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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时间:2024-08-10 22:08:17 CN职场指南网 我要投稿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共6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共6篇)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度整合域内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市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医共体向紧密型过渡和发展,重构和升级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整体提高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最大能力服务群众、最好政策惠及群众、最高标准让群众满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工作任务

  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到20xx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趋于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两卡制”全面推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管理持续推进,群众就医获得感和信任度明显增强,全市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界首资金界首用、界首病人界首治”“好看病、看好病、成本低、服务优”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紧密型医共体。

  (二)坚持机制创新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人事管理等,进一步落实牵头医院人事、经营及财务自主权,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三)坚持分级诊疗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加快推进医防融合,构建有序就医、分级收治的新格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

  1.印发五个文件。印发系列文件,包括《界首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文件:《界首市紧密型医共体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界首市紧密型医共体总体建设发展计划》《界首市政府办医财政投入清单》《界首市紧密型医共体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细则》等。

  2.召开四个会议。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召开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紧密型医共体机构、组织人事等改革事项;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紧密型医共体政府投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按人头总额预付管理等改革事项;召开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启动会,统一思想、宣传动员、部署推进。

  3.建立三个清单。明确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政府办医清单;厘清体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细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

  4.落实“两包”政策。落实医保基金打包预付政策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预付政策。

  5.实现一体管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组建市人民医院(成员单位有:东城、西城、芦村、大黄、光武、田营、陶庙、王集、泉阳、任寨、顾集、靳寨共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中医院(成员单位有:颍南、新马集、邴集、砖集、舒庄、代桥共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家紧密型医共体,成立各医共体筹备组,全面赋权筹备组一体化管理权限,依法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完成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工作。

  (二)全面启动阶段

  1.“十五部门”全部成立。牵头医院统筹科室资源,成立医共体办公室、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专家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审计中心、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医防融合促进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中心、中心药房、信息管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公室等。

  2.“八个统一”全面完成。在“十五部门”成立的同时,打通市乡两级机构壁垒,实现体内各机构间行政(党建)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统一。

  3.“六个贯通”全面实现。在一体化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的基础上,畅通体内资源流动机制,确保“六个贯通”全面落地。

  (1)专家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市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市管乡用,实现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市级医疗专家服务。

  (2)医疗技术上下贯通。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Ⅰ、Ⅱ类手术等问题。

  (3)药品保障上下贯通。牵头医院全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4)补偿政策上下贯通。完善医保补偿政策,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标准和补偿比例,支持分级诊疗,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补偿标准。

  (5)双向转诊上下贯通。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将需要转诊的疾病患者,及时上转县级医院或市妇幼保健院,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下转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6)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融合疾控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让乡镇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三)正式运行阶段

  1.医共体运行机制全面建立

  各牵头医院制订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章程、绩效考核等医共体内部管理制度。公立医院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医共体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十五部门”实现良性运转。

  2.“两包”及时足额到位

  (1)医保包干资金核拨到位。按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的10%)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市医保局按预算拨付当季度预付资金,交由医共体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对象)等规定的报销费用,包干使用。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核拨到位。财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预算(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服务经费=医共体辖区内常住人口数×当年人均标准),并按季度及时拨付到位。

  3.“三单”切实有效履行

  (1)政府办医责任清单。保障“一稳定三落实”,即稳定原有财政供给渠道和标准,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发展建设补助等,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补助、村医养老保险、退出老村医生活补助等。

  (2)紧密型医共体运行管理清单。包干医保和基本公卫资金体内结算机制和流程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在行政后勤管理、人才队伍管理、财务审计管理、绩效分配管理、医卫服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

  (3)紧密型医共体外部监管清单。全面建立维护公益性、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督、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共体运行、医共体人事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六项监管清单,并明确监管责任单位,构建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同步全面启动监管工作。报告审议、专项审计、督导检查、社会监督、考核评估五项监管举措得到落实。

  4.推进机制基本建立。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紧密型医共体及时研究解决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工作。围绕乡镇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实现上下贯通,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医共体内畅通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操作指南》,逐条对标完成任务,推动“两包三单六贯通”在体内有效运转。

