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简单解读人口计生法修订

时间:2021-02-02 20:20:30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简单解读2016年人口计生法修订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见今日本报a11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对第十八条的修改。此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而这一次修法将生育二孩由“实施”明确为“提倡”,这一法律层面的确定,必将对推动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生育意愿普遍较低,“单独”夫妇约有1000万对,但有生育二胎意愿的,去年一年中大约只有100万对,实际落实到能够生育的不到47万对。而我国人口结构改善目标的底限应是0~14岁人口所占比重由现在的16.5%调到18%,这是一条人口安全红线,这至少需要新增2500多万少儿。而根据生育专家估算,全面放开二孩生育的目标人群大约有9000万对,其中60%育龄妇女在35岁以上,40岁以上占了50%。在考虑到45-49岁育龄妇女怀孕概率极低,则有效目标人群只有6700万对左右。加之目前我国不孕不育的平均发病率升高,那么再去掉这一部分的比例,在剩余的人群中,结合放开单独二孩之后的生育意愿数据,专家估算能够有生育意愿并且能够生育的人群不超过1900万人,依旧远远低于修复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安全所需的2500多万人的底限数量。由此可见将实施全面二孩明确为“提倡”,并且在法律层面确定下来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而且这必将对相关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制定、落实和推动,产生积极的影响。

  要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除了前还要顾后。就像这次修正案草案除了修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还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规定法律修改前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这里面需要突出体现一个问题,就是对于这几十年来因为独生子女政策作出贡献乃至作出牺牲的人群的关怀和补偿问题。比如对于失独家庭的扶助,不仅仅应该继续享受原有的政策,而且随着时代发展还应当加大扶助力度,持续保证其生活需要。这么做,不但对于相关人群是一种安慰,同时对于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简单解读2016年人口计生法修订】相关文章:

人口计生宣传调研报告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版)02-16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02-18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版)02-28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修订版)02-28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版)02-28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版)02-28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02-13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解读02-18

统计法实施条例专家解读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