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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失业后两个月内可申领失业保险
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政府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如何保障失业者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由谁来缴纳、如何缴纳的;个人失业后,是不是随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自由职业者是否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外来员工是否也享受厦门的失业保险金?等等,都是大家经常关注的问题。昨日,本报“嘉宾接热线”栏目推出的话题是关注失业保险,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叶勇副科长。
“外来务工人员如果不是要离开厦门,您没有必要提前将失业金领取出来,因为失业保险缴费是累计计算的,缴费时间越长,领取的金额越多。”昨天,对一些咨询是否要赶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读者来电,接线嘉宾为大家做了这样的回答。嘉宾说,除非外来务工人员要离开厦门,否则,不用着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越长,失业保险金账户累计的钱越多,领取的金额就越多。
嘉宾介绍,我国的失业保险政策覆盖对象是逐步扩大的,扩大的原则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人即使在失业状态中,也能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执行的《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与过去的相关规定相比,首先是扩大了失业保险覆盖面。将失业保险的覆盖面从原有的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扩大到了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外来员工)。
其次是在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上有两个大的变化:一是提高了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二是单位职工从不缴费改为缴费,这样再加上财政补贴,就形成了单位、职工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失业保险的制度。
再次是给付标准由依据原来的连续工作年限改为累计缴费年限。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给付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划分了三个档次,第1档为最低工资的85%(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第2档为最低工资的90%(缴费满5年,不满9年的),第3档为最低工资的95%(缴费满9年以上的)。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另外,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大大放宽,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即可领取:第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针对读者来电咨询的其他相关具体问题,嘉宾均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对读者咨询较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问题,嘉宾特别提醒说,个人失业后,应当持失业前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2个月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向社保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否则,失业超过两个月时间还不办理的,本次失业就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我市从去年8月1日起
执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金 实发金额
第1档 638 20 658
第2档 675 20 695
第3档 713 20 733
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金 实发金额
第1档 595 20 615
第2档 630 20 650
第3档 665 20 685
备注:第1档为最低工资的85%(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第2档为最低工资的90%(缴费满5年,不满9年的),第3档为最低工资的95%(缴费满9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