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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3-11-22 12:02:2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经济法心得体会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法心得体会

经济法心得体会1

  经过几周的学习,我们把《经济法学》这门课基本学完了,但我说的“学完”仅仅是指本学期我们不用再课堂上学习《经济法学》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会应用多少,这是因人而异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课本的理论知识上,先积累理论知识,以便以后能够实际运用才是我们学习它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珍惜课堂上的学习,还要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刻关注经济法。

  以前,我们大多只是简单地学习了一些法律常识,了解到法律作为一种无形的“鞭子”无时无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它约束了我们一些权利并规定一些指责,但同时它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它促使着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学习一门专业化的法律学科是从学习《经济法学》开始的。

  我认为学习《经济法学》这门课的过程是一个愉快、享受的过程,原因有二:

  第一,个人兴趣。说实话,对它产生兴趣首先是因为我对学习法律知识一直有较浓的学习兴趣,古语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在封建社会,很多情况下这是一句空话,但是在民主制不断完善的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成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天关注各种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击邪恶、维护正义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联系国家与人民的桥梁,是维护个人及社会利益的“通行证”。《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学科,并且贴近我们的'工作与生活,这就更加让我有信心学好这门课。

  第二,老师多样的教学方法。法律是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如果仅仅按照课本学习理论,我认为是极乏味的。而老师采用一节课讲理论,一节课看相关视频—《大国崛起》或《激荡三十年》的方法让我感觉学习这门课既轻松又有意义。并且老师在讲课本理论的同时,结合它自身经历或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来让我们更好、更深刻地理解课本知识。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在短短的几周学习过程中,让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的有三方面:

  1)课本知识教会我很多经济法常识,其中给我印象更深的是第二编经济组织法中的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编市场监管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和老师补充的《劳动合同法》;

  2)看视频《大国崛起》后的心得体会;

  3)看《激荡三十年》回顾中国企业发展。

经济法心得体会2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

  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

  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

  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

  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

  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

  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说它有边缘性是指它仅涉及有关法律部门中的一部分内容,不是全部内容。国际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调整对象、法律渊源等方面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国际商法有联系、有区别。参加农场经济将发展。

  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法律渊源。先说主体问题。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实际参与人和实施者。不是指立法主体,也不是执法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作为一般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国际货物卖、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国际税收征管方面,在国际争议解决中,个人的可以成为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不过,个人受财力物力的局限,他们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是主要的主体。法人:包括公司、跨国公司与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最重要的主体。法人可以参与所有领域的经济活动。

  国际组织:是国家直接提供条约、公约、协议建立起来的法律实体,根据建立该组织的条约、章程行使权力和义务。国际组织有自己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具有参与特定的经济和民事活动的能力,例如,联合国下属机构就从事某些采购活动。此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规范对国家实施的经济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关系主体。国家从事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行为,通常由其授权的政府机构实施。国家可以参加2类经济关系:作为管理者,依据国际经济管理法对跨国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和管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可以参加各种民事活动,受国际经济交易法调整。在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调整对象方面,国家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所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只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它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在政治、外交、军事、领土方面的关系,经济关系虽然也属于其调整范围,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也不一样,国际私法是冲突法,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参加一定的民事关系,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私法只限于为调整跨国民事活动提供寻求准据法的指引,并不直接调整国际经济和民事关系。再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的来源和表现形式,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也不同。

  主要有:国际条约:包括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正式的国际条约、协议具有国际法的效力,对于参加国有约束力,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国际条约按照其内容不同,有限可以直接在司法中适用,有限不能直接适用,有的属于强制性规范,例如,WTO规范,有的属于任意性规范,例如GSG。国际商业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颁布的规范化的商业惯例,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习惯和习惯做法。虽然国际商业惯例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由于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承认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由于许多商业合同中直接并入了商业惯例,承认他们的'约束力,致使国际商业惯例成为调整商事交易的,事实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广泛地使用商业惯例,这和国内商业交往不同,是一个特点。国际商业惯例如:《国际商事合同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内立法:包括国内判例法和制定法,不是所有的国内立法都属于国际经济法范围,只有那些调整国际经济领域活动的民商立法,涉外经济立法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通常,一国的法律只具有域内效力,当某种国际法律关系与该国具有属人或属地的密切联系时,或者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采纳了某种国内法作为调整国际交易的准据法时,该国的国内法具有域外效力,于是,国内法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国际组织决议:一项重要的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IBRD)都主持制定了某些国际协议和决议,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般原则和规则,该组织成员国在制定国内政策法令时,应遵守国际组织制定的协议文件和发布的决议。国家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作用,通常是经过国家完成的。

  三、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是四大民事权利之一,知识产权是和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相区别而存在的。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其他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作为法律所确认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

  1、权利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物,而是知识、信息等抽象物。

  2、权利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域外效力的取得,对著作权而言,依赖于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协定即可;专利权、商标权则必须由他国行政主管机关的确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3、权利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无法永远存续。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知识产权受到保护,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是受保护客体,而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

  四、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过去,人们常将专利权、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的效力理解为一种权利人能积极实施和利用的专有权。其实不然,知识产权的本质不在“行”,而在“禁”上。《专利法》第11条以排他性的方式表述了专利权的内容,即专利权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显然,法律上并未明确专利权人就必然享有其实施权。事实上,在专利领域存在着大量的改进专利(也称从属专利),它们是建立在他人专利(在先专利)基础之上的。这类专利的权利人未经在先权利人的同意或未经强制许可是不可实施自己的专利的。可见,专利权人对自己专利的实施必须以这种实施不与他人的在先专利权或其它在先权利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相抵触为前提,专利权只不过是一种能禁止他人非法实施的权利而已。同样,著作权也是一种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作品具有多种利用方式,在各利用行为上设置相应的独占支配权利,则构成《著作权法》第10条确定的各分支财产权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的规定,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34条,第36条第二款、第39条第二款也规定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时,除须取得该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外,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于这些规定,可以认为,原作品权利人对演绎作品能够主张一定的权利,换言之除演绎作品著作权外,原作品著作权的效力也及于演绎作品的利用。因此,演绎作品的作者虽对其作品享有依《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数项财产权利,但其利用方式只要侵犯了他人的作品(即原作品)权利,也不可为之。

