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协议书汇编五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医疗行为,对医疗程度认知已经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主动提出一次性解决此争议。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诊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另行出具收据。
第五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
第六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保证收到本款项后不再到甲方处闹事,维护甲方声誉。乙方保证对签订本协议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闹事或另行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之所发生的名誉损失、诉讼费用追偿损失、律师费用损失等。
第八条 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医疗协议书 篇2
甲方:xxx部
乙方:xxx公司
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更好服务军内外广大患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医疗器械设备和资金扩大门诊医疗服务范围,并达成下面有关协议:
第一条 甲方提供门诊部大楼一楼二间药库和二楼(除b超、牙科诊室外)全部诊室。所有甲方所属办公用品由甲方登记在册,合作期间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乙方暂开设:1、泌尿性病科;2、男性科;3、妇科等专科门诊。
第三条 乙方每年上交甲方房租费16万,付款方式:分月支付,乙方每月初必须上交甲方当月所应上交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第四条 乙方在开展专科业务门诊过程中,由甲方协调正常工作的开展,但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己负责挂号、收费、设立药房。
第五条 乙方专科门诊提供的药品及项目收费,应符合地方及军队医药卫生法规,严格执行物价政策。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财经规定,建立建全有关帐目,并提供有效相关票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按医院规章制度办事,双方应主动配合,为病人早日康复着想。实事求是、文明行医、不收红包、讲医德、讲信誉。凡因乙方门诊所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医疗责任纠纷,影响门诊部声誉或经济责任的,其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出面予以协调,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刊登宣传广告业务的审批和对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接待工作,但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互不接诊对方相关科室病号。
第十条 乙方聘用的医务人员必须符合部队及地方政府规定的行医条件,双方协商同意后先履行相关手续方可上岗,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应向甲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甲方审核登记,以便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暂定为叁年,自XX年四月十九日至XX年四月十八日,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均遵守政府与军队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交回房产。期满后,如协作双方均取满意,可续签协议。不能续签,乙方所投资的医疗器械等固定资产仍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xx部
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xxx公司
负责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医疗协议书 篇3
甲方:上海市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1)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2)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4)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3.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1)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1)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2)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2)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3)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4)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5)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6)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三、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4.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5.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6.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1)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2)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上海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上海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医疗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
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 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医疗协议书 篇5
为维持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杜绝医疗纠纷及差错、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年度各村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与各卫生室(站)签订20x年度医疗安全责任书。
1、各卫生室(站)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负责本卫生室(站)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卫生室(站)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
3、各卫生室(站)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确保病例书写及时,确保处方书实准确。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4、村卫生室(站)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行医、所外行医、走家串户上门输液等违法活动,一经举报查实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责任。
5、各卫生室(站)应当完善医患纠纷接待、处理程序,对医疗纠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最大程度减轻医患纠纷、事故的损害。
6、发生医疗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经济补偿、赔偿的,由卫生室责任乡村医生自行承担医疗安全责任。
村卫生室: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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