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合作期限:
从 2012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项目:
1、 项目招商合作
2、 项目招商合作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 甲方负责“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国际品牌小姐大赛中国及世界总决赛”及相关活动项目的整体运作和正常进行;
● 甲方负责在活动过程中植入乙方所招冠名商或赞助单位的宣传准确、并顺利的执行到位;
● 甲方享有乙方所招冠名商或赞助单位的回报最终解释权;
● 甲方任命乙方为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的副主席。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国际品牌小姐大赛冠军总决赛的规则安排,维护甲方及甲方大赛的声誉和利益;
● 乙方在进行甲方项目宣传招商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公关费用、车辆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 乙方将成为甲方大赛的副主席。
五、报酬及其他约定:
1、乙方为甲方拉回的冠名商或其他赞助商需与甲方签订大赛合作合同,甲方按乙方拉回的冠名商或其他赞助商合同金额(合同实际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的`给予乙方报酬;
2、乙方所拉的冠名商或赞助商需将赞助费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收到款项后,甲方方才对其冠名单位或赞助单位进行有效宣传。且甲方在合同相应款项到账后三日内发放乙方报酬费用;
3、若乙方所拉的冠名商或赞助商出现实物赞助,甲方亦将的实物给予乙方报酬;
4、乙方必须将所拉回的冠名商及其他赞助商合同金额如实报于甲方,不得有所欺骗,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六、违约及解除修改:
1、非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约中任何条款均不得终止或变更;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应及时、准确的覆行本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
3、除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单独取消或违反合约之约
定,导致对方受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及支出时,违约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并且违约方应负责使守约方免除所有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七、协议终止及仲裁适用法律:
1、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单方面解除协议,擅自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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