  可见,知识产权这种支配权的核心是禁止权,即禁止他人对成果信息的非法利用的请求权。对权利人而言,只要禁止无原权人的非法实施或使用就可保持或恢复原有的独占状态。因此,可以说传统知识产权在禁止他人特定利用行为这点上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采取的特定行为禁止手法并无二样,两类型在制度设计上,均以(或应从)赋予禁止(非法利用)请求权为出发点。

  然而,不同的知识产权对其相应信息的排他支配强度和性质是不相同的。除商业秘密仅是一种以保密性为条件的事实上的独占支配,并未严格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支配权外,属工业产权的专利权和商标权表现7为对相应信息的绝对的支配权。比如专利权具有遮断效(Sperrwirkung,可译为阻止效),即专利权人不但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支配权,而且对他人独自开发出的同样的或实质相同的发明创造也享有支配权,他人取得权利的可能性因此受到阻止。专利权的这种效力表明专利权是绝对的独占权。而著作权却不具备遮断效,即著作权人只对自己创作的特定作品信息享有支配权,他人创作的作品信息即使客观上与之相同,只要不存在剽窃行为,他人同样取得著作权。可见,著作权只是相对的独占权。

  我国新刑法即97年刑法,其分则共有十大类罪名,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经济法心得体会3

  这个学期是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们接触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经过近一学期的课程的学习,同时在老师平时的悉心教导下,我对国际贸易这门学问有了崭新的认知与了解,并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更加深刻的感想。

  我学的专业是市场营销专业,《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属于学科基础选修课。但是我选择了学习这门课程,因为我深知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的,或者说大型企业开展国际营销活动与国际贸易是分不开的。从20xx年的金融危机就可以看出: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普遍缩水,与此同时,全球各大企业也面临重大困境,特别是对营销活动的开展,其业务依赖于其他企业的国际贸易,一旦这些企业的国际贸易量减少了,企业的营销活动也难以展开。因此,在当今这样一个全球化的环境下,学习市场营销必须对国际贸易有所了解!

  一、课程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是商品和劳务的国际转移。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它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这本教材中虽然没有在目录中明确标明整本书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部分,但经过到现在为止近一学期的学习,可以看出这本书也是在结构分为这两部分。

  1、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典、新古典、新贸易理论以及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四大阶段。

  古典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以完全竞争市场等假设为前提,强调贸易的互利性,主要解释了产业间贸易。二战后,以全球贸易的新态势为契机,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从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技术进步等角度解释了新的贸易现象。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则以专业化分工来解释贸易,力图将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统一在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框架之内。

  2、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合同条款和付款方式等。

  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又称为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同时还是用以划分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而交货地点往往成为划分责任、风险、费用的界点。商品交换离不开运输,对外贸易运输是外贸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外贸易运输方式种类很多,其中,海洋运输占有重要的地位。货运保险与货物运输一样,是国际贸易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险涉及的范围很广,内容也较复杂且技术性强。货运保险的种类取决于运输方式,而海运又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海运货物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便具有突出的重要意义。价格、装运、结汇是国际贸易中的三大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大多以汇票作为支付工具、以信用证(L/C)作为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的结算。货款的收付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还受到各种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制约。

  在学习中,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把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政策加以具体运用。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心得体会4

  在国际经济法的课程学习中,国际贸易术语的学习与理解显得很重要。虽然这些标准和规则的共同条件是由各种民间组织制定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与任意性,但却是在在广泛的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其起到了简化交易程序,缩短交易时间,节省交易成本的目的。同时也为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下面仅就我自学到的知识谈谈对若干贸易术语的理解与认识。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下面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三个贸易术语:FOB、CIF、CFR这三组术语的共同点是:

  ①风险转移的时间相同: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

  ②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

  ③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卖方办出口,买方办进口

  ④适用于相同的运输方式:海运和河运。它们的不同点我也找到了一个表将其概括下来了。

  参见下表:

  在此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来说明这三个术语中的具体运用和这一个术语告诉了我们什么信息。例如:“中美之间签订了300吨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FOB上海”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11个信息。分别是:

  1、中国是卖方,美国是买方。

  2、钢材是从上海装运。

  3、有买方(美国)自己负责运输。

  4、卖方无买保险的义务,为了钢材安全由买方自己买保险。

  5、卖方(中国)负责钢材出口手续和结关费用。

  6、由买方(美国)负责钢材进口手续和结关费用。

  7、钢材在装运上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在装运上船之后由买方承担。(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买方付给中国的价格只有钢材的价格。

  9、只能由海路或运输。

  10、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以便卖方货交承运人。

  11、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由此可以看出,短短了一句话就包含了11个信息。而CIF和CFR除了价格构成、运输安排、投保以外和FOB一样。可以看出在国际贸易中剪短的几个英文字母就将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设置的清清楚楚了,确实是简化了商事主体谈判的时间,节省了交易成本,从而提高了效率。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

  另外,在介绍两个贸易术语。分别是:DAP和DAT。这两个贸易术语是《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新增的,是到运合同即卖方均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个人认为DAP合同和DDP合同大部分是相同,唯在办理进口关手续和承担费用时DDP是由卖方承担,而DAP依旧是买方承担。就这么一点区别。DAP和DAT在运费承担、保险承担、运输方式上是一样的,它们最大的区别是: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需承担卸货费;而在DAT下卖方需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上卸下来的费用。另外二者也不仅仅适用于海(水)路还适用于陆路、空运、多式联合运输等。

