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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协议书

时间:2021-02-28 09:14: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个人协议书集锦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协议书集锦5篇

个人协议书 篇1

  出租方: (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吗: 电话:

  为了保护签订经济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及财产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租用铺面作营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铺面坐落、间数、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铺面一间,坐落在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明为准),作为商业经营。

  二、 合同租期:

  乙方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三、 铺面月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该铺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该保证金不得冲抵铺租。每年按房租的 递增。

  1、 租金号前七天为交租金时间,逾期一个月不交铺租的,甲方则加收所欠租金金额10%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履约的,应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铺租租金作为违约金。

  3、 在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需提前二个月给予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取得甲方同意,并签订续租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是否变动租金。

  4、 解约后,甲方在乙方不拖欠任何费用和保持铺面设施完好的情况下即退还保证金。

  四、 租赁期间的有关规定:

  1、 乙方不得在出租铺面内进行违法经营或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铺面。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铺面转租、借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3、 乙方应按时支付因租用该铺面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环境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税金及租房税费用(包括甲方应承担税费)。

  4、 租赁期间,乙方对出租铺面进行结构改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其改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不必对添加设施进行补偿,如不经批准擅自装修的,属违约行为,由甲方全权进行处理。

  5、 乙方付清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即可使用。

  6、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及防火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存储易燃、易 爆、有毒及其腐蚀性物品,乙方不准在铺面经营物业部门禁止的行业,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没收保证金。

  7、 乙方须负责好自己带来的财物、妥善保管,如有意外,甲方不负责赔偿。

  8、 如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甲方铺面倒塌和因房屋倒塌所造成的乙方损失,双方均不对任何一方负有责任,合同即终止。

  9、 如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五、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七、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协议书 篇2

  1、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工人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工人村涵洞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资,计人民币87000元,作压金用。

  合伙人c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压金用,另外10000万作日常开支用。

  合伙人d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0元,作日常开支用。

  附:如日常开支不够用,仍由c和d来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3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利润(或者亏损)是在归还c和d的出资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a:联络与协调与上级领导关系,到工地现场监工!

  b:施工及现场指挥开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现场监工!

  c: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d: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

  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营原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努力,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位于天河区珠山路白田工业区**号的广州市天河区**洗水厂,已经进行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合伙企业现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企业现有资产

  合伙企业现有资产包括:天河区珠吉街灵山路田工业区A2号土地使用权及搭建的厂棚;18台成业牌洗水机;20台成业牌烘干机;1台二吨中正牌锅炉;污水处理设备一套;3部车牌号分别为粤ANN589、粤AJF860、粤A912KII货车及1部车牌号为粤AFF472面包车。其他办公设施及生产资料不一一列举。

  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资产,作为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原始投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上资产作价500万元。

  二、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

  经营范围:服装洗水、工艺加工。

  组织形式:个体经营,以乙方名字登记。如合伙企业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组织形式可由个体经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构成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在合伙企业中,甲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业总资产的65%,乙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业总资产的35%。合伙企业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举的资产。

  四、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确认,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即甲方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得65%,对于亏损分担65%;乙方对于合伙企业利润分得35%,对于亏损分担35%。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期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原则上,合伙企业如出现亏损,不分配利润。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

  根据双方投资比例及综合办事经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作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如对外需要,可称为董事长;乙方作为一般合伙人,如对外需要,可称为总经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在合伙企业事务处理中,约定双方权限如下:

  (一)甲方的权限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的决定权;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的决定权;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的决定权;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的决定权;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决定权;但所聘任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企业流动资金、收入及支出管理;

  7、主营业务合同签订的决定权;

  8、甲方应如管理自已事务对待合伙企业事务;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执行合伙事务事,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和乙方的利益。

  9、甲方应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及意见,接受乙方对合伙事务的监督;

  10、甲方不得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二)乙方的权限

  1、根据甲方的授权,有权管理合伙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合同,有权对违反合伙企业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一定的惩罚;

  2、乙方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

  3、乙方对合伙企业管理人员任命有建议权;

  4、乙方有权参加上述甲方权限中甲方具有决定权的事务的讨论,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

  5、乙方应如管理自已事务对待合伙企业事务;

  6、乙方不得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六、关于新入伙的约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七、关于退伙(散伙)的约定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7、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8、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9、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甲乙双方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甲乙双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九、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关于财务会计方面的约定,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十、未尽事宜的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补充。

  十一、关于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本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附各自的身份证,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个人协议书 篇4

  个人入伙协议书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

  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字号(个体工商户字号):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乙方入伙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伙停止营业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30%。

  2、因乙方为甲方进行其他店面的财务核算,乙方30%份额中的10%为乙方的劳动报酬;

  但乙方财务核算的店面不超过五家,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将出资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甲方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1、盈余分配和亏损承担:利润分配(含计提或摊销的相关费用)甲方占70%,乙方占30%;

  亏损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2、债务承担:合伙产生的对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3、若合伙今后需要追加投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第八条 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第九条 若本合伙有新合伙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占份额内与新合伙人进行份额划分,

  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相关权益和本协议约定的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个人协议书 篇5

  个人入伙协议书

  原合伙人(甲方): 新合伙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合伙字号(个体工商户字号):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乙方入伙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伙停止营业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伍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30%。

  2、因乙方为甲方进行其他店面的财务核算,乙方30%份额中的10%为乙方的劳动报酬;但乙方财务核算的店面不超过五家,超出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将出资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合伙事业的日常经营,乙方负责财务核算。

  1、盈余分配和亏损承担:利润分配(含计提或摊销的相关费用)甲方占70%,乙方占30%;亏损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2、债务承担:合伙产生的对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3、若合伙今后需要追加投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

  第八条 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第九条 若本合伙有新合伙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占份额内与新合伙人进行份额划分,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相关权益和本协议约定的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履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签订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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