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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

时间:2021-02-28 17:29:44 邀请函 我要投稿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全国助残日,以下是小编推荐的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欢迎阅读!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一)

  在第XX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区残联、区妇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将携手举办一场单身残疾人交友联谊活动。

  本次活动全程免费,并精心设计了才艺表演、活动游戏等项目和近距离接触环节,活动结束后还将提供交友跟踪服务。

  只要你是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在20周岁以上的单身肢残、听障、视障、语障的残疾人都可报名。同时也欢迎有意与残疾人交友的单身健全人人士参加。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到4月30日

  报名方式

  1.通过村、社区协助向街道、乡镇残联报名

  2.向大港风红娘工作室(星中路2号,芝兰社区一楼,86123599,微信公众号bl_hhn)直接报名(需填写《北仑区首届残疾人交友联谊会申请登记表》)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6123229或各乡镇、街道残联。

  玫瑰相约、心手相连,因为有你、所以精彩。本次活动将让参与者体验一次别开生面的交友体验,希望广大单身残疾朋友和社会爱心人士踊跃报名参与,展示自己,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情感归宿。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推荐身边的单身残疾人参加。活动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我们将会根据报名顺序通知参加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如您没有接到通知,请关注我们下次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二)

  各镇街、区直局以上单位、各商协会会员企业:今年5月17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为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信念,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拟于5月15日在番禺区行政会议中心大礼堂举办以“放飞心中梦想·扬起生命风帆”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下午2:20—5:10时

  活动地点

  番禺区行政会议中心大礼堂

  活动议程

  (一)颁奖仪式

  1、播放区残联工作总结片;

  2、区政府副区长、区残联主席麦洁萍致辞;

  3、市残联领导致辞;

  4、为20xx年番禺区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20个突出用人单位颁奖;

  5、为番禺区首届残疾人书画比赛获得者颁奖;

  6、为番禺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首届演讲比赛获奖者颁奖;

  7、番禺区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启动仪式。

  8、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一先讲话;

  (二)拍卖首届残疾人书画比赛获奖书画作品

  (三)访谈及演讲

  1、访谈韩丽嫦(沙湾镇残联理事长,镇街残联理事长代表);

  2、张小敏(广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插花冠军,残疾人职业技能能手代表,肢残三级);

  3、梁树辉(康复中心特殊教育老师代表);

  4、江海豪(石碁镇专职委员,番禺区十大好人;专职委员代表,肢残四级);

  5、何锦玲(广东省自强模范,残疾人自强创业模范代表;视力一级);

  6、番禺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首届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演讲。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三)

  春暖花开,玫瑰有约。为给广大单身残疾人朋友搭建相亲交友的平台,让大家在欢乐、融洽的气氛中结朋识友,寻找爱情,在第XX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区残联、区妇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将携手举办一场单身残疾人交友联谊活动。本次活动全程免费,并精心设计了才艺表演、活动游戏等项目和近距离接触环节,活动结束后还将提供交友跟踪服务。只要你是符合婚姻法规定,年龄在20周岁以上的单身肢残、听障、视障、语障的残疾人都可报名。同时也欢迎有意与残疾人交友的单身健全人人士参加。参加本次活动的朋友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自愿参加,所有风险自担。活动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到4月30日。你可通过村、社区协助向街道、乡镇残联报名,也可以向大港风红娘工作室(星中路2号,芝兰社区一楼,86785599,微信公众号bl_hhn)直接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北仑区首届残疾人交友联谊会申请登记表》。咨询电话86781229或各乡镇、街道残联。

  玫瑰相约、心手相连,因为有你、所以精彩。本次活动将让参与者体验一次别开生面的交友体验,希望广大单身残疾朋友和社会爱心人士踊跃报名参与,展示自己,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情感归宿。也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推荐身边的单身残疾人参加。活动名额有限,报名从速。我们将会根据报名顺序通知参加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如您没有接到通知,请关注我们下次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邀请函(四)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省的残疾人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科学健康的发展,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兜住底,保证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迈向小康社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为此,我们要以第XX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为残疾人解难事、办实事,组织开展好我省的全国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

  二、活动背景

  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十二五”期间,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省、地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试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0.11%,约为11.1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由于儿童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随着孤独症儿童的数量还在持续增大,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民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4、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内容,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助孤独症儿童接受教育。

  5、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各级残联要积极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帮助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各市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康复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市残联要提早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就第XX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工作进行汇报沟通,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做好助残日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二)各地要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报道当地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况和需求,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

  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联组织积极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孤独症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三)各地在组织开展当地媒体走基层活动的同时,配合全国“百家媒体走基层”和省级的集中采访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况,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实施模式,宣传视角下沉,积极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报道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优秀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短信、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媒介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了解和重视,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情况汇总

  各市要早动手、早安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圆满。

  要做好典型经验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分别于5月10日前和5月22日前把当地组织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报省残联宣文部,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地址:太原市劲松北路5号(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省残联宣文部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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