  以上这7个贸易术语是我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课程中通过看书和听视屏课学得的,这7个术语也是司法考试中要求必须掌握的。上面仅谈的是自己对它的理解与认识。若有不足与缺漏之处,望广大法学同仁不吝赐教。我认为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说掌握这些几个术语已经足够了,但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商事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我等在此坐而论道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所以真希望以后有机会亲自参与国际商事实践,从而好好体会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商事来往中的魅力。

经济法心得体会5

  在成为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之前,我看过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的书,但都基本上限制在教材上,而教材的内容基本上差不多,在准备考博的2个月里,也确实看了一些专门的著作和论文,有点提高,但心里是茫然的,因为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写什么论文,和写什么博士论文。

  进入人民大学的第一个月,我依然是茫然的,没有办法之下,就乱开始学习了,先买了英国学者MACOLM N SHAW的《国际法》英文原著,开始啃。啃了一个月,才啃了一遍,而且只是查了单词而已。我开始害怕起来,象这样学习,怎么能够在3年内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呢?本来我去啃英文原著,就是因为我在英文提前通过考试中拿了157个博士生里的第一名,全人大880名博士生中的第八名,我有了自信心;因为我认为如果我都看不懂英文原著,法学博士生里还有谁能看懂呢?但是,实践证明,即使是我这个第一名,如果只是看英文原著,也是行不通的。因为我们只有3年时间。我们的看书,必须结合毕业拿文凭和学位的现实需求。日后要真做学问,再看那些原著吧。

  第二个月开始,我就暂停了看英文原著,开始四处看国际法的书,以国际经济法为主。我发现三个事实:第一,我的基础薄弱。我大学学英文教育,硕士是法律硕士专业,而且写的是法理学的硕士论文,博士的考上,可说是侥幸,只看了2个月,怎么就考上了?而且还是导师名下的第一名。我把自己定义为基础薄弱的国际经济法博士生。第二,我的素质不错。我发现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非常善于思考和联系,通常我能从一本书中,看出很多个论文题目的火花。虽然目前我还不能系统地进行论文的写作,也无自信和基础去写作,但我已经发现,我是一个做学问的材料。第三,虽然我离37周岁仅剩17天的年纪才开始读博士,但之前17年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却使得我能够脱离纯粹学术人的作风,不拘泥于套套,能够以一个比较奇特的视角来思考学术问题,这是任何一个没有多少社会实践经验的教授所不能比拟的。学术作品如果不能对实际工作产生指导,或者不和实际工作血脉相通,这种学术作品是要被淘汰的。我来自社会,我将我所浸淫的实践环境所产生的要求带到了学术圈子,如果我向懒散的方面走,我将写出套式论文或平淡的论文,如果我向勤奋的方面走,我将写出理论和实际完美结合的好论文。

  虽然只看了1个月,我却在最近的3天,找到了一个令我惊喜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简直是一个空白。我为之高兴了一段时间。简单来说,我发现:一、我可以将行政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方向软法的研究带入到国际经济法领域。二、我可以在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方面,国际经济法的价值、分类等方面作出新成果。

  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思想的火花不断爆发,使得我不得不经常停止,先把我想要写的论文题目记下来,写了20来个。我知道我现在还不能动笔,因为论文光有思想火花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素材和知识基础,等于没有足够的柴火,这样思想的火花恐怕闪烁了几下,就会熄灭。所以,我现在非常清醒而谨慎地准备着。

  我在人大图书馆找书,图书馆真的没我想象的好,里边只有2排,很多旧书,翻来翻去,就那么几本。一开始我感觉很失望,因为我觉得没有多少资料来源。现在,我感觉国际经济法的资料,就如同一盘象棋一盘象棋就是那么几个子。但是,如果我们下得好,这个象棋的子,可以变化出无数的奇妙的.招数。只要我能抓住其中的一招,我就够了。我可以研究象棋如何开局,如何进行中盘的运作,如何进行残局的处理,甚至可以研究象棋的起源,也可以研究象棋棋子的来源,啊,可以研究的实在太多了,就看我能不能想到研究的对象以及研究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资料。我再也不感叹资料的缺少了,让我的个人创造力去发挥吧。

  作为博士研究生才2个半月,但我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真的为自己高兴。虽然我走了很远的弯路,才回到学术的圣地,但我只感叹我的青春和爱情在弯路上受到了摧残,我却不遗憾那些在痛苦和彷徨中折腾的过往,我唯一祈望我能够继续健康和不必要为经济担忧,我想我是能够成为中国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学者的,也许还是一个有名的学者呢。

经济法心得体会6

  7月6日,我们于西安财经学院2#103教师听取了汪建国教授所做的“进出口业务实战技巧与关键”的专题讲座。我们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到了我国普通高校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实践能力距离企业所需人才的实践能力标准还差得较远,很大一部分国际贸易毕业生不能满足企业的“毕业即上岗”的需求,这一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和研究。

  他从“企业和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开始让我们明白了国际贸易人才所应具备的的综合素质是一般素质要求和特殊素质要求的总和,一般素质包括所有人才都应该具备的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因素,特殊素质包括通识性知识、全面的素质和综合的能力。汪教授用诙谐生动的语言,从不同方面给我们讲解了做好国际贸易的关键因素以及从事国际贸易所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和能力结构

  1、发散思维。在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一般素质中,思维是最核心的要素。思维能力虽然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心理学概念,但在人类活动中,它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其一,思维是人类从理性上认识世界的工具,没有思维,人类就不可能系统认识世界;其二,思维具有对其对象包括思维主体进行评价、调控与决策的实践作用。就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来说,必须具备清晰地认识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的能力,能对其进行准确评价并进行正确决策的思维能力。汪教授利用全球五百强的苹果公司的面试题目让我们认知了“发散思维”。“树上有七只鸟,打了一枪,还剩几只?”不同的前提下,有不同的答案。而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就是发散思维的一种表现形式。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只有具备了发散的思维方式,才能使思维能力和思维效果真正得到提高,才能更加高效全面地处理各种国际商务问题。

