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教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教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教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教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头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为了帮忙我们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本事,我们听了王警官带来的法制教育讲座。
这次的演讲主题是: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本事。王警官那生动的演讲,引起了我的思考,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
此刻,青少年的犯罪情景越来越多,此刻中国一年就有两万多个。听到这儿,我不禁感叹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呀!如果青少年就不把“法”看在眼里,那中国的未来会是什么样貌少年强则中国强啊!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青少年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初中生较多,这是为什么因为初中生一般是住读,没有了家长的监督,教师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你,所以,自觉性就松懈了,再加上有的坏学生还影响了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所以,犯罪的可能性更大了,其次,初中生的压力没有高中生大,有时间玩,有时间上网吧,网络也有些不健康的东西,好奇心使劲促使自我去看,可换来的,却是犯罪之路。更让人心寒的是青少年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从小偷小摸,到拿刀恐吓,最终还杀人放火!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80%与网络游戏有关!是啊,此刻的游戏大多是打打杀杀,一不留神,就会沉入“泥潭”之中。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教师要求大家远离“网游”的原因吧。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2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能让人该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我觉得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小学生要遵守《小学是守则》,员工要遵守公司条例,而每个公民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电子游戏会让我们成绩下降,也浪费金钱;吸烟喝酒有害身体,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为它还教我们怎样防火与自救,城市不能随便放鞭炮等等我们班经常开展班队活动,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队会的题目是:‘告别依赖,学会独立’。
在这次班会,讲了一个人,都快20岁了还整天依赖他爸爸,又不好好读书,连个碗也不会洗一天,他找了个算命的帮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岁时,当场大哭,旁人不解,后来他边哭边说,他爸爸大他30岁,他爸爸死后,他才40岁,那谁来养他?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刚开始你也会感到可笑,可经过反思,你还笑得出来吗?都40岁了还想要死的爸爸养他,那么做父亲的不就是太可怜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
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3
这几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看录像、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有了法制教育才使得我们的祖国更加美好。
为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4月2日下午,我校邀请XX市法制办综合科XXX科长,为广大师生做了一场主题为“学法护法,知恩感恩”法制报告会。政教处德育研究员李苍地老师主持。
市法制办综合科科长XXX老师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借助生动形象而又真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阐述了青少年为什么要“学法、知法、守法”、“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怎样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少年”、“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等,告诫学生要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报告会使学生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预防犯罪,明白了在生活中一定要做一个合格合法的公民,用青春成就梦想,回报家庭和社会。
报告会也标志着法制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学校将通过黑板报、主题征文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规范日常行为,努力做到自重自律、自强自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创造美好的未来。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4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洪殿派出所的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5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不仅是学校、公安局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要慎重交友,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这节课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直受用!
青春的美好的,但青春又是脆弱的!我们要用法律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6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观看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回想起自己从教学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7
今天,镇武装部的赫部长给我们作了社会生活和安全知识法制讲座,我感触很深: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否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加强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从学生一日作息时间看,除去睡眠时间以外,学生一天在课堂消耗的时间(包括作业),约占他们生活时间的二分之一。在这个长长的时间里,他们的认知、情感、性格、意志时时都在发展和变化着,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学生是未成年、缺乏责任感的人群,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
