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1-02-28 09:55: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_________(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方经营的*******有限公司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清算日结束后,对*******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年 **月 **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甲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日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万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万元,另***万元于**年**月**日前注资到位,剩余**万元**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股东协议书 篇3

  经 人共同集资联营奉节家福火锅店及相关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联营企业名称:重庆家福火锅奉节店(后期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实际注册名称为准)。

  企业住所: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不夜城一期。

  经营范围: 火锅、 小吃、凉菜、酒水等餐饮服务。

  二、出资金额及股权构成:

  1、本次总投资人民币现金形式投资。若后期品牌调整或装修,其投资额的比列按各股权比列投资。

  2、联营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股权构成: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股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 %股权;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本联营餐厅为有限合伙企业,由联营股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对合 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联营餐厅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股东承担民事责任。

  3、在执行联营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或员工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 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联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联营财产在房屋合同期内不得分割,不得提出退股请求。特殊情况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其他合伙股东全体同意。

  5、联营负责人需保证联营企业正确、正规、正常经营;联营企业帐目需公

  开、公正,任何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查阅帐目。

  6、本店面房租费用为每年元整,具体由

  本店面产权所有人 按其各占房产的比列对租金不变之约定负责。

  四、分工负责

  为避免管理混乱,各股东在同意以上条款后特做如下具体分工:股东: ,全面负责该店面的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每月工资。股东: ,负责店面日常采购和收货管理,负责采购以及各项单据的审计工作,每月工资元整。

  在以上分工范围内,其他股东不直接参与管理,但有权对具体负责的股东发表意见及建议,意见不一致时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

  五、财务制度

  1、钱帐分离,设会计、出纳,每月向股东会上交上月财务报表。

  2、利润每月分配一次,下月5日结清上月账务。股东成员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管理及单据审查会。

  3、报销单据由 效,会计做好凭证。单据(含点菜单)须保留三个月,以备查用。

  4、餐厅采购执行菜品、酒水送购制度,各股东定期不定期做好市场调查,监督到位。

  5、火锅底料由公司统一配送。

  6、各股东在店消费,享受总餐费折优惠;员工消费以总餐费折计(酒水不打折)。以上情况不再参加店内任何营销活动,并不得加菜。

  六、其它约定

  1、该店全体股东或被委托人,若在经营期间有者,查证属实后按所获利金额的100倍处罚,情节恶劣者,其股权作废。

  2、联营餐厅作为连锁店,必须服从总部统一管理,把其做成精品形象店。

  3、联营餐厅的调料必须保密总部配方。

  4、未经各股东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开设分店,各股东承诺不私自发或变相发展连锁分店和技术支持店。若因发展需要,必须由全体股东商议认可后,由各股东共同出资,方可。以本店名称对外加盟,其收益按股权分配。

  七、经营期限

  1、本联营餐厅经营期限初定五年,以租房合同和品牌经营时间为准。

  2、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

  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全体联营股东表决。

  八、解散和清算

  (一)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合伙解散:

  l、经营期满,合伙股东或房东不再要求延期;

  2、经营不善,难以为继;

  3、合伙股东一致同意解散;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它各方认可的原因。

  (二)解散清算

  l、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比例分配给合伙股东;

  2、清偿后的债务,按比例由各股东个人财产清偿。

  九、附则

  1、本合作联营协议由全体股东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作联营协议。

  3、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企业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企业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企业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企业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企业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企业股东,载入企业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企业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企业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企业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企业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企业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企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企业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企业财产和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5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东协议书 篇6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该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公司,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该合伙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公司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者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股东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相关文章:

股东协议书模板锦集8篇04-23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集合五篇03-28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七篇03-20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汇总9篇04-23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合集6篇04-03

关于股东协议书模板集锦七篇04-13

股东股权协议书模板汇编10篇03-25

股东股权协议书模板汇总六篇03-25

股东股权协议书模板集锦9篇03-21

有关股东协议书模板汇编九篇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