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根据《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通过,标志着实行近20年的中国养老金双轨制将谢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照工资的20%和8%共同负担。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体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将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这意味着,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基本一致。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职业年金”是《决定》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关键词。《决定》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钟仁耀说,职业年金实际上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通过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职业年金,可使得这次基本养老制度改革前跟改革后的待遇水平不变或基本上不变,甚至是略有上升,这样可以解决一个公平性问题。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而在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这意味着,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不再与职级挂钩。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和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
《决定》的.发布,意味着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并呼吁的养老保险并轨终于有了路线图。不过,养老金并轨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的并轨方案只是养老金并轨过程的第一步,离真正的并轨还有一段距离。首先,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和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和中人,不可能立即并轨。其次,下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和上浮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大约需要8-10年,届时二者大概仍有10%-20%的差距。第三,养老保险目前还存在个人缴费是小头,基金支付和财政补助才是养老金构成大头,所以并轨之后,还有个“找钱”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财政肯定要拨款,此外国有企业的增值资产可拿出来充实养老金。还可以发行债券,减轻当前的财政压力。
http://www.cnrencai.com/【《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解读】相关文章:
2017奉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政策02-19
解读职工养老保险12-13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解读」12-06
广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方案08-04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交05-15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11-1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及标准03-19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有哪些05-15
事业工作人员被开除后-如何申请养老保险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