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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书

时间:2022-04-18 14:14: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采购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采购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协议书 篇2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

  法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协议,签定协议时,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必须互传。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产品,主要是指乙方现在生产:标准木工锯片,超薄合金锯片系列产品。

  二、具体产品以当时定单为准,价格与产品以具体定单为准。

  三、为双方长期合作签定月结协议,月结算定义为本月 日支付上月总货款。(例如XX年12月15日结算上月,即XX年11月1日到XX年11月30日的所有发货货款)。

  四、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开票客户必须使用银行转帐支付。

  付款银行: 户名: 帐号 。

  五、双方协商每月的3日~7日为对帐日期(或者日期为 年 月 日为对帐日期),对上月产生的所有帐目(例如XX年12月3日~7日对XX年11月1日~11月30日所发生的所有帐目)。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钱桦公司指定为:公司财务部林经理负责。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

  六、双方对日常往来的单据都要签署确认,不得找借口推委。

  七、如果甲方有支付困难,必须提前一个礼拜用书面通知乙方付款推迟,并告知具体付款日期,但推迟不得超过10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并保留追溯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如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乙方将取消其月结优惠,以后定单采取现金结算,并且是款到发货,如果为非标产品,则是款到生产。

  九、保密条款

  1、 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

  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 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

  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第三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如有必要用书面形式作出,并取得双方签字确认,并做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十一、双方产生分歧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力向东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并以仲裁为最终解决依据。

  十二、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2年,即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十三、特别条款,给予月结额度的上限为陆万,超过陆万时,必须给予每张单清算支付。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盖章只接受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

  甲方: 乙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过招投标确定乙方为服务定点采购中选(标)单位,现双方就服务事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每个标包应在协议有效期中使用(指合同签订日期在协议有效期内)。

  四、项目价款

  1.待项目正式实施时,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价款=批准概算×(中标折扣比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2.乙方责任与义务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

  (1)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该协议;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对乙方违约的处理:乙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甲方的损失。

  2.甲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的;

  (2)甲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其他义务的。

  对甲方违约的处理:甲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乙方可通知甲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甲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承包人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有效;

  九、协议终止

  1.有效期满,协议释放仍未达到约定比例,该协议自动终止。 2.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服从甲方项目实施的安排,拒绝参与甲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不能达到甲方技术、安全、质量要求。

  十、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签订服务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条款执行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

  签 署 页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

采购协议书 篇4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以下是“食品采购供货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商的责任

  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质量。

  2. 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 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 若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 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二、食品销售(使用)者的责任

  1. 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电话订购计划,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 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 收货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 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 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 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担。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货商(章) 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协议书 篇6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协议书 篇7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供货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甲方所需木料:5×20cm架子板,每张100元;6×12cm方木,每根70元; 1.2×2.4×0.8米模板,每张100元。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交接后一次性付清该货款。

  四、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3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3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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