  2、知识与技能。对于任何专业的人才,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技能是知识运用的结果,掌握知识有助于技能的形成和提高;技能的运用,又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为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知识准备更好的条件。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应该掌握的知识包括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专业知识和关联知识等。例如,进出口一个商品的最主要的因素:涉及的基础知识可以包括商品本身的因素(品名、品质、数量),成交的条件,支付条款,这是我们首先想到的。而更重要的还有商品的原产地、起运港以及我们是否能通过分析、决策某种因素,从而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这是专业知识。但掌握关联知识也是十分必要的,如贸易经过的航线、港口等,掌握这些知识我们不仅可以让贸易变得明了,更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从而降低成本。

  技能则是其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完成某项具体工作的能力,例如,完成国际贸易各项业务流程的能力,甄别信用证真假的能力等,这些技能可以通过重复性的模拟实验、实训或其他形式的体验来逐步提升。在这我不得不提的是外语能力,而外语中尤以英语最为重要,大学英语四级对大学生来说似乎已经达到普及程度,但对于要从事国际贸易的学生来说还远远不够,这时,英语六级已经成为必然。英语能力又以口语为关键,我们不仅要掌握基本的口语知识,而且要具备熟悉专业口语能力,从而达到更好的与外商商谈的目的。汪教授多次强调“我招聘的第一题就是用英语自我介绍五分钟不停”,本来这对于考过了英语四六级的学生来说并不是难事,只是在于平时我们有没有准备,有没有用心去学习,有没有去锻炼。

  3、学会做人,康德曾说:“人的目的是?做人?。”因此个人的综合能力不仅仅是“做事”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做人”的能力。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首先要具备“做人”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交往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全方位沟通及带领团队协同作战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做事”的能力不仅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职业驾驭能力、理性分析能力等,而且还必须具有知识更新能力和创新能力。学做人其实是自我道德修养的提升。道德修养是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人们思想和行为中的表现,具有社会思想指导性。古人云:“有才无德,其行不远。”每一个人成才的方向和目标,都应该是和社会需要紧相连的。对于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而言,以后主要从事的是与对外经济贸易有关的工作,面临的将是更加复杂的环境、更加复杂的工作甚至更加复杂的人群,所以为人诚恳,处事认真,拥有健全的人格、全面发展的个性、积极的情感、坚强的意志以及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道德修养是非常重要的。

  我认为“做人”要从细节做起。我们年轻人都要从“言谈举止行”规范自己,从事国家贸易,“言”很重要,该说的要考虑好了再说,不该说的坚决不能说;“谈”,要有礼貌,有素养,关于李艳的例子,我深刻体会到,没有素养的话语,不仅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更会损毁公司的形象,影响公司的业绩。“举止”,在客户面前便显得甚为重要了,以前听做销售的朋友来说,见客户要注意很多举止方面的礼节,像坐姿、站姿、敬酒、递烟等很多方面,都会影响客户对你的印象,而此时客户对你的印象便是客户对公司的印象;这里,我还多加了一个“行”字,行要有行的规矩,要挺胸抬头走出气势,猥猥琐琐只会功败垂成。

  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特殊素质与能力结构

  1、通识性知识。“通识”不仅仅要求知识的掌握面要宽,而且要求对知识的运用能够汇通、融通和变通。通识性知识有助于人的生活、道德、情感和理智的和谐发展。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应该单单只掌握专业知识或与从业相关的知识,而是需要掌握覆载人类知识主要领域的综合知识,这样才能将学习的重心从现成知识的接受,挪移到综合性的判断力、获得知识的能力、广阔的视野和终身学习的态度的陶育上,才可以成为具备远大眼光、通融识见、博雅精神和优美情感的高级国贸应用型人才,这也是当今社会最需要的人才。

  2、应变能力。应变能力是人们运用一切可利用条件,开展能动思维活动,产生某种新思想来解决突发问题的一种能力,也可以说,这是更高层的实践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实践中通过各种锻炼的积累、综合、升华而逐步形成。汪教授的两个问题让我“目瞪口呆”,第一题:下午从西安咸阳机场到北京的飞机有几班?第二题:市长办公室热线电话是多少?对于我这种应变能力较差的学生来说,当时真不知道如何回答,可等老师说出“答案”以后,我震惊的同时也恍然大悟:我们完全可以利用手边的手机、网络来查出这种问题的答案。你只需说“hold on,please”,然后通过先进的科技手段,解决突发的问题。这里,用人单位或者老板不需要回答“不知道”的应聘者或员工。 3全面性素质。全面的`素质除了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显性素质外,还包括身心、特质、职业素养等隐性素质,隐性素质支撑着个体的显性素质,并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着个体全面健康的发展,所以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素质的全面性首先就体现在更加全面的隐性素质上,而隐性素质又是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实际作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首先得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康的身心素质可以增强对人际关系的适应性和心理调控能力,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必然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与挫折,必须具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获得挑战挫折的勇气。特质是个性身体特征对环境和各种信息所表现出来的持续反应。既然人们是根据他们的特质与世界抗衡的,那么人们的特质就要把各种经验组织起来激发并指导他们的行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要在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中面对复杂的对象处理复杂的国际商务问题,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特质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随机应变、灵活有效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开拓创新驾驭国际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素质和特殊素质的共同作用便构成了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鉴于此,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综合素质可确定为:不仅要掌握“必要够用”的国贸专业理论知识、基本的国贸专业实践技能,拥有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和较强的道德意志力量等一般素质,关键是要具有通识性的知识、综合性的能力以及全面的素养等特殊素质。

  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1、在国际贸易的学习过程中不再重理论,轻实践。在国际贸易课程设置中,不能再因为理论课课时数所占的比重较高,实践操作课程课时比重偏低,就重理论轻实践。而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实践课锻炼自身的实践能力,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做到理论练习实践。

