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离职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离职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离职协议书1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将于 年 月 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离职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工资余额 元,产假津贴差额补助 元,。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内无任何纠纷,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均已结清,另,鉴于该员工在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公司决定给予半月工资作为福利(计算在工资余额中),甲乙双方均无异议。
三、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五、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月 日起解除。
2、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提交交接清单,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资至 年 月 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至 年月停止。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公积金费用至年月停止。
4、乙方完成工作交接后,甲方将在月工资发放日(15日)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
5、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 元。此金额为唯一的及最终的对乙方的所有补偿。经济补偿金将在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期工资时一起发放。乙方需至甲方财务处领取。
6、其他款项说明(如竞业禁止补偿金)
7、乙方离职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关系终止手续。
8、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承诺:
1)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2)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诉讼请求,不以任何理由 向甲方提出仲裁或诉讼追究甲方的经济及民事责任。
3)不以任何方式做出对公司,在职或离职员工有负面影 响的言论及行为。
9、本协议书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0、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1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离职协议书3
公司(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个月,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底薪+提成_______。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合同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c.合同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合同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合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未满期离职,押扣该员工15天工资。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合同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员工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____________中心____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______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____________中心持用的_________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___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________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整。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离职协议书5
摘要:用人单位可以和知悉其商业秘密及其相关事项的员工签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但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地域和领域范围必须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此提供经济补偿。离职竞业禁止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的文件不具有竞业禁止的效力。生效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违约人必须承担责任。当然,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协商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
关键词:离职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经济补偿;解除
在保护商业秘密时,由于侵害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用人单位不再青睐侵权之诉这类事后救济途径,更多地选择了离职竞业禁止协议这种事前保护途径。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离职竞业禁止问题进行约定,仅原则性规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留下了诸多尚待澄清的问题,本文尝试着进行探索,就教于学界同人。
一、离职竞业禁止的理论基础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需要保护,而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也需要保护,当二者的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不得不考虑各种各样的因素进行细致的利益权衡。结果,法律会保护
[1]比较重要的权利,牺牲比较次要的权利。这一做法的理论基础是卡尔多-希克斯理论,该
理论认为倘若受益者在补偿受损失者之后情况比过去好,那么对社会来说情况就会比过去好。可惜,卡尔多-希克斯理论完全没有考虑补偿的现实性,按此理论操作可能造成以损害部分权利人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福利最大化。实际上,美国法院适用的“不可披露原则”的效果就相当于此。根据该原则,在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时,如果法院根据前后雇主的竞争性、雇员在前后两家单位中承担职务的相似性等证据有理由相信该雇员必定会在履行其新职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披露前雇主的商业秘密,那么法院可以认定雇员存
[2]在潜在的侵权威胁并因此下达禁止该雇员在一定时期内在相关领域内执业的禁令。“不可
披露原则”因侵害劳动者的权利而备受争议,因为在法治社会,只要是合法权利都应得到保护,不管她“多么卑微”。因此,在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时必须给予他合理的补偿,而且这种限制也必须是有利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正如德国学者拉伦兹所言,如果非要某种权利
[3]作出让步,也必须遵循尽可能微小限制的原则。
二、离职竞业禁止的法律依据
实践证明,对任何一个公司商业秘密的最大威胁是来自本公司现在的及以前的雇员。正因如此,各国立法普遍认可通过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员工可以成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没有授权用人单位将其他员工作为离职竞业禁止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与其他员工签订的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没有理由限制劳动者利用可以从公共领域获得的信息,也不能禁止劳动者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一般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否则,会过度损害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和市场竞争。为了能够有效区分上述信息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相关的保密事项,各国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经验。英国判例将劳动者掌握的信息分成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两类,只有客观知识才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美国判例区分了信息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只有特殊性信息才可能属于商业秘密。法国判例考虑了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的时间,如果劳动者长期从事该职业,则不应限制。同时,法国还考虑了劳动者所掌握信息** 刘廷华,博士,宜宾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合同法。Email:liutinghua16@126.com通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政府管理学院,邮编644000.
