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精选21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2
甲 方: 公司
地 址:
电 话: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
法 人:
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销售定义
为了正确理解本合同内容,双方有必要在合同的开端确定销售的真正定义,销售行为定义不仅为在没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完成销售前的专业咨询、手续办理和合同签订,还包括销售后期的售款催缴、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综合问题。
第二条 合作内容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独家销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属的项目位于 地块,占地 亩,主体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业项目。具体可售单位按附件执行。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双方达成的工作任务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如果甲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方商定后给出销售均价,乙方所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并按此作为计算代理佣金及其他费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基价制定销售价格方案,在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再实施。一般来说,甲方不鼓励项目开盘后的市场销售价格调整。
3、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需采取提价或促销行为时,由双方商定销售方案后,签定补充协议后再执行。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价格。
第五条 佣金和支付
1、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为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8%。 在经甲方书面同意提价,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销售代理佣金划分和所占份额:
销售交易佣金 80%
销售考核佣金 10%
销售保证佣金 10%
3、凡以下情况均认定乙方完成销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80%在下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作为乙方依法获得的销售交易佣金。
A、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者,并交付购房款的50%;
B、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额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D、按揭贷款付款者, 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
4、根据第八条第三款确定的销售指标体系考核乙方月度销售绩效,以此作为甲方在下个销售月度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销售考核佣金的标准。
5、销售保证佣金待项目销售完结后,扣除乙方相应的赔偿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说明按时支付乙方佣金,乙方应遵照国家规定提供有效发票。
7、甲方的预留房源也计入乙方的销售计划总量,甲方应事先确定比例并在销售前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样,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的退房行为,乙方要承担相应损失的经济责任。
第六条 费用分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车体、路牌等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办公耗材等)由乙方负责向第三方支付。
2、若异地销售所发生的广告媒体推广和宣传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人工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新建或租赁、装修、空调、办公桌椅固定资产的添置所产生的费用。售楼处内部的水、电、暖、电话等产生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5、费用一律以转帐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条 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销售合同审批和房款收缴程序:
1、乙方对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的补充协议、说明等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据此与客户签定合同。
2、乙方与客户达成意向,客户在销售合同签字盖章。
3、客户凭借乙方签发的交款通知单,到甲方财务单位缴纳购房款项;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审批备档留存。
4、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审批,盖章生效后,将客户的合同及复印件转交乙方销售部门1份作为销售依据。
5、客户在合同签字盖章的第3个工作日后,凭缴款收据到售楼处领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2、甲方负责提供已装修销售场地(门头、围档等)。
3、所有对外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计划、宣传资料的最终决定权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对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资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本项目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销售计划。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项目销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
(2)关于代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
●立面图、平面图、规划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及标准等;
●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表,包括不限于结构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物业进场及各项工作到位时间、交房时间、电话、煤气、正式用电开通时间等;
●本项目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费标准。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销售合同、交房两书由甲方免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4)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正式开盘销售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发客户纠纷、工程进度无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销售限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责。
5、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销售现场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提出销售方案,设计销售推广资料,制定销售计划;
(2)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签署房屋认购书和签约意向书。
(3)负责代理期间配合的项目营销推广及广告费用(大型广告及围挡等由甲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提成、销售管理费用及销售现场所发生的日常费用。
(4)负责办理业主确权手续并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业主自理费用以外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底价,项目销售价格不低于销售底价。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
乙方承诺代理销售期限自甲方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开始,准备期1个月,销售期限为___个月,收尾期___个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销售。乙方提供月度销售计划,双方认可后执行。
第五条销售价格和销售确认
销售底价为该项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每平米的平均价格(以下称为销售底价)。
1、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住宅部分)为,销售底价为:/平方米;商业销售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在销售房屋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的房屋销售底价时,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报经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3、由于甲方建设内容变更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双方另行商定销售底价。
4、房屋销售的确认以该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足应缴购房款为准(贷款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
5、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正常提取,该房屋再次销售时仍继续提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予扣除。
第六条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代理服务费一:销售底价部分按1.5%计算。
(2)代理服务费二: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以下简称超价部分),双方同意超价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房款(贷款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后即可提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套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应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约定于每月的1日作为结算日向乙方结算上个月应计提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而无正当理由,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之经济损失。
2、乙方按期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足额给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按约定全额退还保证金后,合同终止。
3、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2、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市场调查失误,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乙方补偿甲方低于销售底价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鉴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对应的物业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甲方保证产权登记的任何变更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约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免责。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河北xx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建筑物(花园、别墅、公寓等)的销售达成一致。)由甲方开发建设,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2.提供委托销售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包括产权名称证明、项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和技术指标文件,并提供上述项目的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条件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进度。
2.在甲方的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介绍项目的当地环境。
3.乙方联系客户后,应通过传真联系甲方确认客户。任何经甲方确认的客户,在交易后均视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之前,与客户签订代理认购意向书,安排客户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
三、销售价格
该物业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_____米_____人民币。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销售合同时全额支付
五、代理条款和销售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代理期间,乙方销售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乙方在代理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出售平方米房产,即构成违约,违约处理由双方另行确定。
七、广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相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刊登在报纸和报纸上。
八、纠纷调解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6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 市 县 镇的 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对该房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 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 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传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奖励,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_____。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 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9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_________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
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
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
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11、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拾万元整。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
2、奖罚方式
(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
(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50%。
(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
(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
五、合同终止事由
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
六、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_________(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地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销售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至________止。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三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商品价格单营业额的%。如果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基价,甲乙双方按50-50的比例分摊。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并拿到定金后,乙方将完成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房地产的委托责任,并获得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应得的佣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于一次性付款的,应在合同签订并收取房款后不迟于5日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两个月汇给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价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2
甲方:xx房地产报社
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盖章) 代 表: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3