  2、改变自身学习主动性不强的缺点,明确规划自身职业生涯。目前还没有利用课余时间去主动寻找机会锻炼自己的专业实践能力。所以在剩余的在校期间要对自己未来所从事的职业有一个清晰长远的规划,加强自身学习的主动性、注重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

  3、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尤其是口语水平。高素质的国际贸易人才首先应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而我并不善于开口讲英文,这是制约我英语应用能力的一个瓶颈,所以要在剩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开口讲英语”,强化锻炼自己的英语口语能力。

  4、在校期间参加过各种形式的技能证书考试,如国际贸易单证员、报关员和国际商务谈判师资格证书等。各种资格或技能证书的考试中虽然可以增加实践环节的考核,以此促使我对于实践知识的掌握,从而提高了实践操作能力。但以后我会争取做到“专于一行”,将其做熟做精。

  这次讲座令我受益匪浅,让我从社会和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

  求,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从汪建国教授娴熟的业务能力及技巧中,明白了自己努力的方向,从他丰富的社会经验中,看到了自己稚嫩。最后,请允许我感谢院系老师这一次的实践安排,它会成为这最后一年我成长的动力,也将成为我一年后走向社会的指路明灯。

经济法心得体会7

  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我对经济法的了解是模糊的,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都不了解。通过本学期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有了初步了解。

  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我国经济法的蓬勃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将发挥更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我感觉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经济关系法 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畴。

  在经济法课本上每章前都设计了引子,列举了许多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示例,随后是“重要概念和术语”和部分知识点,这些内容是学习经济法的基础。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自己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也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票据法、 企业破产法 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我说一下我对经济法的了解:

  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 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 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 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 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

  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 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

  再次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 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 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 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 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经济法是国家利用其公权力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运行的调控、管理、监督、 引导,所以经济法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即一方为国家相关主管机关, 另一方为经营者。它们之间是调控和被调控、监督和被监督、管理和被管理、引导和被引导的关系,是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关系。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可比拟的独立性、优越性和特定性等。他有其自身的独立特点,与其他法律不同;但是,经济法与其他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离开了其他法律,他是无法独立生存下去的。他作为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虽然他只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但是经济法在社会中的地位却越来越重,在社会中通过其作用而完善其不完备的地方,使得其越来越完善。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其次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仅仅通过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的学习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经济法心得体会8

  通过一个学期《经济法》的学习,让我们意识到经济法对我们生活以及将来步入社会工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过开设这门课程,让我们长了不少见识,应该说学到了很多应该懂得的生活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意识,为我们将来步入社会作了一定的铺垫。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它的价值如法的价值一样有如下三层含义:

  1、经济法所要表现的价值,即经济法的目的价值,它要表现和促进哪些价值。

  2、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即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

  3、经济法所具有的工具性价值,即经济法在其所调整的领域内发生利益冲突时,它所发挥的评价作用如何界定各方利益。

  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而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并且通过多媒体,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 公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票据法 企业破产法 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我国经济法有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

  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经济法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我觉得向老师授课很尊重学生的意见,有特色,经常教给我们各种实用性的经验和技巧,而且不照本宣科,能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加深我们的理解,拓宽我们的视野,又能引导我们自行思考,有时书本上有些概念讲得不好的,老师还会纠正并以自己的理解来讲,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培养了我们批判性地接受知识文化的观念。上课的内容,如民事责任、诉讼、合同法、公司登记管理、劳动法等,都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方面的内容让我们受益匪浅。但是,可能是老师讲的很细的原因,我总觉得上课的内容不够充实,有时觉得两节课下来没讲到什么内容,我想或许老师的

  速度可以加快点,在我们能接受的前提下传授给我们更多的知识,因为如果讲得太慢了,我们很容易走神。还有,我觉得老师可以对我们要求严格一点,比如说对某个知识点或上节课上的内容进行提问等,总之不要让我们听得太轻松就是了。另外,我希望老师上课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一点,增加课堂活动,多点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比如模拟法院或其他各种机构调解各种诉讼和纠纷或展开辩论、讨论活动等,提高我们上课的互动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这样我们对经济法课程会更感兴趣。还有就是我希望老师能提供或者推荐一些习题给我们,因为我总觉得只上课而没有做一些实践性的活动或功课的话,太单调和空洞了,很容易忘记,而一些实用性强的演练或许可以让我们学得更好。 虽然法律不是我们的专业课,但它的实用性实在太强了,所以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尽可能地把它学精,希望能从老师这里加上我们自身的学习而更加知法、懂法,以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通过学习这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也让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好经济法可以让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经济法心得体会9

  本人按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参加学习,认真进行课后复习消化,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对经济法有了更深的了解。

  以下是学习《经济法》后对其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本位法”、“利益和资源分配法”和“经济发展法”。而这三个本质属性从三个方面一起共同构建出了经济法的本质。

  (一)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所谓“社会本位”不能简单理解为“社会(公共或整体)利益本位”或者“社会责任本位”之一,它的内涵有机地包括了后两者,又远比后两个概念机械的叠加要来得深远。

  一方面,“社会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而独立提出的概念,是为了调和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对立的需要而出现的,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非处于矛盾状态。

  另一方面,“社会责任本位”则强调:对经济法主体而言,社会的存在不仅意味着主体可以得到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经济行为的权利,还意味着它们要同时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义务,这里的“责任”在经济法律制度中占有优先的地位,已非传统意义上的“行为责任”和“事后责任”。

  所以,“社会本位”的内涵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并偏重“社会公利性”,主体权利义务的设定以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准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经济行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其合力能够首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而主体在承担自己那份责任的同时,也有权利和义务激励和敦促其他主体承担自己的责任,以共同完成社会责任的合理分担。

  (二)经济法是利益和资源分配法

  任何法律都必须以保障主体利益并对各种利益进行协调为基础,唯有通过利益保障和协调机制才能引导和规范主体的行为,达到法律调整的目的,而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和政策性,因而承担着在经济法主体间分配有限经济利益的重要职能。市场经济则要求政府和市场在法治环境下合理分配经济资源,既符合市场经济自发规律之理,又符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而经济法具有现代法气息的综合性和协调性,保障了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同并用对稀缺经济资源的合理分配。

