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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湖北创业就业28条新政
8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五部门召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3场,向社会公布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新政被称为“湖北积极就业创业政策4.0版”。从2002年服务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1.0版,到8月5日公布的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的4.0版,“升级版”新政最大的亮点是28条中有12条直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扶持项目。
网络创业者信誉良好可享贷款贴息
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者,首次纳入我省创业扶持范围。新政提出,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这意味着,在淘宝等平台开网店,也可以享受到上述创业扶持政策。“这在以前是没有的,我们考虑到很多创业者是大学生,他们需要创业支持。”省人社厅就业处负责人说,为保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公平性,对于网络创业者,要进行严格的核实,防止有人注册空网店假网店来骗取贷款。
科研人员创业高校老师可保留5年人事关系
新政提出,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并签订合同,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落实小微企业暂免营业税政策
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调整为3年以上。
创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可在3年内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在国家标准基础上上浮了30%。强化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
小微企业招应届生补贴一年社保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以武汉中心城区最低工资1300元/月为例,可给予780元/月的见习补贴。
对没有人员失业、依法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给予不超过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额50%的稳岗补贴。
8月5日发布的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誉为“湖北积极就业创业政策4.0版”,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28条,其中亮点纷呈,含金量高,操作性强。
数说湖北就业创业
新增就业
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0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58万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7.95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4.4%、77.88%和79.5%。截至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3.02%,低于4.5%的控制目标,低于2014年底的3.10%。
稳岗补贴
上半年,全省发放稳岗补贴2.11亿元。自2011年政策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发放稳岗补贴21.3亿元,惠及企业16975家次,稳定岗位499.9万个次。
就业创业培训
上半年,全省人社系统培训城乡劳动者27.2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0.74%。其中,开展创业培训5.75万人,再就业培训8.09万人,大学生就业培训1.4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11.97万人。
春风行动
2015年举办各类招聘会1037场,组织3.6万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110多万个岗位,172.8万人次进场,60余万人达成用工意向,组织4.6万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创业担保贷款
上半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745笔、19.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4%、15.34%;累计发放27.6万笔,205.3亿元,到期还款率98.7%。
湖北五部门强力推进创业创新
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纷纷出实招、出新招。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就业创业新政。
省人社厅:支持各类人群创业
省人社厅副厅长董长麒表示,大学生创业,实施“创业引领计划”,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创业孵化场租水电费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残疾人创业,实施创业“双百工程”以及残疾人创业扶持计划;开展“巾帼创业”和妇女“手工编织”创业项目;对科技人员创业,细化和落实离岗创业政策,在专家选拔中单列指标,选拔创新创业类人才……“针对不同的人群创业,我们实施不同的支持办法。”
省财政厅:筹集28亿专项资金
资金不足是创业过程中最大的坎。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财政筹集28亿元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从2014年起,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从就业资金中安排1亿元,支持全省市、州、县及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项目建设,明年将全面投入使用。
今年,省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采取与各地人口数、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就业资金滚存结余和财力困难程度等因素挂钩的分配办法,突出资金分配公平性。
省地税局:半年减免税收近7亿元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该局针对促进创业就业、支持科技创新、鼓励个人创新、降低融资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等五方面,出台了50条具体政策,是干货十足的“黄金五十条”。例如,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21.69万户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减免12.73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省24万户小微企业享受营业税减免6.36亿元。
省教育厅:大学生创业走在全国前列
大学生创新创业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大学生创业支持措施走在全国前列。
据悉,我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措施。目前,我省已将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高校创业计划纳入省财政扶持范畴,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促进作用。
2011年起,我省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坚持以基地建设为载体,通过项目带动创新创业。目前各大高校已经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成果丰富、示范效应强的平台基地。
省工商局:有条件允许“住改商”
小区内住所经商是否合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介绍,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将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要求,对住所改用商业经营的,只要符合安全节能环保不扰民等规定,同时取得了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及利害关系人同意的,都可以登记。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继续免收登记证照费,减轻创业者负担。加快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上半年,前置审批事项减少到39项。在宜昌、黄石、荆门等地积极探索“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黄石、荆门试行全城通办登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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