委托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座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
权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项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擅自解除合同的;
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擅自解除合同的;
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项进行解决:
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名字/名称)___________乙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
代理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 (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 (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4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 市 县 镇的 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对该房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 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 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传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奖励,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有关房产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有关营业证明文件。
2、 提供相应售楼所用收据、发票等。
3、 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图纸等。
4、 提供售楼场所。
5、 提供有关其它方便。
二、乙方责任
1、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2、 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有关情况。
3、 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收款。
4、 制定并执行销售计划、广告计划、促销计划等。
三、有关约定
1、 乙方不承担甲方所委托销售房产的有关质量,债权债务,合法性等责任。
2、 为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在委托销售期间,甲方不得擅自降低价格自行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同意销售。
四、销售价格
各物业委托销售期间价格约定价为:__________
1、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2、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4、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5、 __________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五、代理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月,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代理佣金
1、 按约定价进行销售的,乙方按房价的___结算佣金。
2、 高于约定销售,除按约定价标准以房价的____结算佣金外,另按溢价总额的____获得提成。
3、 佣金及提成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房款付清时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有关费用
有关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双方一切纠纷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给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予以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地址: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4.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得销售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楼宇图纸、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关的资料,包括: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2.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3.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4.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广告投入等)。
5. 提供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使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承担日常使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应注意节约,根据需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情况汇报,并与乙方商议作出相关决定。
7. 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8. 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传和建议。安排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传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 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
4. 根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传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计销售总额的 %。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传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节省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奖励。
5. 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
6. 提供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调价或特殊情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根据。
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8. 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
9. 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
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年度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及营销策划执行报告)。
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
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准备
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讨论及需确认事项,甲方准备周全后方正式举行会议。
2. 文件的确认方式
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所有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销售代理阶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开始,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
甲方确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_____%(含 %)的销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任务计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
甲方承诺按照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
(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
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
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
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
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
c. 因客户需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屋以上的为团购。)
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
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 %;乙方占溢价款的 %。溢价结算,乙方须完成累计任务的 %,才具备结算条件。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
a.结算时间:
项目开始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款分成。
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①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③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房款,且贷款到账。特殊情况下,客户悔约而须退还房款时,客户已交付定金或应承担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该定金或违约金乙方按代理费率收取代理费。乙方多收取的佣金及溢价款分成在下次结算时减扣。
D.其它
a. 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
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关的所有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别约定:
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所有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全额退还;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原因,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传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8.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售价、优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8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XX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19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位于通化市 镇 _ 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 结构,共计 层,其中住宅 套,门市 套,车库 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为 平方米,门市 平方米,车
库 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 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 元/㎡;
(二)门市: 元/㎡;
(三)车库: 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__,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20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委托给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体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间数及用途: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区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__________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合计_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其中包含天作为乙方全程服务工作日。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应按约定缴纳房租,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为付。
四、甲方权利:
1、有权检验入住者的身份,并监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权在代理期限内检查房间及设施(必须与乙方联系后共同进行)。
3、代理期满后,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房屋及相关设施。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时有权请求甲方携各种有效证件到场,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屋内原损坏的设施修复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添屋内设施。
六、甲方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2、应对乙方方便出租该房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房屋产权变更,应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产权拥有人自然成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内,不得再将该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义务:
1、未经许可时必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电话费。
3、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条款:
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时,无权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时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违约责任:
1、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退还未满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迁费和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3、委托期内,乙方因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必须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内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时租用该房屋的客户私自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须赔偿给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补充规定:
1、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取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商合作的协议书 篇21
委 托 人:__(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__
电 话:__
代 理 人:__(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__
电 话: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__(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代理物业
代理物业位于__(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代理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代理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发布、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发布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发布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代理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视销售情况随时增派销售人员。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发布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代理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__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代理费采取基准代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部分按30%计提溢价奖励。
B、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代理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代理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代理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代理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代理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发票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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