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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离婚协议书

时间:2021-02-04 16:13:1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二婚离婚协议书2018

  男方: ,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二婚离婚协议书2018

  女方:,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2)房屋: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内容由双方协商约定)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元给对方(按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扩展阅读】

  离婚协议中无效约定的几种情况

  无效约定之一: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约定之二: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无效约定之三: 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无效约定之四: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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