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税法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税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税法心得体会1
税法是我们学会计专业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还没接触它之前,就听别的会计科目老师说过税法的重要性与它的难度,通过这学期的学习,在老师的带领下确实掌握了一些技巧和方法。
税法这课说句实话很枯燥无味,零零总总的会计科目,各种税率,征收方法等,条条框框太多,刚开始时上课时真的让人提不起精神,还有老师教书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用图形合理的解释,使人很快就能明白,比看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好理解,使抽象变得更形象。
通过税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知道会计人员的重要性,使我懂得了如何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怎样公平公正地做好纳税工作,使我在将来要从事的会计工作中懂得不断加强和税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同时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新税法的内容,根据新税法的要求,调整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务风险;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做好会计处理和税收衔接中的细节问题的同时,懂得不断提高自己专业水准,以便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我对所从事的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税务知识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在今后我一定将学以致用,把新的业务知识真正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去。
我学习税法最主要的心得是要想把税法学好还是要多做习题,只有在做的过程中才能找到问题,发现问题,要理论结合实际,才更有助于我们记住。税法是一门文理兼有的学科,它既要求我们有一定的数学基础,同时由于它是法律性学科,当然要求我们具有良好的记忆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发现有些法律条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改变,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留意这方面的信息,以便于与时俱进。
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 。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
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
下面我从内容方面写写我的心得吧,我觉得最难掌握的还是增值税,这可是难点,光看书的篇幅就知道,我一直很模糊,为什么要教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在学会计基础的时候就有接触,可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在借方,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贷方,经过税法老师的精彩解释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真谛。还有消费税,原来不是所有的销售行为都要交消费税,只是对特定的适用。比如奢侈品,烟酒,化妆品等。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烟酒、化妆品、奢侈品会那么贵,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的。对于营业税,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大学食堂的饭菜比在外面买的便宜的原因,原来学校食堂是不用交营业税的。
与此课程相关的课程我们还学了税务会计,我了解了税务会计与税法的一些区别。
(一)会计与税收在原则上的差异
1.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谨慎性原则有不同的认识
新会计准则认为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在依据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不会低估损失或负债,也不会高估收益或资产;而税法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是避免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减少税收收入流失现象的发生。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会计人员凭经验所做的估计,并不一定真实的发生;而税法认为除非损失确实发生了,费用才可以被扣除。
2.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对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认识不同
新会计准则认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企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税法只依据权责发生制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依据收付实现制来计算其他所得。权责发生制增加了会计估计的数量,税法会采取措施防范现象的发生。
3.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理解不同
会计认为会计核算仅以企业交易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是不全面的,应以企业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进行核算,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如果税法承认巨额坏账准备,将会严重损坏所得税税基,因此税法一般不接受会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4.会计与税法对可靠性原则的重视程度不同
会计在一些情况下会放弃历史成本原则,为确保会计信息是相关的,新会计体系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税法始终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运用,因为征税属于法律行为,对证据的可靠性要求加高,而历史成本恰好具备较强的可靠性。
(二)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的差异
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一直存在差异,新会计准则施行后,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还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并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对取得固定资产的计量方面,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时依据的是其取得时的成本,而税法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并没有作理论性的规定。新会计准则施行后,会计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上允许企业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税法则限制了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会计与税法在损益计量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差异,如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合同或协议销售商品后获得的价款的收取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而税法仍利用销售商品的名义价格来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应该缴纳的税金。
