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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

时间:2022-12-31 18:23: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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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学校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学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家长是否亲自接送学生的问题,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家长能按时接送学生,应履行的职责:

  1、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必须根据上课时间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如不能准时来校接学生,请与我们提前联系,否则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

  2、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学生上学、放学(包括在本学校学习的学生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3、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四轮车、三轮车等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家长认为学生有能力自行上学、放学回家,无需亲自接送:

  1、自愿让孩子自行上学、放学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三条学生是否由家长(监护人)接送:

  □是(履行第一条),家长(监护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否(履行第二条),家长(监护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一份由本学校存档,另一份由家长(监护人)保存。

  *温馨提示:

  1、学生上学或放学如遇雨、雪、汛期等恶劣天气,家长必须接送学生。

  2、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到河里洗+澡。

  3、教育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烟火爆竹,不携带刀具等危险品。

  4、教育学生不购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饮。

  5、教育学生遵规守纪,提高警惕,学会自我保护。

  6、学生不能准时到校,请家长及时向老师请假。

  家长签字:

  学生姓名:

  培训学校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2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2、甲方:平原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3、甲方负责在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乙方保证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乙方给学生租赁的任何车辆都是个人行为,乘车发生的任何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学生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学生在家或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因饮食不当而发生的呕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负责;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到(预备前半小时到校),因过早送学生到校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校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平原小学

  乙方:(签字)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3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2、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3、甲方负责在学校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安全管理条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乙方保证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乙方给学生租赁的任何车辆都是个人行为,乘车发生的任何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学生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学生在家或学校以外的任何场所因饮食不当而发生的呕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负责;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教育学生不迟到,不早到(预备前半小时到校),因过早送学生到校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校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年____月__日(盖章)平原小学

  乙方:____年____月__日(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4

  幼儿接送安全协议书 幼儿家长: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幼儿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学校为了要求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准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幼儿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幼儿上学、放学(包括在本校就读的幼儿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幼儿离开校园(除家长或监护人等待外),不准幼儿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四轮车、三轮车等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五、此协议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学校存档。

  家长签名:

  幼儿姓名:

  班主任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9月1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5

  学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会、学校共同教育和管理。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除学校应承担的教育相关责任外,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的伤害,学校均不承担责任,家长承担全部责任。协议如下:

  1、学校为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到校后严禁私自外出,因学生私自外出校园(包括住宿的学生晚上私自外出、学生逃课等)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非住校学生每天放学后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2、学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请假,应认真填写请假条,离校后学生一切行为后果均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对于无法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班主任视具体情况而定,学生要充分考虑后果,离校后学校不承担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

  3、学校按照法定假日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学生星期五下午4点10分离校,星期日下午7点前返校,在学生离校的这段时间里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家长应管护好自己的孩子,杜绝孩子和其他人员闲游闲逛甚至在外借宿,脱离家长监护。

  4、学校告知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及报废车,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骑摩托车等,学生不听劝阻而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住校学生如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学生离校,家长或家长委托亲属必须来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规定不准学生爬墙、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等;严禁下河耍水等,不准学生在外借宿,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如遇矛盾及时找学校老师调解,因学生不听学校劝告而导致打架斗殴引起伤害事故,学校负责协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赔偿由当事人承担或者根据法律机关裁定进行索赔。

  8、在校内,学生自伤或因患特殊疾病突发死亡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知学校,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9、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或者比赛,实验操作、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等不按老师要求进行操作,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学生私自接、拉电线或者电源等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规定学生一律不能带电子产品(手机、MP3、MP4等)进入校园,特别是手机,学生若不听,私自代入校园,一律没收,直至学生毕业时才归还。

  1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学生毕业。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6

  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班主任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家长电话: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7

  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这个作用是建立在一个先决条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与之相辅相成。为有效管理学生,确保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协议。本协议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须依法履行协议的规定。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义务,确保学生接受法定的义务教育,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合适的教育教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老师及学校管理。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公益集体活动。学生必须努力学习,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准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帮结伙,不准抽烟、喝酒、打架、闹事。

  三、家长必须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保证配合学校和老师及时教育和管理学生,配合老师和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交通、食品、防雷电、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与班主任见面或电话联系,全面了解学生在校纪律、学习等情况,必要时家长必须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学生。学生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家长应及时配合老师和学校教育学生。因严重违纪,经学校教育不改者,家长保证按学校要求及时到校将孩子带回家教育。学生在家教育期间一切安全等问题均有家长负责承担,与学校无关。教育好后达到学生能接受的条件,学生方可回校继续学习。

  四、家长在学生每天上学前务必检查学生书包、衣兜是否带有危险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体的器具。家长每晚务必过问学生当天与同学交往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老师联系,必要时可直接到校参与教育。

  五、为便于监护与管理学生,家长务必告诉学生每天上学按照学校规定的上学时间,不要提前到校。为防止学生在路途逗留、戏耍、或在学校无人处角落引发事端,同时教育学生每天放学后应按时回家,不得在校园或回家路上逗留、戏耍。

  六、为了让学生专心学习,集中精力读书,不受网络影响,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校园。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确保孩子安全上、下学。