  因此,经济法本质意义上的分配有两方面内涵:利益分配和资源分配。前者揭示了经济法通过法律所特有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间接引导主体的经济行为,以最终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

  后者揭示了经济法通过确认和规范国家在不影响市场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与参与,以实现国家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的有机结合,同样是为了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是承担起规范国家和社会对利益和资源进行有意识分配职能的重要法律部门,相对于传统部门法而言,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配法。

  (三)经济法是经济发展法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的突出外在特征,因此其本质属性自然也具有相应的经济内涵。所以,确定经济法的本质为“经济发展法”,这种发展是社会整体财富和总体可利用资源的增长,但又不是单纯的、摒弃代际利益、生态利益的经济发展法,是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的辩证的逻辑统一,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内涵的进一步深化。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财务赠予关系、财产继承关系等虽然是经济关系,但不归属经济法调节对象的范围;经济法令关系、个人生命关系等不是经济关系,更不归属经济法调节对象的.范围。

  四、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是任意性规范与强行性规范的统一体,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基础,在于公私法在深层次上的相互渗透和交融,在于法的时代精神对传统法律价值理念的革新。所以,经济法的价值核心是自由和秩序、效益和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其基本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协调。

  为实现以人的最终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经济持续性发展。经济法应具备以下基本原则:营造平衡和谐经济环境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三大原则并非互不干涉、独立适用,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

  六、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应采取如下的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

  2、市场管理法

  3、宏观调控法

  4、社会保障法

  企业组织管理法:企业组织管理法是调节在企业内部设立、变更、终止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办理关系和企业内部办理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市场管理法:市场管理法是调解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是调解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调解在社会保障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两大部分。

  市场管理法究其本质是国家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依法适度干预,而其根源则是市场失灵。它的宗旨在于重现和复制公平的市场交易活动,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主要优点和发展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促进和维系市场自由竞争,而要实现这一点,最根本的在于赋予和保障市场自由竞争权,作为市场管理法核心和基础的市场竞争法很好的承担了这一职能,它的建立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通过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为社会各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提供给大家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全社会实现竞争民主。

  宏观调控法其本质是国家通过经济政策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法律手段,和市场管理法不同的是他的干预是间接的,他主要通过一些诸如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经济性的政策来影响市场主体的具体经济行为选择。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无政府主义经济,宏观调控可以校正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协调市场经济的总体平衡,调节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维护市场经济的宏观秩序,抑制市场主体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它的价值如法的价值一样有如下三层含义:

  1、经济法所要表现的价值,即经济法的目的价值,它要表现和促进哪些价值。

  2、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即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

  3、经济法所具有的工具性价值,即经济法在其所调整的领域内发生利益冲突时,它所发挥的评价作用如何界定各方利益。

经济法心得体会10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一周的实训时间就过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切身实践,不但使我体会到了将会计理论实际应用于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这次的实训,也让我受益良多。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经过这次自身的切身实践,我才深切地理会到了“走出课堂,投身实践”的必要性。平时,我们只能在课堂上与老师一起纸上谈兵,思维的认识基本上只是局限于课本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我们对会计知识认识的片面性,使得我们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这些都是十分有害的,其极大地限制了我们会计知识水平的提高。虽然我们已经历了会计模拟的磨砺,但那毕竟只是个虚拟的业务处理程序,其与实际的业务操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这是会计模拟所替代不了的,是要我们“走出去”才能学到的。

  这次实训,通过借助网络了解了不少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知识,有利于今后的创业、就业。在创业时,需要慎重选择创业模式,选择创业模式是创业者用来保障自身的创业理想和权益,是对各种创业要素的合理搭配,即创业的组织形式、创业的方式确定、创业的行业选择组成了创业模式。我们经常能够了解的创业模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代理加盟、依附合作等等。但是各种模式都有其利弊,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且设立条件及程序也较之其他形式更为简单,而劣势在于投资人的无限责任,及个人独资企业还会容易发生筹资问题。因此同学们在创业之前要认真根据自身的资金及其他条件,选择合适自己的创业模式,创业是有风险的,是有可能失败的,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不但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调整心态,更要豁达的面对失败和挫折,只要不畏艰辛、锲而不舍的沿着创业之路走下去,创业就一定能够成功。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有关单位应加强资信调查,查看有关证明文件,以免上当受骗。资信调查是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是专业机构代替客户对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的资质、实力、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供客户在选择合作伙伴、确定结算方式或处理纠纷等决策过程中参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签订合同是要注意,

  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2、严把合同签订关

  3、要强化履约意识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是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高能够运用法律理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案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运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即守法,还可以减少学习过程中的枯燥,提高学习兴趣。不得不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所以希望可以开展这类的实训。学生和老师可以增加交流,老师可以准备探讨的题目,让学生分组来讨论、发言,老师就发言进行点评,纠错,解答疑难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经过这一周的实训让我掌握了一些表格的填制,同时也让我锻炼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使我更深一步了解到里面的乐趣,让我对它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学了很多,更重要的是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它使我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循环,从而对企业的一些表格填制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也让我了解到这一年来到底要学些什么,使更加我爱好这个专业 。

经济法心得体会11

  学习经济法之前,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而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并且通过多媒体,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

  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然后,老师在上课手脚过程中穿插了许多学习经济法的方法。对于课本要买注册会计师的那本书。不仅详细而且与时同进。对于课本先通读一遍.逐章细读,把知识点写在笔记本上,后面写上它出现的页码.等到以后看自己的笔记,回忆不起来的看下书.通读教材是必要的,最后就开始抓重点,比如说合同法之类的,然后就是案例分析,主要是理解,死记硬背解决不了问题,以上这是老师给我们提供的经验。

