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汇总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落细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晋中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同步推进,为省级文旅赋能城镇化建设试点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全县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事故隐患的主动性显著增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昔阳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县文旅局设立文化和旅游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书记史怀军和局长高洁担任,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文旅行业专项行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资料搜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节点,局党组要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20xx年底前消除20xx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经验做法,20xx年底前制订完善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年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全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三是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等经营单位查处力度,重点检查经营单位在取得政府相关主管机构颁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后,根据需要对房屋再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时,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二次消防申报验收,二次消防不合格的场所,不能开业经营,并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二是健全文化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三是关注“新业态”体验项目,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要求,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扎实开展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二是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三是每年至少开展1批次 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一是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二是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指导 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三是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四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一是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三是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五进”等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做好预警信息再传播,提醒游客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组织。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局安全股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细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安全投入。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要求,”协同财政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加强正向激励。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xx年底前,要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探索争取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推广先进经验,20xx年起,根据市级要求每年参与推出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单位。
(四)加强工作沟通。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制定出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后及时报市文旅局和县安委办备案。及时汇总收集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工作动态,并按照时间节点向市文旅局和县安委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24日前报送上季度治本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每年12月8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篇2
为持续夯实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文旅部《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省旅安委《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和市安委会《嘉兴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总体要求,市旅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夯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根基,压实“四方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100%全覆盖,力争事故“零发生”。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旅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重大负面舆情,年游客千万人次死亡率低于0.41。
——到20xx年底,重点风控企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覆盖率达到30%以上,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7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覆盖率达到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达到100%。
——到20xx年底,重点风控企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覆盖率达到70%以上,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覆盖率达到100%,形成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到20xx年底,重点风控企业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覆盖率达到100%,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动文旅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体系
(一)开展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行动,落实“源头防”举措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地每年召开部署会不少于4次,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每季度学习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20xx版)》,着眼管理职责、过程监管、应急处置三个维度,形成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建立重大风险隐患跨部门处置机制,联合会商、协调联动,按照隐患类别和部门职责,及时将重大风险隐患抄告相关部门,最大化消除、遏制重大事故隐患。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日巡查、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用火用电用气、特种设备运行等安全风险管控。建立“三本一清单”制度(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本、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本、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本、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清单),推动隐患排查整治经常化、规范化。
4.压实群防群治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文旅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用好公共文化场馆宣传阵地,设置安全应知应会、避险自救等宣传专栏。健全完善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20xx年4A及以上景区100%建立,20xx年A级景区100%建立。
(二)开展安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落实“人防”举措
5.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大讲堂制度,开展理论培训,组织实训演练。做好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和规范作业,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xx年实现重点文旅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全覆盖,20xx年实现所有单位全覆盖。
6.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分场景分时段分层级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A级景区、星级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采取“双盲”演练形式,组织开展应急比武、随机拉练等活动,检验真实状态下的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建立演练复盘机制,摸清不足、及时改进。
7.开展精准督导服务。建立涵盖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健全第三方安全抽检、安全顾问服务机制,每年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4次以上专家指导服务。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量化指标。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xx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推动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自主开展风险辨识评价和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落实“工程防”举措
8.抓实自然风险防范。落实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定期调度等制度,科学研判风险,明确风险影响的区域,及时发布旅游目的地交通、天气和景区景点关停、限流等信息,最大程度降低安全风险。按照响应级别,落实“五停六断”措施,做到风险区域游客“三个必须转移”(强降雨时必须转移、发现异常险情时必须转移、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必须转移)。建立长效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清单,不断提升自然风险防范能力。
9.做好重点时段整治。聚焦“两节”“两会”“清明”“五一”、汛期暑期、“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三级督导机制,定期下沉开展“回头看”工作,协调处理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指导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0.强化重点领域整治。
消防安全方面。配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推进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聚焦用火用电用气、动火作业、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通道等重点环节,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落实安全措施。督促景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旅游市场方面。围绕“三不”问题,重点打击旅行社提供不合格旅游产品、导游违规执业、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优化“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开展前置调解,加强“诉转案”研判,切实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九小场所”方面。加强涉文旅“九小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设立审批,跟进现场勘验。摸清安全现状,落实刚性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清理一批、警示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场所。
文化演出方面。严格核验演出信息,严禁擅自变更节目内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加强现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等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方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旅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落实定期维护自查制度,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在危险地段采取设立警示标牌、加固安全护栏等针对性措施。建立综合救援队伍,配备固定的执勤人员和专业救援设备。
安全出游方面。落实“五不租”制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旅行社落实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告知责任。
(四)开展科技兴安行动,落实“技防”举措
11.推广文旅安全码应用。建立完善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使用力度,以二维码形式呈现周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在场所显著位置向公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使用“文旅安全监管在线”平台常态化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探索数字化监管。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以风险预警、消息通知、任务督导、隐患发现、事项催办、报告生成“六个自动”为抓手,建设文旅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围绕检查覆盖率、发现隐患率、隐患整改率、执法处罚率、事故下降率等数据,以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隐患产生的规律,进行靶向治理。