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规范学生不参与不科学的活动,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青少年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在此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上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硬的水泥或砖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擦玻璃一定要注意安全。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 、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出、旅游,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我们没有交通民警指挥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 、不要乘坐柴三机,车况不好、超载的车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报警电话的号码是110 。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中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xx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
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xx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xx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8
今年我校领导开了一个“法制知识讲座”听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法律,听起来虽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它实际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无处不在。
今日教导主任给我们讲了不能做的事情、小学生应当学习的法律规章等严肃而又重要的知识,我也最终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最终校长给我们提了一点法制小提议这次讲座就愉快地结束了。这次的讲座对我来说终身受益。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头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这个讲座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向受用!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9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准则;安全,是我们每一天都关注的事件,两者皆不可抛。如果没了法律,社会乱了套;没了安全,世界将陷入恐慌之中,所以,学习关于法律与安全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上周星期四午时,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尖山派出所一位警官叔叔的法制教育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我的收获却颇多。
讲座开始后,周警官先是给我们读了一封信。这是一个因盗窃被判死刑的犯人在行刑前写给弟弟的。在这份信中,他说自我对不起弟弟,更对不起父母,让弟弟不要学他,要做个正义的人,别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这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一个犯人临死前的觉悟,也让我明白,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之后周警官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
讲起安全,周警官更是滔滔不绝,从交通安全一向到消防安全各种知识无所不讲。比如在遇到火灾时,就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沿着安全路线迅速逃跑;在道路上行走就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看书,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横跨护栏,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不要横穿马路。最终讲了中小学生在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齐去,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
这次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明白法律和安全的重要。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0
说起法治,人们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制定法的治理,这甚至是很多人对于“法治”的唯一印象。确实,制定法的治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制定法的存在为我们所处的社会设定了一个“可见的”边界或者说底线,一旦触碰或者逾越这个边界,行为人就必将接受制定法所规定的惩罚。
在今天,我们是时候去拓宽我们对于法治的认识,不仅从立法者、执法者或者司法者,更从社会中的每个个体做起,发挥自己在法治中的作用,为推进法治的建设、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进学校的精神,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对学生法制、纪律教育和养成的引导,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10月27日南康二中邀请了蓉江派出所黄国庆警官到校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该讲座由学校政治处主任陈先发主持。黄警官认真讲解了校园暴力,校园盗窃、学生纠纷、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电信诈骗等几个有关校园安全的问题。通过真实的案例,以图片和视频的形式,生动形象给同学们以直观感受,让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法制与安全并提高防范意识。
在一个多小时的精彩讲座中,在场的同学们认真严肃,一组组真实的事故照片,为大家敲响了安全警钟,一次次真实的惨痛经历更让同学们陷入深思。
最后,陈先发主任做出总结:“希望同学们注重校园和公共安全问题,提高自身的防卫能力以及判别能力,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时刻牢记‘注重安全,珍爱生命’,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范于未然”。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2
法制社会是现在人们所倡导的,依法办事,这是维持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而未成年人,是未来世界的主人,这种观念必须先入为主,把这种观念先灌输给未成年人,才能保证法制社会的延续。而且,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很多,所以,把思想整顿好,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老师们肯定是想到了这些,才进行了这次法制讲座吧。
我们学校进行了一次法制讲座,主题便是“预防犯罪”。这次讲座,是由东陵区法院少年审判厅厅长唐法官进行主讲的。在讲座过程中,唐法官讲解了许多的法律知识以及真实的案例,我们都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触犯法律的界限,并且在危难之时,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听了此次讲座,我在想,有些事情似乎是不该发生的。我发现,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都是因为年少气盛,遇事不冷静,有了什么事情就冲上去,不顾后果,而当事情已经发生了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或许,在事情发生之后,让自己的头脑冷静下来,好好地想一想,事情该怎样解决,似乎,一些案件都是可避免的。可惜的是,大部分的人都不考虑后果,只图一时之快,或者说只是头脑充血,就会铸成大错。
现在的我们正值年少,未来的我们将是怎样的?谁也不能预测。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触犯了法律,无论罪过大小,未来都会被蒙上一层阴影。只有我们现在开始遵守法律,把守法当成一种习惯,在以后才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才会拥有一个美好而充满光明的未来。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3