  接下来。我说下我对经济法的大体理解: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

  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再次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

  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综上所述,我通过学习了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经济法心得体会12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我们把《经济法学》这门课的大部分内容学完了,但我说的“学完”仅仅是指本学期我们不用再课堂上学习《经济法学》了,而真正掌握了多少、会应用多少,这是因人而异的。《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我们不能仅停留在课本的理论知识上,先积累理论知识,以便以后能够实际运用才是我们学习它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珍惜课堂上的学习,还要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刻关注经济法。

  以前,我只是大致简单地对一些法律常识有一些了解,知道法律作为一种无形的“鞭子”无时无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它约束了我们一些权利并规定一些指责,但同时它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它促使着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学习一门专业化的法律学科是从学习《经济法学》开始的。

  我认为学习《经济法学》这门课的过程是一个愉快、享受的过程,更是一个提高自己能力的过程。

  为什么说学习这门课程的过程是愉快的呢?因为自己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语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虽然在封建社会,很多情况下这是一句空话,但是在民主制不断完善的当今社会,法律已经成为真正的“王”,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天关注各种法律案件,看法律是如何打击邪恶、维护正义的,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是联系国家与人民的桥梁,是维护个人及社会利益的“通行证”。还有一种通俗的说法是:不懂法律你会死的很惨!确实对于一个法盲来说你会失去很多权利和利益,而《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法的学科,它教会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并且贴近我们的工作与生活,这就要求学好这门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我们学习的经济法学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内资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需要大量的经济管理类人才,时间证明:经济管理类人才不仅需要精通专业知识,还需掌握与经济管理相关的经济法律基础知识和技能,作为税务专业的学生,我觉得懂法是必须的。也只有懂法、知法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游刃有余。而《经济法学》这门学科恰恰符合这样的人才培养要求,所以一开始我就对这门学科表现出了很高的兴趣,同时我也觉得,法律是一种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如果仅仅按照课本学习理论,我认为是极乏味的。然而我们的老师却不是仅仅按照课本学习理论的,她能够从实际出发,每次教新的内容她总是从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出发,让我们能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我们学到的都是一些很死的知识,而是实实在在的活学活用。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课本知识教会我很多经济法常识,让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的有三个内容:一、公司法、二、企业破产法、三、合同法。

  一、公司法:学习公司法之前,我一直错误地认为公司与企业是并列关系的,都是营利性经济组织,只是在规模上不同而已,现在我明白原来两者存在包含关系—凡是公司必然是企业,但企业不一定是公司。之前,我对公司的'分类也很模糊,只是知道有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现在我才豁然开朗了,并且知道了另外两种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们将来都要面临同样一件事—找工作,而工作与公司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认真学好公司的相关法学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它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等法律程序,使得债权债务关系依据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得以调整,或者通过变卖债务人财产,使得债权人公平受偿,企业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制度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三、合同法:对于合同法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

  案例一:刘先生被一家网络公司聘为部门经理,转正后月薪6000元,一年后,他的薪水被降到了3100元,这让他无法接受,他与单位发生了争执,又过了一个月,单位以“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为由通知他待岗,待岗工资600元,刘先生愤而辞职,很快这起纠纷闹到了法院。

  案例二:柯先生在南京一家电子设备公司从事销售业务,这些年来他的业绩在公司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去年单位的一纸调令让他感到无法理解。原来,单位声称要拓展外地业务,将柯先生调往河南担任销售负责人,并且每年给300万元的销售任务

  案例一种月薪突然打对折和案例二种不服调动被解职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20xx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国人关注的焦点。这部法律对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的行为来了个明确否定,用人单位违反就业促进法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之下,企业面临着该如何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用工招聘管理,以减少劳动争议纠纷或其他纠纷,减轻企业管理成本的抉择。

经济法心得体会13

  通过一个学期《经济法》的学习,让我们意识到经济法对我们生活以及将来步入社会工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过开设这门课程,让我们长了不少见识,应该说学到了很多应该懂得的生活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意识,为我们将来步入社会作了一定的铺垫。

  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个人义务。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我国经济法有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经济法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

  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我觉得张老师授课很尊重学生的意见,有特色,经常教给我们各种实用性的经验和技巧,而且不照本宣科,能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加深我们的理解,拓宽我们的视野,又能引导我们自行思考,有时书本上有些概念讲得不好的,老师还会纠正并以自己的理解来讲,我觉得这是非常好的,培养了我们批判性地接受知识文化的观念。上课的内容,如民事责任、诉讼、合同法、公司登记管理、劳动法等,都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这些方面的内容让我们受益匪浅。但是,可能是老师讲的很细的原因,我总觉得上课的内容不够充实,有时觉得两节课下来没讲到什么内容,我想或许老师的速度可以加快点,在我们能接受的前提下传授给我们更多的知识,因为如果讲得太慢了,我们很容易走神。还有,我觉得老师可以对我们要求严格一点,比如说对某个知识点或上节课上的内容进行提问等,总之不要让我们听得太轻松就是了。另外,我希望老师上课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一点,增加课堂活动,多点运用,理论联系实际,比如模拟法院或其他各种机构调解各种诉讼和纠纷或展开辩论、讨论活动等,提高我们上课的互动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这样我们对经济法课程会更感兴趣。还有就是我希望老师能提供或者推荐一些习题给我们,因为我总觉得只上课而没有做一些实践性的活动或功课的话,太单调和空洞了,很容易忘记,而一些实用性强的演练或许可以让我们学得更好。

  虽然法律不是我们的专业课,但它的实用性实在太强了,所以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尽可能地把它学精,希望能从老师这里加上我们自身的学习而更加知法、懂法,以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通过学习这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也让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好经济法可以让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经济法心得体会14