  (四)推进提升阶段

  1.督查评估。对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按时完成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各阶段工作。20xx年8月份、11月份分别开展专项评估和“回头看”,总结工作进展,形成阶段性报告。

  2.总结考核。对紧密型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进行全面总结,对包干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算,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协同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组织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规定要求,序时推进,确保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实施、有效落实。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组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牵头医院制定的实施方案要经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强化部门职责。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按照“两包”“三单”要求,大力支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负责统筹指导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市医保局负责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及时足额预拨到位,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体现分级诊疗的改革要求。市财政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落实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事项等;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宣传,着力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责任不变,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资金投入。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政策。对于公立医院改革中政府应承担的投入,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省级和中央的项目资金投入。

  (四)强化政策支持。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从有利于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出发,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为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等方面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对医共体在编制、人才流动、多点执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要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紧密型医共体组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帮扶,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稳步发展。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结合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加快推进健康台安建设,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深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健康支撑,奋力实现台安全面振兴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旨在立足县域,围绕"县要强、乡要活、村要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着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优化服务,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让群众就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到20xx 年底,我县将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到20xx年,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的紧密型医共体。实现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65%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资源优化,统筹推进。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县级医院核心带动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优质高效。

  (三)坚持公益属性,创新机制。逐步破除医疗资源、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逐步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属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受益。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为群众提供更优化、更便捷、更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实施步骤

  (一)论证和谋划阶段(20xx年10月末前)。正确处理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突出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通过系统谋划、细化政策、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确保20xx年底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政策出台阶段(20xx年11月-12月)。制定和出台台安县紧密型医共体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医共体内部机构组建,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医共体建设的配套政策。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12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六统一”管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分析评估,总结阶段性成效,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四)深化发展阶段(20xx年1月-12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全面实现医共体内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

  五、实施内容

  (一)完善治理结构。(牵头部门:县医管委办公室;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审计局)

  1.完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完善由县委、县政府牵头,书记、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和考核监督等重大事项并履行监事会职能。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医管委日常工作。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共体之间权责清单,厘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共体之间的职能职责。

  2.设立医共体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设立医共体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医共体理事长负责制。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作决策、保落实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3.组建医共体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提名选举产生,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理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内部设置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会中心、质控中心、采购供应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信息中心等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在系统内调剂,人事、工资等关系保持不变,负责医共体组建推进及日常管理,制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管理团队聘任和考核制度。理事会办公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列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理事长办公会议是医共体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

  (二)理顺管理体制。(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1.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以县恩良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

  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结核病防治所(院)、各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紧密型医共体,各医疗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采取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独立法人代表的紧密型架构。县恩良医院及中医院为牵头医院,带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各项工作。恩良医院负责包保韭菜台镇、黄沙坨镇、达牛镇、桑林镇、新台镇、台东街道和八角台街道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中医院负责包保高力房镇、新开河镇、西佛镇、桓洞镇、富家镇辖区内医疗机构。待时机成熟,逐步将民营医院纳入医共体。

  2.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任命。主要领导由医共体党委提名,报县卫生健康局按原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进行考察任命。副职由各机构党组织或领导班子提名,经医共体党委同意,报县卫生健康局按原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进行考察任命。

  3.各级医疗机构职能定位。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患者就医可自主选择医生,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不受限制,可根据病人病情及病人自愿选择县级医院。牵头医院下转患者根据区域规划对患者进行转诊。

  4.加强县域医共体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防协同。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医共体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加强医防协同、资源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可通过在县域医共体设立公共卫生专员、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派驻联络员等方式参与县域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决策建议。加强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共卫生科建设,配备符合疾控部门有关资质要求的'人员,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责任。

  (三)规范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1.保持“八个不变”。即: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2.加强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明确县域医共体建设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引导资源和患者向乡村两级下沉,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县域医共体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审定,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划拨、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在对单一医疗机构监管基础上,强化对县域医共体整体监管。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绩效工资等在各成员单位的分配。

  3.优化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实行“六个一体 ”管理。

  (1)机构一体。打破横向和纵向医疗机构行政壁垒,明晰办医主体。整合县、镇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及村卫生室,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人员一体。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和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的前提下,医共体根据工作任务、岗位职责要求和医务人员能力水平,对人员实施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统一培养、统一使用,并实行备案管理和动态调整。