(五)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落实“管理防”举措
13.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全面摸排,将基础管理薄弱、安全风险突出、动态隐患多发的企业列入重点风控名单。围绕设备设施、经营环境、管理体系和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等方面进行安全风险梳理评估,建立红、橙、黄、蓝四级风险辨识清单。推进重点风控企业加强动态监测,落实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14.完善常态排查机制。完善风险隐患检查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规范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完善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分析比对同一检查标准下的企业自查、第三方检查、部门督导检查情况,提升企业风险发现能力。
15.优化闭环整改机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问题、措施、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和牵头验收单位,实现“检查—发现—整改—核查—归档”的闭环管理。每季度统计分析整改情况,制定“举一反三”措施,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围绕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产生原因、存在问题、工作举措等,开展复盘警示教育。
(六)开展精准执法行动,落实“法治防”举措
16.加强协同联动。聚焦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并及时移交行政监管部门。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加强执法指导,编制典型案例,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一线监管执法效能。
17.严格执法查处。强化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包车等无证无资质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等级退出机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文旅经营单位,及时采取通报、降级、暂缓、摘牌等措施。
18.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重大风险隐患提请省旅安委、市安委会挂牌督办,或者列入“七张问题清单”挂号督办。对隐患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整改进展缓慢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信用惩戒等手段,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政策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优化一批应急预案,落实一批政策制度,夯实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根基。
(一)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嘉兴市极端天气文旅行业停业及停止户外活动工作指引》《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嘉兴市旅游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嘉兴市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落实《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着力提升旅游新业态行业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保障安全投入。各地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重点保障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督促文旅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地要围绕新机制、新做法、新手段,鼓励文旅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积极创建安全生产示范试点。同时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市文广旅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省文旅厅印发的《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xx-20xx年)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印发的《宿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xx-20xx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包括演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各类广电生产经营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等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单位)和文物博物馆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文化广电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源头管控行动。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经验做法,20xx年底前,建立完善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估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逐步摸清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20xx年底前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督查行动。畅通文化广电和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消防、特种设备、文化广电和旅游、法治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队伍。加强对文广旅经营单位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密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强化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从业人员安全和应急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行动期间,组织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及重点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全国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每年组织一期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培训班,适时组织安全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相关培训。聚焦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博物馆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及应急处置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四)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旅行社落实“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依法依规打击旅行社订购不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在有关协调机制下,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地域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治理等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救援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的大型游乐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时限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文旅行业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三年行动期间,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时段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广电和旅游经营单位和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引导行动。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文广旅行业消防安全全覆盖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广电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防范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重点保障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人力财力,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积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的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汾阳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大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查堵漏洞、补齐短板、消除弱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汾阳文旅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推进落实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要担任本单位(场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在心中、抓在手上。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特别是要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形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3、强化个人安全责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二)强化基层工作,明确监管重点
1、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要紧盯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特殊敏感时期、重大节庆活动、岁末年初以及夜间文化旅游等时段,针对群众游客集聚度高、季节性灾害天气等易引发拥挤踩踏、消防火灾、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及时发布、关注各类安全预警信息,提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2、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监管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加强文物保护巡查,对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3、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全方位、全过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社会治安、建筑领域、地质灾害预防、防汛、危化品、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流量控制,强化应急疏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各局属单位、文旅经营场所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加大对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节假日、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团队行前说明会等时机,利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以及KTV、网吧、演出场所的各种宣传平台,采用标语(电子屏)、屏保、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旅安全生产宣传,根据场所环境,制作张贴或悬挂各类警示提示标识标志,推动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安全工作机构
因人事调整,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决定,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治安全股,主任由法治安全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法治安全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统筹部署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安排部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监管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落实相关职责。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文化站、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法人(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安全责任状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和落实具体安全生产相应职责、制度;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按规定配备并科学放置安全生产相应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演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经营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切发展的基础来抓,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从而夯实文化和旅领域的安全基础,为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整体联动,务求整治实效。各企业(单位)要将主动与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场所、单位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途径和措施,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群防群治。
3、加强基础、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各企业(单位)要对照安全工作九项基础要求,结合本场所、单位实际情况,逐项落实。做到机构机制健全、职责责任明确、制度流程规范、宣传教育经常、设施运转正常、隐患排查精准、整改除患彻底、应急预案可行,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各项安全工作要留存记录和资料备查。
4、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人对各相关单位、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工作和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在安全工作上不履职、不尽责的企业(单位)负责人,场所、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和屡改屡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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