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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荒山合作开发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1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湾溪街道____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39;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____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____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
日期: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2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凯里市湾溪街道岩头河村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寿平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寿平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3
甲方:____市湾溪街道__三组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湾溪街道XX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__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XX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群众签字: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4
甲方:______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牛津______国际集团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欲投资开发徽州区西溪南镇所属万亩低缓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等事宜,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所属土地的合法性,甲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该地块的测绘、规划工作,并制订出合法的规划图纸。
2、确保该土地的规划符合西溪南镇、徽州区、黄山市等政府的'整体规划,不因前述各政府今后的规划,而导致该土地用途发生实质变化,影响乙方的经营决策。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建立"西溪南镇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的政府有效批文。
4、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合法取得同意西溪南镇为"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示范乡镇"的政府有效批文。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上述地块有偿使用、征用等工作,确认上述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为所有。
6、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并依法确认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为该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年。
7、收到乙方支付的万元人民币后,在日内,完成公司的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甲方为履行上述义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皖政60号】、《关于加快乡镇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7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甲方前述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供乙方。
二、乙方须承担下列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定金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费用。
2、甲方公司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日内,支付万元人民币,与乙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占有公司%股份并办理工商变更注册登记事宜。
3、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金增至万元。
4、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项目选择。
三、其他事宜:
1、西溪南生态、旅游农业开发园区经营由项目公司负责,社会事务,政府服务由甲方指定西溪南镇人民政府负责。
2、甲方兑现已出台,今后将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期履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退回已收款项并赔偿乙方其他经济损失,合同终止。
2、因乙方应未按期履行义务,则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回,合同终止。
五、其他条款:
1、双方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起诉讼并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5
土地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 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位于地块 端。
(2)拟建 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位于地块 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 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 ,乙方分得 ,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预收款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 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 方向 方支付总投资的 %,内含定金 万元,合计 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 方向 方支付总投资的 %,内含定金 万元,合计 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
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 (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 的产权,乙方分得 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 行开户管理。 方经济责任由 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 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面形式,可采用 (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39;,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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