等到一年之后召开代表大会,这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家法律建设的需要。不过虽然没有明确,还是有一些基本的判断,国家重要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比如说物权法、合同法,这都是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刑法方面,有刑法,这也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常委会可以做修改。不用说了,宪法的修改一定是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也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慈善法草案上大会分量不够?
慈善法草案关乎民生是最好选择
记者:对于慈善法草案上大会审议,之前也有人提出质疑,觉得慈善法草案上大会分量不够?
阚珂:大家有一个误区,觉得上大会的法律案必须够分量。实际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哪个法律草案都可以,哪部法律草案都够分量。只是因为代表大会如果把所有的法律案都拿过来审,审不过来,所以分出一部分交给常委会,自己只做最必要的部分。
咱们天天说,让代表行使国家的立法权,但假设说,我是人大代表,我去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但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只有审议权、发言权,没有表决权。常委会通过这个法律时,作为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是没有投票机会的。但代表大会就不一样,在代表大会上,某项法律案通过时,是近3000名代表共同来投票表决的。所以,我们认为应尽可能有更多的法律案上大会审议。
记者:今年有别的法律草案可选择吗?
阚珂:按照现在法律规定和一些成熟的做法,每一个上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草案事先都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法草案在上大会前,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去年10月,12月又做了第二次审议,可以说时机上比较成熟。去年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法律草案,都不太适合拿到大会上审议。相比之下,慈善法草案应该说是最好的一个选择,关乎民生,代表人人都能说上话。当然,代表大会如果能够审议更多的法律案,那是更好,但是不能安排太多,会期有限。
记者:有一次审议多个法律案的先例吗?
阚珂:有。1979年的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了7部法律。可以说,一次大会审议多部法律,之前干过,但是那时是形势所迫。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就是在那次大会上审议通过的。
会前代表们怎么了解草案内容?
春节前法律草案全部邮寄到手
记者:什么时候确定慈善法草案要到大会上去审议?
阚珂:在去年12月第二次审议慈善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将慈善法草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决定。今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准备,会议上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慈善法草案作为其中的9项议程之一被列入议程草案。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份议程草案。表决以后才算正式确认,慈善法草案就被安排到大会上审议了。
记者:代表们是在会上才拿到慈善法草案吗?
阚珂:有关法律规定,由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应该在代表大会召开的一个月前,把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因为大会的时间安排不能太长,代表得提前了解法律草案,并做好审议的准备。去年12月常委会二次审议后,由常委会授权,法律委员会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之后印发给代表。是在今年1月11日把慈善法草案发给所有代表。
记者:通过什么途径?
阚珂:邮寄。当时我们的工作方案对时限作了要求,1月11日一定要把草案发出去。有关部门装袋子装不过来,法工委去了8个人一起工作,当天晚上全部发出,每个代表人手一份。其实,1月11日下午3点半,我们同时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了慈善法草案。中国人大网上有一个代表服务专区,把慈善法草案的电子版放到了那里,代表有密码可以进去。所以,其实代表在没有收到纸质版的草案时,在中国人大网站上就已经可以看到电子版的草案了。
记者:草案到手,也不一定所有代表都能读懂,怎么让代表们都参与进来?
阚珂:春节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法制委或者常委会的法工委的同志、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台联的有关同志请到北京,这是31+2,一共是33家,召开了一次会议。
会议由法律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乔晓阳主持,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向与会议的同志解读慈善法草案,同时全程录像刻制了光盘。上午做解读,下午讨论,第二天返回到各地。各地或者组织代表集体阅读讨论,或者做讲解介绍,并将代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工作班子再逐条研究。一直到3月3日前,都在修改完善慈善法草案。
慈善法草案在大会审议的程序?
会上还要经历两个阶段审议及修改
记者:慈善法草案在大会审议是怎样的程序?
阚珂:在审议之前,代表们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在说明之后,各代表团在全团会议和小组会议上进行审议。大会期间成立了大会秘书处,下设议案组,议案组的工作人员会派往35个代表团,他们负责信息传递,会议期间收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并马上传回给总部。
记者:去年立法法上大会审议时,代表们提了一千多条意见,咱们怎么在短时间内把这么多的意见搜集上来的?
阚珂:我们做了一个网络系统,同时还做了一个专用软件,可以比较方便地处理代表的意见。全国人大头一天下午做完草案说明,第三天上、下午两次审议,代表的意见陆续传回总部,工作人员会把所有意见一条不落全部搜集上来,然后按照法律草案的条文一条条地整理出来,法工委按照整理出来的审议意见来修改完善草案。
记者:代表们的意见要不要采纳,草案怎么修改,要不要修改,谁来决定?
阚珂:代表们在审议的过程中提出的意见非常重要,每一条都要认真地慎重考虑研究。法工委会先提出一个法律草案的修改稿,交给法律委员会进行统一审议。
记者:如何修改,法律委员会可以拍板吗?
阚珂:全国人大现在有九个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是排在第二的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列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程的法律案,都要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经过这样统一审议之后,法律委员会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大会主席团审议后,将法律草案的修改稿印发给代表再去审议,这是代表第二个阶段的审议,然后意见再返回来,再做一次修改,最后提交大会表决。
记者:代表们在第二阶段审议还会提很多意见吗?
阚珂:一般还会提出意见,但相对少一些,最后表决稿是根据代表的意见最后确定的。经过了60多年的实践,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可以说,现在立法的程序已经非常规范了。
相关链接
近年来上大会审议的法律案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2016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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