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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创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时间:2021-01-06 13:34:29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2015上海科创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上海科创中心系列出入境政策实施细则》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对海外人才出入境的政策共有12项新政:年薪60万以上、缴纳个税达12万以上、在沪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外籍人才,将可直接在沪申请永久居留……

  一、海外人才认定的标准

  (1) 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 需挂钩工资和税收,参照上海市上一年度人均工资水平的倍数和纳税标准进行调整。今年定为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在沪就业外国人。

  (2)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或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认定并出具证明的外籍人才和港澳特殊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

  (3) 经科创“职业清单”所属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由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科创主管部门认定的.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

  二、海外人才可申请永久居留

  (1) 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只要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上海已经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永久居留。

  (2) 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可以申请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3) 经科创“职业清单”所属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提供企业聘雇合同和担保证明,可以申请加注“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工作满3年后,经担保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同时审批时限由原来180日缩短至90日。

  三、外国留学生来华工作取消2年工作经历要求

  现在,外国留学生凭国内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计划书或创办企业证明,就可以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有效期2年,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而以前需有2年工作经历。

  四、口岸签证更加便利

  对计划来上海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如果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投资证明或者创业计划、生活来源证明等,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向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持有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证明或科创“职业清单”所属企业担保证明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华的,可向上海口岸签证机关申请R字(人才)签证入境;持其他签证来华的,有人才证明或担保证明的,可在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

  五、非沪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须提交社保证明

  原来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从7月1日开始,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除赴港澳定居外各类出入境证件,不再提交其他证明,也不用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了。

  六、“菲佣”也可随同入境了

  此次新政也突破了原“外籍人员不得受聘从事家政服务”这一限制,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后,可以申请为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但每个家庭只能聘用1名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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