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协议书
如何写协议书,小编提供两篇聘任协议书,供大家参考!
聘任协议书一
甲方: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上海市复兴中路642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 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签名: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任协议书二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劳务工作。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水平,乙方应予以服从。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如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甲方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二条 岗位变更
1、 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l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l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l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第三条 聘用期限
1、 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工期)。
2、 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时即行终止。
3、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本上岗协议同时随之终止。
4、 《劳动合同》发生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5、 《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6、 甲方可以依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l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详尽的职位说明便于乙方执行遵循;
l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l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l 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岗位调整;
l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与考核情况,负责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2、 乙方权利义务
l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l 乙方协议终止,岗位变动,应主动配合工作交接。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 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责任和任务,每月 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4)、乙方的绩效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 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法定社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大连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 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大连市的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 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将所有涉密材料及数据交甲方归档。
3、 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 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5、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违约金数额低于损失数额时,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八条 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聘乙方: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 乙方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
4、 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归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6、 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当得利行为的;
7、 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财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第九条 非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4、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国家或大连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1、 乙方在试用期内;
2、 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 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提供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4、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 协议约定的聘期期满的;
2、 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 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4、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三条 解除协议不当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 本协议内容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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