今晚,经过学长、法官的主题演讲以及互动交流,我真切地感受到他们鼓励连城一中学子学法爱法的拳拳之心。“法以砥焉,化愚为智。”以良法治理天下,就可化愚为智,培养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公民。我想,这应当就是他们的举办这次讲坛的初心吧。
罗培新学长“法律让生活更完美”的演讲十分精彩,让我明白在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应当怎样培养自我的法治思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碰到两难的情境,为此我们感到十分困扰:究竟我们是应当守本分,还是尽情分呢?罗培新学长的演讲告诉我答案:我们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做好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我们同样不能抛弃我们的良知,抛弃我们生而为人的道德。康德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以,当我们执着于眼前的法律时,我们仍要记得抬头去仰望璀璨的星空。
之后是李万林学长的演讲,他叙述了当初设置“福莲天凯”法律奖学金的初衷。他们期望以教育助学的方式回报母校、回报自我的故乡连城。他们立志要为家乡人们谋福祉,期望连城一中的学子们能拥有更好的条件成长成才,让他们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
有人说,法官是捍卫正义的最终的一道防线,他们守护着公平,维护着正义。而赵琛琛法官和俞硒法官以她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身为一个法官,她们平常表现出来的情态其实与我们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略有不一样。他们都有知识上的训练,有价值上的坚守,不会因外界的阻挠而丧失自我的本心。她们这种坚守本心、执着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尽管他们与我们的交集仅有这短短几个小时,但我相信他们带给我们的影响却是永久的。我想,作为普通人的我们,能够做到的便是对法律“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律无处不在,法学精深细微,我们唯有树立法治的思想,坚定内心的信仰,我们才不会失去自我,失去自由。
威尔逊曾说:“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如今,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法律无所不在,我们的任务便是将自我培养成一个遵从法律的好公民。
与法律同行,我们能更好地领略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品尝这个世界的千滋百味,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4
昨天,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古语有云“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也反映了部分教师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淡漠,不利于教师形象的树立和维护。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体现的是一种人治,与法治格格不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成人的世界里,对错误的纠正依赖于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在孩子的生活内,也应该建立适当、及时并切实发挥作用的班规、校规、教学常规等各项制度,并依照相应制度规定使犯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任由教师的主观意愿随意体罚学生。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身份、财产等广泛的权利,包括家长、教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权力。随意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忽视。
再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法律的漠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师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在加上“为了让他进步”的理由,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体罚现象禁而不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法治的精神传递给自己的学生,相信这样一种法制教育终会化为春雨,润物无声。
法制讲座的心得体会15
上周星期三午时,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我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并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并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仅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此刻尽管有教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
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完美的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昨晚的讲座让我的人生翻开崭新的一页,我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学到的、所理解的,都与往日有了极大的。不一样。演讲者都是杰出人物,他们才气纵横、情怀非凡,而我们也获益匪浅,感慨颇深。
法律,不等同于道德,更不等同于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法律,是用来守护正义的,它是悬于不法分子头顶的一把刀刃,更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块盾牌。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知法懂法,为的是今后能尊法守法。
xx学长讲的一个故事,让我深受触动,它让我明白:在法律面前,人情要让步于规则。美国哈佛大学极具纪念意义的图书馆遭遇火灾,所有珍贵的书籍在一夜之间尽付之一炬。其后,一个学生向校长承认自我在火灾之前曾偷拿出一本书,并将这本独一无二的书归还给学校,校长在感激他之后按照校规将这名学生开除出校并永远不再录取他进入哈佛。校长的这种行为,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一种“恩将仇报”的行为,可是深入探究,如若校长没有根据校规予学生以惩罚,那么今后类似的事情就会屡禁不绝。可见,校规是每一位学子都应遵守的规矩;由此推之,法律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循的规则。
许多人在年少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英雄梦,譬如你,譬如我,小小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大大的英雄,没日没夜地幻想着自我能拯救世界于水火之中,扶危济困,仗义救人。然而,斗转星移,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们心中的英雄梦早已被越来越残酷的现实击垮,人也活得越来越空洞。南京的彭宇案,佛山的小悦悦事件,郑州的电梯劝烟猝死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让我们的英雄梦越缩越小。正是因为现实的残酷,让越来越多的人畏于伸出援手,生怕自我的好心却得到难以承受的结果。然而,阳光终将朗照,世间总有温暖,北大校长的“撑腰体”让我们看见世间仍旧存在良善、存在道义,这如同一束道德之光,照亮我们略显暗淡的生命。
在面临选择之时,大多数人会用利益的大小来衡量;可当涉及到生命时,选择就会变得异常艰难。xx学长现场演绎,告诉我们两难情境中选择的残酷性。在舍一救三和救一舍三的数学题中,大概没有人不会做这么简单的选择;可放在真实的情境下,当你直面留与舍、生与死的选择时,你的内心还能坚持淡定么?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法治时代,可是我们的法治思维还有待加强。昨晚的讲座让我顿生“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他们的演讲把我们与法律之间的距离拉近了,真心感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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