  八、学校四周校墙很高,请家长务必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得翻爬围墙及校门,若擅自翻爬导致身体损伤一律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在协议中已履行告知义务并已对学生进行教育,学生因违纪和违反此条例规定导致身体伤害的一律与学校无关。

  九、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请假。不能捎假的,家长电话联系学校。学生及家长不能遵守本协议导致学生旷课、逃学、离校离家出走以及发生人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均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

  本协从签字后至学生初中毕业前具有法律效力,毕业后法律效力自行结束。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八道河中学

  20xx年6月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8

  甲方:———————【学校或幼儿园】

  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学生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未满十二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和池塘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七、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9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0

尊敬的家长:

  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协议,望家长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准时在校门口将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请家长根据情况提前到校与老师联系)。

  二、送孩子入校时,必须将孩子亲自送进校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孩子未进校门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果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向本班教师请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离校时,原则上由孩子监护人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请将委托人的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安全责任由家长和被委托人负责。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由家长负全责。

  五、孩子来校、离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六、请各位家长按时来校接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否则出现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长负全责。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电话: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班级:

  班主任电话:

  科任教师电话:

  分管校长电话:

  xx小学

  20xx.2.12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1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2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xx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驾驶员职责:

  ①严禁超员、超速(限速40公里/小时)、随意接听电话、酒后驾驶等违法规行为发生。

  ②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按时维修,不开带病车,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③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市县出行或停运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乘车学生。教育监督校车驾驶员履行以下承诺,文明、诚信服务。

  ④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营方案确定的线路、站点、离返校时间承运学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站点,不得无故漏送漏接,不得违背学生意愿提前让学生下车。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时,应及时报告线路负责人和承运公司领导妥善处置,确保学生有车可乘。

  ⑤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现行票价一次性收取学生周乘车费用,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在接送过程中,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不得退费让学生另行乘车,更不能丢下学生不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安排其他校车承运,承运费用由故障车主负责。

  ⑥在承运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重者应立即向学校离返校负

  责人报告。

  ⑦校车驾驶员如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相应的停班和警告,违规记录达两次以上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车的承运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校车业务。

  ⑧校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运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⑨接送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运输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准丢下学生中途不管。驾驶员有责任向学生宣传交通常识和乘车常识,遵守上、下秩序,特别告诫同学们在乘车时头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能从车头前面跑过和横穿公路,确保乘车学生的绝对安全。遇接送学生临时调度,应无条件服从。

  二、家长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3

  1、由专业教师任教,保证教学质量。

  2、学生上完课后,必须按老师的要求回家练琴,由家长监督并签字,教师检查。

  3、对进步比较慢的学生,由老师与家长协商,定期为学生辅导。

  4、开通QQ客服,在QQ客服上学生可以向老师咨询学习中遇到的问题。(QQ:1294712320)

  5、定期组织演出锻炼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

  6、如果新生报名时班级已经开课,教师将于家长协商为学生安排补课,让学生能尽快跟上班级的进度。

  7、如果学生有事请假需提前打电话,教师为学生安排补课,学生必须在教师安排的时间内补课,否则教师将不再安排补课。

  8、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如果实在难以教会,学校将与家长协商,返还其剩余课时费用。

  9、学生如果因长时间不谈不练,不能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作业,家长也不给予监督作业也不检查签字,学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不接受退费要求,也没有免费重学的辅导义务。

  10、学生报名后如果长期不参加学习,超过一个月以上学校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11、学生报名后,如果想退学费,自报名日起一个月之内退全部剩余课费,自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到三个月之内退剩余课费的百分之六十,三个月之后不予退款。(注:学吉他送吉他民谣初级班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课费)

  12、家长要在下课前五分钟来接孩子,如果有事来不了,要打电话通知学校老师,否则学校不负责学生的安全。

  13、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奖励。

  14、每年暑假教师将组织学生参加中国音乐学院乐器考级,对学生一年的学习进行全面考核。

  15、实行积分制度,学生报名后可用获得的积分抵换下年的部分课费或礼品。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九天艺德艺术培训学校。

  学生:XXX

  家长:XXX

  实行日期:20xx.10.1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4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 3、购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饮料,吃不清洁的食物。 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

  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违章、违规骑车。

  四、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

  五、协议书有效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与家长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家长联)

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15

  我校本着保证乘车学生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责任心,与乘车学生家长签定此协议书。

  1、运送学生车辆是学生家长雇用,我校不属于学生接送车或出租车的雇主,因而与校车公司和出租车主不存在权力和义务关系。乘车的学生家长是车辆的雇主,校车公司或出租车主向学生家长负责。

  2、我校负责按时把学生安全送出校门,司机要及时有序的组织学生上车就坐,清点人数,防止遗漏学生,特别注意恶劣气候时学生上下车及其途中的安全。

  3、我校要求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允许超员现象的发生,不允许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不允许酒后驾驶和超速违章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出现,如因此引发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乘车学生及家长有权监督出租车。

  4、校车公司与学校学生交接时间以县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我校向学生接送车司机提供学校作息时间表。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请司机师傅与学校联系。

  5、为协助校车方管理好学生,经协商学校可以提供放学后、上车前学生候车的场地,但不参与任何管理,在校车方照管时间之内,如学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由校车方全部负责,一律与学校无关。

  6、乘车学生离校后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乘车学生家长签字:

  官当小学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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