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首套房契税新政策

时间:2022-08-05 02:12:38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首套房契税新政策2016

  2月17日,三部门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举个例子:

  首套房买144平方米,总价15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4.5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25万元。

  二套房买100平方米,总价100万元,调整前契税需缴纳3万元,调整后只需缴2万元。

  二套房买80平方米,总价80万元,调整前调整前契税需缴纳2.4万元,调整后只需缴8000元。

  ——业内热议——

  【民生宏观评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整】:1、为什么?结构性的降低交易环节税费、增加持有环节税费是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大方向,有利于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加快去库存。2、怎么做?下一步还有继续推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个人所得税等交易环节税费有望进一步调降,国家住房银行也有望提上日程,降息可能性不大。3、房价影响?主要是对冲地产下行,去库存,不会带来全国性的房地产上涨,但一线城市在政策放松预期、信贷放量的带动下可能继续强势,尤其是北京这样在上一轮上涨中相对滞后的城市。4、经济影响?仅靠房地产不可能改变经济下行趋势。一是销售回暖是局部的,不可持续。二是库存太高,待售+在建超过60亿平米,销售很难传导到投资。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针对非一线城市的契税和营业税的减免,将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增加购房需求,加快房产流通,加快库存去化,降低库存量较大的三四线城市的楼市风险,促进楼市繁荣,进而提振宏观经济。这一政策是非常积极正向的。但是,我们也认为:

  1,一线城市虽不存在去新房库存问题,但也应促进二手房流转,也应减税。

  2,除了契税,营业税,个税也应减免。所以,未来减税还有空间。

  3.原则上应该增加持有环节税收,特别是空置房产,尽可能减少交易环节税收,促进房产流通。

  从2015年330新政之后,一系列利好楼市的政策全部都是货币政策,但是从去年四季度开始,货币政策对楼市刺激的边际效应在逐步减弱,市场也在逐步降温,所以2016年初,中央重启财税政策,可以预见:未来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将成为促进房产流通,加快结构调整,加速库存去化,促进楼市繁荣的主要政策方向。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政策调整的核心仍然以去库存为根本目标,降准、降息、降首付等都是主要手段。而减征契税只是年后政策持续宽松的开始。

  @孟祥远:去库存大招!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微评:国家救市,买房是一种信仰!

  @李大霄:重大利好消息,减少交易成本是非常正确的方向,利于房地产去库存,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对于稳定经济及股市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杨红旭:契税与营业税再下调,利好政策不断!房价继续涨!

  @张大伟:对于改善性需求有非常明显的利好。相关新闻:张大伟:新政对改善需求明显利好 1季度有望迎政策密集宽松期

  ——网友辣评——

  @做一个安静内向的人:越是这样,京沪越涨。而其他地方只剩下“再观望观望”。

  @尺木亭:房价里面已经包含了无数的税。

  @心安即是归处:黔驴技穷耳,给市场传递负面信号。

  @李跳:我觉得降价促销是最好的刺激。

  @林奇看盘:重点在这:已有1套,再购买二套房,90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评:就是让有钱的土豪继续买光库存,然后买完别卖别炒房,最起码中线持有2年,否则重重的收你营业税。

  以下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乐居注:原政策为“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宅,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5%征收契税,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成交价格1%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注:二套房契税由原先的3%降至1%或2%)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关于营业税政策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乐居注:原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