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引争议
【核心提示】9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到2015年10月1日前截止。根据意见稿,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意见稿一经公布,即刻引起了业内人士及各大企业的关注和热议。
多美滋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正在对意见稿进行学习和研究。”
乳业专家宋亮也表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目前国内婴幼儿品牌数达到2000多个,各品牌配方之间差距很小,品牌和配方的混乱让消费者对产品认知度很差,不利于其对国内奶粉信心恢复。此次配方注册制的实施有助于清理多而杂乱的品牌,也有助于提升行业门槛,激励企业推进产品配方研发,提供更加适合中国婴幼儿的高品质产品。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相较于意见稿对行业的积极影响而言,业内人士评论更多的是意见稿中存在的问题。
有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
“作为消费者,以往可能面临一家企业推出的几十种产品不知所措,注册制的实施将方便消费者做选择。”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说。
在王丁棉看来,过去奶粉企业经常借助配方升级涨价,其实婴幼儿奶粉配方并没有太多的差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会遏制住这种乱象。
宋亮也表示,该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对企业影响很大,要求非常严,执行下来,基本上一个企业只能保留3个至5个奶粉品牌。通过品牌清理之后,可以进一步提升这个行业里的集中度,好的品牌可以脱颖而出,而较差的品牌自然会被淘汰。
王丁棉对此表示赞同,他说:“表面上看,意见稿确实提高了企业进入乳粉市场的门槛,但业内更多的是认为意见稿起到了精简门户的作用。”“可以肯定的是,意见稿一旦实施,国内乳粉配方将大大减少,其对应的产品也将得到精简,这将对国内乳粉企业的整合具有助推作用。”王丁棉进一步补充说。
中北蓝海FMCG品牌营销策划机构首席运营官王子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新政若实施,率先扫除的是一些拥有多个品牌的企业,而在国内市场,中小型企业是多数配方拥有者。“这是一个留大去小的过程,这样有助于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
“如果按照当前的意见稿来实施,恐怕最后只有大的乳企能够存活下来。”王丁棉说。
婴粉配方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
意见稿第十四条对配方奶生产企业的配方注册给出两个方案:方案一为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方案二要求,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对此,王丁棉表示,意见稿为什么规定“成分相差6种以及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其依据是什么?
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和西安市乳业协会(以下简称两协会)在召开意见稿座谈会时,有企业代表称,“配方的数量我们可以排列,但是婴粉配方,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营养素的科学配伍才是关健,只有科学配伍才是保障婴儿在0周岁至3周岁生长过程中营养成分选择性吸收,因为婴儿在这个阶段营养素的需求是有侧重点,简单排列是没有科学依据,只是简单地凑配方数量,是不科学的。”
另一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也表示,办法规定有6种营养素的区别,中国就算有400个配方,企业注册同质化是必然的。逼企业经营者做6种不同营养素的排列组合,而不去研发配方奶粉的科学性,这真是一个国际玩笑。
对此,在两协会整理的陕西乳品企业的意见中显示,“意见稿中第十四条提出的方案(一)中规定的6种营养素的科学依据是什么?应当给予解释;方案(二)提出的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陕西乳品企业一致认为,政府不应把市场上婴粉品牌过多的问题通过行政和技术手段来解决。应该通过市场优胜劣汰,加大市场产品监督力度,鼓励企业质量优良,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来实现。
管“内”不管“外”
相较于上述第十四条中的两种方案,业内人士更加关注意见稿的第二条表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上述表述将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限定在了国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也就是说,在国内拥有企业,委托海外代工生产的产品以及在海外拥有奶源、生产基地且直接销往国内的产品将不受上述新政的约束。”宋亮曾如此解读该意见稿。
据宋亮介绍,目前国内2000多个品牌,其中至少有一半品牌是来自海外,大多是代工生产。“纯进口品牌不受此法规限制,只会鼓励越来越多企业到海外生产,再进口国内,同时也让海外企业不再投资国内生产,这不仅减少国内就业和税收,同时将使国内奶粉生产进一步萎缩。”宋亮表示。
西部乳业协作会秘书长王伟民对此表示赞同,他告诉记者:“对整个行业来说,将会产生致命的影响,因为意见稿只管理国内生产的奶粉,对国外品牌不管。造成的后果可能是,进口品牌会从目前的`800多个迅速增加为2000个,和制定政策的初衷相背。政府可能没有这个想法,但将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黑龙江飞鹤乳业董事长冷友斌也曾称,意见稿要求很严,对国内企业来说,最重要的一条是要对国内、国外生产企业一视同仁,不能要求国内企业只能有5个品牌(系列),而国外的企业可以有好多个;不能只管国内的企业,而放任国外的企业。
“如果新规不对境外品牌、境外生产进行要求,国内市场婴儿奶粉品牌、配方泛滥的情况还会存在。”宋亮说。
王丁棉也表示,现在国内有不少企业在海外有生产基地,还有一些通过跨境电商进入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这些若都不在监管范围之类,市场的混乱则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对此,宋亮建议,意见稿应该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及流通的奶粉品牌及配方都必须经过配方注册许可。这样可以将纯进口奶粉纳入其中,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被指区别对待“羊乳粉”和“牛乳粉”
不过,在陕西乳品企业看来,对他们影响最大的是意见稿中第三十条的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为羊乳(粉)的,产品名称可标注为婴幼儿配方羊奶粉,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明每100g产品中羊乳(粉)所占比例,以及乳清蛋白粉来源”。
王伟民也认为,新政似乎有一定的针对性,羊奶粉不是不可以标注,但牛奶粉是不是也应该标注一下呢?
据了解,陕西现有45家乳品企业,其中有18家乳品企业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在这18家乳品企业里有16家乳品企业涉足羊乳粉生产。陕西羊乳行业有240万只奶山羊,有20多万户奶农,有200多个羊乳制品营销公司,有两万多生产技术和销售人员。
陕西乳品企业称,陕西的奶山羊产业已经是继苹果以后的又一个农业龙头产业,如果按照意见稿来实施,将会对陕西羊乳产业带来重大影响。
陕西乳品企业认为,羊乳婴粉在我国婴幼儿配方市场里面占有的比例很少,每年只有35个亿,属于小乳品品种,对牛奶粉的婴粉并不构成冲击,只是一个补充。由于羊乳婴粉数量少,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应该给予扶持。
在两协会整理的陕西乳品企业的意见中也显示,“对牛奶粉和羊奶粉也应一视同仁,《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为羊乳(粉)的,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明每100克产品中羊乳(粉)所占比例,以及乳清蛋白粉来源’。我们认为这条规定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如果非要标羊奶粉的含量,我们意见请牛奶粉也同样标出牛奶粉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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