  苦中作乐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学习经济法多半年了,书已经翻阅两遍了,可如果你问我掌握了没有,我会很有底气的告你基本掌握了,为什么是基本呢?因为它知识的琐碎,范围涉及的广泛以及要记忆的东西太多。虽然它很麻烦,但却带给了我很多快乐。去年的寒假,我被命令在一个假期的时间内将这本600多页的书看完并且还要讲题做一遍,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完成,但没办法只能尽力去看了。假期如期而至,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回到了家。第一天坐在书桌前翻着那厚厚的经济法,我都快奔溃了,抱怨一下子充斥了我的大脑,曾经想过要放弃,可由于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让我不得不静下心来看它。第一章是法律基础知识,内容较简单也好理解,一天便将它看完并熟练的掌握。也许是第一章掌握的原因,给了我看完它的信心,于是我暗暗下决心一天看一章。第二三天还可以,由于内容的简单易懂,也按计划轻松的完成,可是到了第四五天,我发现那样的计划是不可能完成的,一章有九节,一节有二三十页,本来开心的心情随着这一章内容的繁多而烦躁起来,第四章整整看了四天,又一次体会到了失落的感觉。晚上躺在在床上回想白天自己的成果,觉得自己好失败,连这一点坚持力都没有,决定第二天静下心来好好看。

  第二天起来确实静了心下来,又认认真真的看了一章。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假期,开学的前一晚上看着自己假期的成果,开心极了,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做到的。虽然假期仅仅看了13章,距离看完还有2章,可我尽力了。

  开学了,坐在教室开着大家干干净净的书,我觉得自己好有成就感,就好像自己已经考过了经济法。本以为看完已经掌握了,可后来发现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像这种课程不报班听课是不行的,于是我报了科教园的班,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只听了六章,听完这六章后我发现像自己那样假期一字不漏的'看,整本书都是重点,是根本不可能考过的。我忽略了最重要的两点:总结和概括。科教园的课起到了这两个作用,让我明白了考试的重点,同时也起到了节约时间的效果。

  多半年的学习给我带来了许多。压力是形成动力的根源,而动力是前进的助推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是我看完它的唯一动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真是一点都没有错,假期的汗水和劳累换来了现在的轻松,回想起来还会觉得很开心。

  现在的我明白了很多,沉着冷静,耐心有毅力是办成一件事的好朋友,而动力则是将这些好朋友连起来的纽带。通过这次的历练使我成长了许多,希望这种势头可以保持下去。

经济法心得体会15

  国际贸易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涉外活动的一个方面;它属于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具有不稳定性;面临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商战不止,竞争异常激烈。所以,我认为从事国际经贸的人员,不仅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而且还应具备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的能力和善于应战与随机应变的能力。

  1、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我们现在学习的国际贸易实务都是书本上的知识,没有有目的地去参加实训。我们现在觉得不是很复杂,但可能实际操作起来和想象中的出入会很大很不习惯。因此要充分利用好老师讲课时的一些具体案例,根据所学习的知识进行分析,不断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应多做一些实际的操作,充分理解和掌握已经学到的理论知识,如去海关、进出口公司等参加实习,或者参观询问,了解情况,提高国际贸易实务业务水平。

  2、加强商务英语的`学习

  对于外贸专业人员而言,不仅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而且还必须会英语。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信息的发布、交流、磋商、谈判、单证、文件等都是以英语为主,而且都是非常专业和正式的英语。所以今后还得在英语的学习上下功夫,把基本的英语技能掌握好,提高双语沟通的能力,全面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尽量不使语言成为交流的障碍,进而在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及写传真、书信。避免因为对语言的造诣不深,而在出口贸易的过程中蒙受损失。并且,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甚至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要加强商务英语的学习。

  3、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与其他课程内容紧密相联。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应该将各们知识综合运用。比如讲到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内容时就应去了解商品学科的知识;讲到商品的价格时,就应去了解价格学、国际金融及货币银行学的内容;讲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时,就应去了解运输学、保险学科的内容;讲到争议、违约、索赔、不可抗力等内容时,就应去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等等。我们平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补充,充分掌握和贸易相关的知识,使我们在做起贸易工作来能对各种流程应付自如,提高效率。

  4、注重培养良好的心里素质

  贸易人员要求具有非常良好,非常过硬的心里素质。因为贸易过程的复杂和风险是无法估量的,要有充分的心里准备,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备选解决方案。贸易人员要做到有耐心,有信心,有恒心,有真心。同时还要做到严谨仔细,责任心强,勇于承担责任。每一件事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能耍小聪明,投机取巧。

  5、注意业务同法律的联系

  国际贸易法律课的内容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关系密切,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履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处理履约当中的争议实际上是解决法律纠纷问题。而且,不同法系的国家,具体裁决的结果还不一样。这就要求从实践和法律两个侧面来研究本课程的内容。

  6、坚持学以致用原则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重视案例、实例分析和平时的操作练习,若条件允许,可以组织活动到校外参观、实习,以增加感性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能力培养。在培养规模上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注意灵活性。学会灵活运用国际上一些行之有效的贸易方式和习惯做法,以便按国际规范办事,在贸易做法上加速同国际市场接轨。

  综上所述,我觉得从事国际贸易活动,要求贸易人员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必须具有很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这个学期的学习,我深刻地了解到了外贸实务操作的复杂性,也学到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应该怎么做。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继续把欠缺的这些知识和技能尽快掌握。

  自我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强,知识经济也成为了主流。如何在贸易大潮中取得先机,如何利用贸易更好的发展经济、改善国民生活质量,这些都是一个国家要思考要探索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一直保持举世罕见的高速增长。但是,我们深知,经济总量上的增长并不代表经济质量的真正发展,以此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在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按照比例排,分别是“出口、投资、消费”。出口是主要增长点。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体在对外贸易上,就是要转变出口结构,从以低价产品为主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转变。因此,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想没有人可以完全对国际贸易丝毫不懂。

  国际贸易的最大意义也在于此。同时,作为个人,要适应这样的时代,或者想要在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时代有所作为,就必须掌握国际贸易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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