的依存度,如果劳动者所掌握的信息是赖以生存的谋生机能,也不应限制。日本法院的判例中也确立了类似原则:劳动者在就职中获得的业务上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如果已成为劳动者人格财产的一部分,劳动者事后如何利用是劳动者的自由,任何特别约定都不能拘束这种自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对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的注释中也指出,离职后的雇员为了谋生,
[4]一般享有使用和利用其在以前的受雇期间所掌握的任何技术、经验和知识。笔者以为,对
竞业禁止中商业秘密范围的确定,应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新颖性、保密性、秘密性等诸要素来确定,侧重考虑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三、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时间,各国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都认为应该有所限制,只是认定时限合理性的标准不尽相同,存在概括的时间限制、具体的时间限制、授权的时间限制三种模式。按照概括的时间限制模式,无论任何工种和岗位均适用统一的时间限制,但具体的限制时间在各国又有所不同。按照具体的时间限制模式,需要按照行业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限制,其适用的标准因此而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按照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协议中的时间限制是合理的,则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合理性”干预。各行各业有着自身不同的特点,法律统一进行规定是不现实的,也难以照顾各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需求。与此同时,在这知识爆炸的时代,如果对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不作要求,可能导致员工丧失原有的职业技能。有鉴于此,我国《劳动合同法》采用了授权的时间限制模式,同时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高时限为两年。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为了适当鼓励竞争,在认定禁止时限合理性时应实行比较严格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充分证明其禁止时限的合理性,应允许法官根据具体案情适当缩短禁止的时限。
四、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
关于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学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能够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为限。是否构成实质竞争,主要取决于是否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按此标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应该限制在原用人单位的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市场,不应该包括其尚未开拓或触及的其他区域,或者虽然已经触及但是其市场占有微乎其微。另一种观点则以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为限。很明显,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哪怕只在某一地区销售一件商品也可以算得上。某些跨国公司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其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地域范围因此也遍及世界各地。有鉴于此,有些国家也出现了无地域限制的判例。如法国法院认为,只要用人单位证明其确有保护的利益存在(例如营业范围遍及全球),纵无区域的限制仍属有效。同样,中国法院在审判中也鲜有因限制地域过宽而
[5]认定限制无效的判决。笔者赞同前一观点,认为应将离职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限制在能够
产生实质竞争的地域。如果将禁止地域扩大到商业秘密的触及范围而不考虑其实质性影响,可能对劳动者造成很大的伤害却并没有给用人单位带来利益,不符合比例原则。
五、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离职竞业禁止的领域是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以及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笔者以为,上述规定中“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具体明确,但“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业务领域”就显得有些模糊,不便于理解,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具体化。第一,限制技术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自行组建或受雇于使用相同技术的其他用人单位。第二,限制产品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第三,限制服务领域,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某一特定的服务事项。第四,限制行为领域,具体列举劳动者不得从事的具体行为,如禁止招徕原雇主的客户等。很明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约定的限制越具体越狭窄,越容易得到遵守。而且,上述限制必须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自然派生出来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无限扩大。同样,鉴于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在因禁止领域问题而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合理性。
六、对劳动者的补偿
如果没有约定竞业补偿费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对此,《劳动合同法》没有正面回答,理论与实务上存在有效论和无效论两种观点。有效论的主要理由是,保守商业秘密是劳动者忠实义务的当然要求,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自然体现。如果因为没有经济补偿金就否定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必然增加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的成本支出。无效论的主要理由是,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妨碍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如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明显有违公平原则。而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竞业禁止协议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范畴,据此可以认定没有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协议无效。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德国的`有关规定值得借鉴。按照德国法,经济补偿金通常以离职劳动者在原合同最后获得给付的一半作为最低标准。如果劳动者的收入变动很大,则以离职前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计算基准;如果离职前劳动者工作不足三年,则以劳动期间所得的平均值作为计算基准。同时,还须考虑竞业禁止的地域、时间以及领域,无论如何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有学者认为,德国法关于“不能对雇员将来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当的困难”的标准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将[6]其变更为“不能不合理降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对此,笔者表示赞同,同时笔者认为应由劳动者证明其为了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已经尽到最大努力。至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我国《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按月支付的方式,笔者认为应允许一次性支付,但无论如何不允许事前支付。因为事前支付可能造成补偿金被劳动者提前运用,而且补偿金的数额可能得不到保证。
七、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也可在保密协议中订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是书面形式。存有疑问的是,企业内部制订的规章、规则和人事制度等内部文件确立的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否具有效力,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学者认为它不应对离职雇员产生法律拘束力,因为企业的规章一般系企业或雇主单方制订,雇员只有服从、遵守的义务,而无选择的权利,更无法体现自己的意志。如确认企业规章能创设雇员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无疑使雇主拥有单方面课以雇员义务的权利,势必严重侵害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甚至生存权。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事项类似于提供格式条款,其效力可以按照格式条款的处理方式予以认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他确实提请劳动者注意竞业禁止事项,可以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一致。但是,用人单位在利用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问题时,通常不会提供相应的补偿。《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据此可以认定企业内部文件规定竞业禁止的做法无效。在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形,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在离职后又履行了该协议,协议是否有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劳动者愿意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而且协议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在原竞业禁止协议中增加经济补偿条款,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劳动者选择撤销协议,可以因为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协议时没有提供经济补偿这一过错而要求他赔偿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前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办法来确定。
八、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考虑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解除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以及协议解除三种情况。在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解除的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当事人一方可解除协议。例如,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可能约定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公开时,双方可以解除协议。但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按约定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离职竞业禁止协议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履行时,可以会同劳动者协商解除。至于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在第69条和第94条规定了几种法定解除情形,具体包括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预期违约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因迟延履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以及其它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在离职竞业禁止情形,法定解除原因更多地表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这一特殊情形。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协议,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的泄露,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退换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离职竞业禁止协议,并不退换已经得到的经济补偿金。
九、违反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责任
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该协议的行为即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人的主观心态以及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在所不问。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23条的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很多时候,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能远高于违约金,而这种损失可能因为超出了劳动者所能预见的范围而不能得到赔偿。为此,笔者建议在制度设计时必须考虑其对劳动者的激励作用,使其不愿意轻易违约。具体而言,如果劳动者为自己经营而违背了不竞业义务,那么可以借鉴公司法关于归入权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将劳动者因竞业活动所获利益收归已有。如果劳动者其他用人单位而违背不竞业义务时,原用人单位除了行使归入权外,是否可以要求新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考虑新用人单位的主观心态而区别对待。如果新的用人单位不知道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应从知道之日起停止侵害;如果新用人单位明知或应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关于用人单位
