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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店合作协议

时间:2023-01-27 11:58:5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篇一、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甲 方:

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乙 方: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履行。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由甲方全面负责与牟平家家悦商场的进场谈判工作,确定合作条件及签订合同后由乙方进场经营,所需店铺租金及由经营产生的相关问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牟平家家悦经营期间内,其店铺主要陈列面应用于陈列、销售采购自甲方的皮具品牌及商品,甲方提供品牌进场所需的相关材料、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另为了丰富产品结构,乙方可在甲方指定的卖场区域内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销售,且产品出样数量不得超过卖场内同品类出样数量的20%。

  (3) 乙方承担店铺的'货柜制作、运输及安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其中货柜制作费用将由甲方视与乙方的合作情况分两年予以返还,第一年返还比例不低于 。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牟平家家悦经营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采购自甲方的商品在店铺中的陈列位置及销售比例,如陈列、销售的产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比例要求,乙方应积极采取补货等方式予以达成,对于乙方擅自更改约定出样比例及陈列位置要求进行陈列和销售的,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整改期限,并在约定期间内整改完毕,逾期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且甲方保留收回该店铺并进行自营的权利。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二、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共同互惠互利原则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采购乙方的_________材料,制造成品家具。乙方必须确保原材料质量标准,供货周期及数量。

  二、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材料质量保证金小写:________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无条件退回乙方。

  三、 货款结算方式:月结(每月26―次月25日)

  1、每月25日结款;( )

  2、每月10日结款( )

  五、 当原材料市场价格调整时,乙方要积极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若市场价格降价后7天没有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将当月货款全部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并处以500―5000元失信金。

  六、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数量应真实,不得短斤少辆,若甲方发现短斤少辆,则乙方按当次短斤少辆的比例,扣除乙方前两年送货数量可能短少的部分。

  七、 乙方不能向甲方任何管理人员或工人贿赂,请客吃放,否则发现一次扣保证金的30%作为处罚。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基于双方发展的需要,在甲方的邀请下,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共同发展、双赢互利的理念,特签订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以甲方的经营方针为主,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乙方参与甲方家具市场的营销与管理。

  2、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乙方自带资金人民币壹十万元作为合作诚意金交与甲方做押金,甲方收款后开出收据交给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需将此款在三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范畴:

  1、乙方以湖南省永州市的家具市场为主要营销范围,其它市场视情况参与营销。

  2、乙方负责永州五千年家具店铺的日常管理与销售,做好售后服务。

  3、负责与政府部门、各事、企业单位的.人际关系沟通、协调,负责家具工程招标工作。

  4、做好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甲方有力地开拓市场。

  三、乙方的待遇:

  1、在合作期间,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活上的保障。暂定每月由甲方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三千元、基本生活费人民币三千元(3000,其中包括乙方的房租、水电、交通、通讯费用),于每月10日前支付。

  2、乙方每月享有商场销售总额百分之二的销售提成,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 1的销售提成,即与工资同时支付。

  3、乙方享有每单招标工程标的额百分之二的提成,中标签约后支付。工程完结后,乙方享有工程纯利润百分之四十的分红,于 支付。

  四、工作费用与支出:

  1、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以提供资金保障,用于乙方开拓市场(包括公关费、差旅费)。并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2、乙方在使用账户内款项前须向甲方请示,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有责任做好登记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四、家具店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乙方:

  地址: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一)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二)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xxxx牌( )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0平方。 底线面积:150平方。

  5、卖场专用于完整陈列和专售甲方授权产品的基本货品组合。加盟店的选址、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由甲方统一设计,乙方按图纸进行施工和展示陈列,建店投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价格管理和总体市场管理;甲方推行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制度,建议加盟商最终成交价为出厂价顺加160%,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7、乙方应尽准确订购之义务,乙方下达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为不可撤消的订单,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予以撤消。

  8、乙方应尽正牌经营之义务,不得经营仿冒产品。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加盟店内不得陈设和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的产品。

  9、乙方应进行合理的促销和广告行动,积极响应和配合甲方阶段性、全国统一联动促销活动,以共同提升雅舍品牌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品牌建设。

  10、乙方必须协助甲方维护雅舍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形象和美誉度,对于前任经销商已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需求,以及与销售相关的遗留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圆满解决,对在维护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乙方可向甲方做出反馈,由双方协商决定承担的方式;

  11、乙方在当地市场有雅舍品牌的维护义务,当出现假冒侵权等损害雅舍品牌声誉的行为时,应予及时打击并报告给乙方。

  12、专卖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由乙方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办理,并由乙方缴纳经营过程中的工商行政税收等一切税费。

  五、特许方/甲方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1、配合乙方进行市场调研、选址、组货等,并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同加盟商共同规划当地的市场。

  2、授予乙方在指定区域范围内的雅舍品牌及产品系列销售专有经营权;

  3、在达到雅舍规定的店铺面积及装修标准之后,雅舍按当期承诺的支持提供装修补贴费用或其它公告的优惠政策。

  4、提供优质之产品,并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保持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5、甲方将对乙方指定的营销、服务人员无偿提供系统专业培训,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产品知识和经营技术(差旅费甲乙双方各自自行承担本方开支);

  6、甲方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订单在款到发货的前提下,保质、按期、按量供应货品及服务。

  7、向乙方提供产品图片目录、说明书、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协助乙方进行当地市场的推广策划;甲方有关产品改进、新品开发、价格调整等信息,将通过书面通知、网页等形式及时向乙方公告。

  8、甲方将根据市场状况和营销需求,做雅舍品牌的全国媒介广告<含网络广告、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推广及不定期促销活动支持。

  六、对乙方经营指标的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 元。

  七、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 2 ‰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十、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 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最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5)乙方店面形象差不达标,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整改和提升,乙方没能在要求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改造到位的;

  (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能按照甲方向消费者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履行职责和服务,令消费者的满意度和雅舍品牌的美誉度受损,导致一个经营年度内客户在公共媒介上投诉超过3次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 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 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三、备注条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包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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