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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语录

时间:2020-12-30 18:17:17 名人语录 我要投稿

韩非子语录

  韩非子,战国晚期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今存《韩非子》五十五篇。本文将介绍韩非子语录。

韩非子语录

  韩非子语录: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

  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

  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以肉去蚁蚁愈多,以鱼驱蝇蝇愈至。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说:“法、势、术三者不可缺少,“法”是指法制、法律;“势”指权力、权威;“术”指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也就是政治手腕。”

  韩非子说:“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然后一行其法。”

  韩非子说: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

  韩非子说: “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於法之外,不为惠於法之内,动无非法。”

  韩非子说:“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

  韩非子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是以志之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故曰:自胜之谓强。

  爱臣太亲,必危主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

  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

  黄帝有言曰:上下一日百战

  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是以主有所善,臣从而誉之;主有所憎,臣因而毁之。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

  【拓展阅读】

  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战国时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是韩王歇的儿子。他口吃,不善言谈,而善于著述。韩非与李斯同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能,才学超人,思维敏捷,李斯自以为不如。他写起文章来气势逼人,堪称当时的大手笔。凡是读过他的文章的人,几乎没有不佩服他的才学的。他还是法家的代表人 。

  韩非虽然师奉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在战国末期新形势下,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却“喜刑名法术之学”,并“归本于黄、老”,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生于战国七雄纷争之世,在战国七雄中,韩国是最弱小的国家,他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寄希望于韩王安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孤独悲观,大失所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始皇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但秦始皇却不知这两篇文章是谁所写,于是便问李斯,李斯告诉他是韩非的著作。秦始皇为了见到韩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韩国。韩王安本来不任用韩非,在形势急迫的'情况下,于是便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始皇见到韩非,非常高兴,然而却未被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谗害,他们诋毁地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始皇信以为然,就把韩非交给法官审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始皇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秦始皇后来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韩非已经死了。(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从此结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尤为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梁启超的《韩子浅解》尤为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功力深厚。

  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

  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之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

  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

  圣人之治民,先治者强,先战者胜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

  涵掩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

  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探其怀,夺之威。主上用之,若电若雷

  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右丈者,可亡也

  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