我还知道我们每个公民有一定的收入就要交个人所得税,我们履行了纳税的义务。以前总是不知道个人交税的程序和时间,总是糊里糊涂,现在都知道了,学了这课还真让人受益匪浅。
虽然老师由于时间原因还没把课讲完,但有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我们自己在花点时间应该可以把它掌握。在最后我要谢谢税法老师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给我们讲课,从来没有浪费一点时间。老师你辛苦了。
学习税法心得体会2
对于税法税收这些名词,在以前的课堂上经常有所接触,也了解了许多目前国家出台的一些税法,例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等。诸如此类,各种税法都有着各自的体制结构,各自的效力等级,实施办法。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企业跨国经营活动日益增多,交易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市场在全球的资源配置中将发挥基础性作用。新的经济环境客观上给各国税收制度带来了重重压力。
在我看来,中国税法立法数量多,涉及面广,其中法律规范的内容还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性。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税法体系。但凭心而论,其立法、执法、司法皆不能令人十分满意。
在各种税法之间,没有完美的'融合与联系,一些税法制度也存在着许多的漏洞,这样才得以造成许多个人或企业偷税漏税。一些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低化,研究各国税收法律之间的差异,策划个人或集团内部财务节税计划,以规避纳税。
外资企业都各有避税秘方,虽然说避税违反了税收立法意图,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但避税并不违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税之说。正因如此,很多外资企业采取各种招术,以达合理避税的目的。例如转让定价,这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不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它们往往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减轻。
单看某一种税法,比如燃油税,这一税法出台,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并覆盖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颁布此法初衷是为了以税代费体现多用多缴的公平原则以及推动环保。规定本已注定燃油税成效打折,在实际操作中状况更是堪忧,时至今日西部仍有不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在违规收费。公路三乱不仅没解决反而因国家拨款不够而更凶猛,本应取消的公路收费并未完全取消,而新增的燃油税却一点也不能少,双重收费实质是在增负,这与燃油税维持公平的初衷是完全背离的。出门坐车打的,消费者也需要出燃油费。另外,燃油税不仅未能推动环保,甚至成为了环境污染的间接推手。由于燃油税是在炼油厂环节征收,于是很多加油站以调和油来逃税,这已成为油品市场的新兴潜规则。这种局面,无不令消费者车主担忧。自己掏了钱,却没能买到真正的燃油,间接的成了污染环境的高手。这些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本身就还是和税法的实施有着密切关系。因此我觉得,无论是什么税法的建立,好像都会让商家找出可乘之机,偷税漏税,最终却因这些税法产生了一序列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觉得中国税法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新法律的实施存在各种难度,然而在艰难中前行,就必须慢慢进步改善,以保障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这样才算是这一法律的成功实施。
学习税法心得体会3
1、总体方法
注册会计师以其崇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经济回报而著称,因而许许多多的人都以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为目标,无论他或她是否来自于会计专业,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的难度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因而所谓的一些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法也就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其实从一个过来人的角度来看,成功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方法与学好其他科目的方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一定要说一下的话,我认为以下三点:
首先,你要有强烈的愿望。这意味着你要明确你自己是愿意考注会的,而不是什么其他的事情逼迫着你不得不做。道理很简单,如果你不是自愿的,那么在学习的时候你总愿意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来推迟学习的开始时间。此外,如果不愿意做,你就不会学的深入,那么自然对问题一知半解,而以注会考试的难度,这种对问题的理解程度自然是不能通过考试的。
其次,要有明确和合理的目标。总体的目标是很明确的,那就是通过注会考试。但仅仅有总体的目标是不够的,你还需要制定明确而合理的中期,甚至短期目标。所谓的合理的中期目标是指你在这一年内准备通过多少个科目,诚然我们听说在09年有一些同学一次通过了6门,不过这些同学有些是全脱产的奋斗了10个月,有些则是往年学过的。因此,我衷心的希望所有的学友们能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可以用以学习的时间等等来安排每年的考试科目。而对于短期目标就要同时注意合理和明确。所谓合理是指要量力而行,也就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完成的学习量。当然在开始的时候可能由于对具体科目不熟悉,而没有能制定出合理的学习量,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节,但是所制定的学习量应当是在在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底线后就逐渐增加的。而所谓明确就是要让自己明确的知道自己是否完成了学习的任务,如果没有完成的话,差了多少。
最后,一定要分清每天工作的主次。我希望每一个学友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考注会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注会,而不是其他的应酬。具体的做法是一切其他的活动应该为注会让路。举例来说,如果在看电影,打游戏,出去吃吃喝喝和复习注会之间进行选择,那么一定要选择学习。以个人的`经验,学习的时候一定要去大学的自习室,而且不要携带任何娱乐设施,如果一定要带电脑听课件的话,就要确保将电脑里的其他东西清理干净并且使电脑无法上网。
2、科目心得
我今年考的是财管和税法,因此我就只谈谈这两科的复习方法。
对于财管而言,理解思路远比做题重要的多,我认为学习财管最主要的是对于几个要点要做到可以明确从头到尾说出每一步应该做什么。而后才是适量的做题。这是因为财管是一个明显可以分成几个大的知识点的学科,而抓住了这些知识点也就意味着解决了绝大部分考题。
对于税法而言,我并不赞成背诵法条,而应该通过做计算题来熟悉相关的知识。在开始的时候可以一步一步的做较为简单的单选题,而后再做计算题和综合题,等所有的知识都理解的差不多了,在去做多选,而后对于多选中考的比较偏的内容进行记忆。
3、我喜欢的老师
财管的田明老师是老牌名师,其讲课水平已经得到了全国考生的公认。而新东方的某些班次请田明老师进行极为细致的讲解,相信只要认真听讲并且进行适当的复习,一定可以通过财管考试。
值得一提的是财管的陈忠星老师是一个非常负责的老师,她给我的感觉更像初中时的班主任,她可以给你讲一道题到很晚,直至你明白为止。
税法的杨军老师是一个一线的注册税务师,他的业务水平十分的纯属,因而对于注会考试越来越偏向实际的风格有着很好的把握,而在讲课时他可以用现实中的一些例子让你深入的理解税法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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