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解读2015出租车改革新政
在关键改革点上的定力与魄力——详解出租汽车改革新政争议点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以鼓励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向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但是对于两个文件中的具体条文,社会上有不少困惑乃至争议。12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解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
数量调控:交通系统平衡的必然选择
记者:国内不少城市好多年都没有增加出租车的数量了,这次《指导意见》也明确表示要继续实行数量调控。强化这一政策的初衷和目标各是什么?
徐文强:对于出租汽车数量进行管控,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相对比较长,特别是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高,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和加剧交通拥堵的负外部性。二是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为了避免和防止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地进入市场,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出租汽车数量失控和服务质量的降低。
《指导意见》提出动态调控出租汽车总量的要求,就是说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比方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其他二线城市,是不是要实行数量管控、怎么样来实行数量管控、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用什么样的节奏来组织实施,这需要地方城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执行。
在制定实施政策时,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以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来定期评价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地对运力的规模进行调整,这也是各地制定管控政策的依据和标准。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些中小城市,要积极地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市场调节运力的政策措施。
我们鼓励中小城市探索市场运力调节,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城市将来预期可以放开,有的城市现在也可以放开。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由于交通拥堵、尾气污染等因素,特别是道路资源的有限性,出租汽车数量管控不可能完全放开。
“份子钱”:建立利益分配协商机制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了要鼓励出租车企业协会和司机工会来平等地协商“份子钱”,这些好的措施将如何推进实施?
徐文强:“份子钱”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准确地说“份子钱”是劳动定额或者承包费,它是在出租汽车承包经营这种模式下,驾驶员按照约定,定期向出租汽车经营者交纳的费用。
出租汽车实行承包经营模式,借鉴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验,是为了调动驾驶员积极性采取的一种经营模式,实践证明这种经营模式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对于提升运营效率是有好处的。各地的“份子钱”标准和包含的项目都不相同,主要包括经营权有偿使用费、驾驶员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等费用,车辆的折旧、维护等相关费用,还有场地租赁费、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企业利润等。
对如何减少“份子钱”这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此次改革中也做了相应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份子钱”的标准,并且要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实行动态的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份子钱”的项目构成和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建立这样一个协商沟通的机制后,政府在其中应积极有为,发挥好指导作用;企业和驾驶员都要参与其中;协会要发挥好中介组织的作用。相信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机制和平台,让利益相关方的诉求都能够在其中得到充分表达。各方会找到一个平衡点,也可以实现合作共赢。
网约车价格:差异化服务与定价
记者:《暂行办法》提出“网约车”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而且决定权下放给地方。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徐文强: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相比,“网约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可以提前预知运输价格,乘客对服务和价格可以自主选择。所以我们采取了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通过运价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关于“网约车”服务价格,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非常大,还是要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进行运价管制和数量管控。如果实行数量管控,那也应当相应实行价格管制。
当前,有的“网约车”平台向乘客打折和发放奖励、向驾驶员发放补贴,这对乘客、对驾驶员都是一种非常好的体验,但是社会各界和“网约车”平台自身都很清楚,这是不可持续的。
这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想建立“网约车”与传统巡游车错位经营的新格局,“网约车”提供差异性的高品质服务。改革的制度安排不是为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也不是为了增加老百姓(50.45, 0.00, 0.00%)出行的成本,而是为了构建起“网约车”与巡游出租汽车和谐共存的发展体系,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老百姓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