[7]在行使上述权利后是否还有权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学界有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不能并用,违约金支付免除了劳动者竞业禁止义务;第二种观点认为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第三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后通常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为了原用人单位的重大利益也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竞业禁止义务,在必要时,原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颁发禁令,禁止劳动者及其新用人单位利用竞业禁止协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
离职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方与XX分公司的合作将于20xx年xx月xx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现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的`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20xx年xx月工资。
二、甲方于劳动合同解除前3天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至劳动合同解除前,甲方保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坚守工作岗位。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和解款合计人民币xx元(和解款为甲方所有应得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等事由),甲方对此予以完全接受,无异议。
四、乙方支付和解款后,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六、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离职协议书7
甲方:(XX单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 年 月 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二、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等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 元
(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款项及在本协议签字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已根本解决,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离职协议书8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一致,详情如下:
一、解除日
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安排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甲方应正常发放工资至解除日。
三、离职补偿
1.双方同意,离职的经济补偿按如下方式计发:__________
按照《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支付乙方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共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2.双方确认,上述经济补偿包括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相关的全部补偿、代通知金等项目。
四、确认无其他争议
双方在此确认:__________均了解《劳动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社保、劳动保护、档案转移、年休假等各方面)。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都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他报酬、费用、赔偿或补偿。
五、工作交接特别约定
______无_______。
六、保密义务
乙方于在职时所掌握到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应严禁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任何有关管理,技术性或商业情报,否则甲方有权保留法律追溯权;乙方不应从事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
七、竞业限制约定
八、其他条款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9
__________公司离职人员保密责任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终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v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w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v一w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v二w缴费费率: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v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年费率计算w、生育保险0。5%、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v按照747元标准计算w。
v三w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v四w缴费时间:按照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v核定数额w,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___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__年_月_日二○__年_月_日
离职协议书11
兹有本公司员工__________,性别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原因该员工与本公司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为了维护本公司_______________(即下文所指的甲方)与该员工_________(即下文所指的乙方)的合法权益,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在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均需严格执行:
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
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甲方的市场规划和营销策略;
甲方服务项目的价格等服务资料;
甲方的技术操作流程和服务流程;
甲方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
甲方的合作伙伴资料,包括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客户经营范围等。
乙方的保密义务和保密期限
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开发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等一律交甲方归档;
乙方调离甲方,应得到甲方的同意,并保证三年内不得将自己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向其他任何单位、个人泄露和牟取私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有违反协议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应立刻停止侵害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消除影响;
2、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牟取的全部经济收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外,全部赢利归甲方所有。
3、由于乙方违约,甲方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所Z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另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劳动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均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外,甲方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向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职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资、相关补偿及抵扣等均结算至该日。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圆整(¥ .00)。该费用已包含了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及其他一切补偿金。
四、乙方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第二、三条执行完后,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应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七、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附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指模:
签订日期:二○ 年 月 日
离职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协议如下:
一、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资相关补偿及抵扣等均结算至该日。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安排乙方办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应配合甲方在 日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据公司的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财务结算、开具离职证明,并在 日内为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三、乙方对甲方的.客户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 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第三条执行完以后,双方不再追究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款,均以视为违约,未违约方有权主张赔偿损失。
六、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离职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从事财务工作,双方之间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在 年 月 日解除。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交接事宜,将所有财务资料交接给甲方指定的人员,并做好 年财务账务工作,乙方同意在其离职后如有在乙方任职期间的.遗留问题,乙方将给无偿协助。
三、财务工作所涉及的公司财务、运营等事项,为甲方机密,乙方同意对此等事项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 。
五、 乙方同意于劳动合同解除前十天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至劳动合同解除前,乙方保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坚持工作岗位。
六、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
七、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八、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离职协议书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将于 年 月 日终止,为妥善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离职协议如下:
一、由于乙方个人原因,甲方自动向乙方提出离职,甲乙双方确认之间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解除。
二、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内无任何纠纷,甲方所有应得各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各项福利、保险等全部均已结清。
三、甲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自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乙方员工身份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得毁损乙方的声誉、利益。
五、甲方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履行义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皆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以上内容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甲乙确认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情形。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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