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养殖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0-11-15 20:00:1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养殖合作协议书3篇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精华】养殖合作协议书3篇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 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内建设完工。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

  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推动林下土鸡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栾川县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土鸡林下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林下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鸡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鸡、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发放土鸡林下循环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 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雏鸡或青年鸡、疫苗兽药、饲料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鸡舍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 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土鸡养殖管理、饲养、产蛋、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 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

  ① 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发放鸡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一日龄雏鸡每只返利0.70元,脱温后35日龄鸡每日返利0.50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 经乙方发展的养殖户养殖的商品成鸡和鸡蛋,符合甲方回收标准的,甲方在合同价格内按照公鸡每斤0.15元、母鸡每斤0.25元、鸡蛋每枚0.02元向乙方进行返利,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③ 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7%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 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投料流程、放养流程,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 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雏鸡或青年鸡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甲方为保障乙方和养殖户的利益,甲方将逐年与乙方签订《养殖合同》,并确定成鸡和鸡蛋的当年回收价格(此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而随时调整),同时也制定出市场最低保护价。

  8. 回收指标:以乙方所购鸡苗为基数,回收比例为公鸡不低于60%、母鸡不低于80%、鸡蛋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地部分销售。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建立的养殖基地,将做为其所在片区的示范龙头,从而带动该区域内农户发展养殖。

  2. 乙方要做好所属农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在农户养殖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养殖流程及时跟踪服务。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协助处理。

  3.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生产养殖,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展养殖户,完成甲方下达的发展养殖户任务和养殖指标,其中:

  ① 合同签订第一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1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10万只(如果乙方如期完成任务,本合同自动转入下一年);

  ② 合同签订第二年,发展养殖户不得低于30户,养殖数量不得低于30万只;

  甲方将对乙方发展的养殖指标进行阶段性考核,如乙方能够完成上述任务指标,甲方在年底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20%返利款的一半。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殖指标,前述应付返利款将不再支付;第二年仍未完成当年指标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4. 乙方向所属养殖户发放鸡苗时,应按甲方合同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发放,不得私自涨价。否则,乙方除向养殖户退还多收的价款外,甲方还将扣除剩余的返利款,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超出合同价格部分的双倍罚款。

  5. 乙方要确保按照甲方规定的回收比例完成回收任务。当年乙方完成成鸡和鸡蛋回收任务的,甲方将在年底兑付剩余10%的返利款。

  6. 乙方应认真督促农户按养殖流程进行喂养,否则,出现任何养殖事故,均由乙方和养殖户自行承担。

  7.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甲方确认的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所在片区有直接找甲方联系养殖事宜的,甲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养殖户的意愿介绍给乙方做为乙方的发展对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公司养殖合同》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精华】养殖合作协议书3篇】相关文章:

肉牛合作养殖协议书04-12

【精华】合作协议书汇编8篇05-08

【精华】合作协议书汇编5篇05-08

【精华】合作协议书汇编6篇05-03

【精华】项目合作协议书三篇05-02

【精华】合作协议书集合九篇05-01

【精华】合作协议书集锦6篇05-01

【精华】合作协议书汇编九篇04-23

【精华】合作协议书范文8篇04-23

【精华】合作经营协议书四篇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