  (3)信息一体。引进信息管理机构,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医共体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信息。整合优化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运用,基本实现“首诊检查、县诊断、区域互认”,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4)管理一体。将管理权、经营权、人事调配权和收入分配权等下放给理事会,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医共体实行统一管理,做到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实行统一绩效考核管理和分配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5)保障一体。以县医保局为主体,落实药品(耗材)联合议价采购制度,由医共体采购供应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管理。依托县牵头医院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等,实现医共体医疗资源和服务资源的全面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6)服务一体。加快创新医防融合新模式,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完善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标准规范,畅通医共体内双向转诊通道,逐步实现有序合理转诊。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体现“预防出效益”的理念,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

  (四)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配合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1.提升县域医共体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发热门诊(诊室)、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重症医学科对基层的指导,提升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加强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县域内重大疫情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2.拓展县域医共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加强全专结合、中西医互补,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非急诊就医首诊负责机制,对确需转诊的签约居民,及时联系转诊,跟踪上转医院治疗过程,做好下转接续性服务衔接。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对转诊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

  (五)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保障政策。(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1.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财政部门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项目的支持力度。

  2.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年度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按床日付费,探索适合门诊医疗费用的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的考核管理,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拨付相挂钩,实施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并通过倾斜性医保报销政策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3.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逐步提高县域医共体服务性收入占比。落实一般诊疗费价格政策,可以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与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衔接。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基层适宜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 )。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医保政策、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衔接,确保县域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六)抓实“十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1.深化简政放权。将管理权、经营权、人事调配权和收入分配权等下放给医共体理事会,激发医共体运行活力、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聘用、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按照县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建设。恩良医院、中医院分别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中心建设工作。到20xx年底,县恩良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达标,县中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创建二级评审工作。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等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医共体总医院临床科室领办乡镇卫生院相应的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与能力相匹配的手术项目。实施乡村医生“镇管村用”,以镇带村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3.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通过压缩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和不合理使用、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等方式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确定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待遇水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落实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应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紧缺人才、业务骨干、偏远乡镇、全科医生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不断优化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有效促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就医需求,实现基层就诊率达到65%的目标。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

  5.统筹药事管理。统筹开展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在优先采购使用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内药品的前提下,实行县镇村三级用药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根据群众用药需要,按照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原则,重点下沉慢性病、特殊病及抗癌药物用药品种,满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分级诊疗工作需要。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保障供应。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合理用药。

  6.规范诊疗行为。县级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按照统一规范的病种路径,对照医院能够收治的病种目录,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目,确保病种数、病例数、入径率、出径率达到规定标准。对于医共体内上下级医疗机构协作诊疗的病种,要结合实际制定医共体内连续诊疗路径,实现诊疗服务的规范一致、连续衔接。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强化医共体内各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推动县域内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

  7.实行病种分级管理。县恩良医院、县中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镇街道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

  8.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强县中医院建设,强化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的专科联盟全面开展县乡村一体化服务。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妇幼保健、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开展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9.促进医防工作整体融合。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健康管理模式。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健康教育、重点人群健康体检、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加强慢性疾病健康管理,按要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10.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发挥医共体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集中的优势,充分整合人员队伍、技术装备、医疗信息、物资储备等县域资源,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队伍能力,不断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认真实施免疫规划,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最终目标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让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带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用改革开放的眼光和态度看待医共体建设,突破体制机制约束,提供相应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作为实现台安全面振兴新突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任务清单,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三)明确目标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加强跟踪问效。

  (四)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互联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卫健部门负责制定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案,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部门负责按干管权限对医共体党政班子进行考察任免;宣传部门加强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支持的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和补偿激励政策;医保部门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和参保居民待遇落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耗材招采;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激励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械质量的监管工作;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管理。

  (五)加强督查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指导与管理,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工作有序推进。县医管委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

  (六)强化社会稳定。要组织开展医共体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培训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医共体建设的必要性,积极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主动性,保障医疗卫生队伍稳定。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梧州市深化福建省三明市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xx年度梧州市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梧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发展,有效保障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以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调整医共体网格化布局规划

  根据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情况,重新组建3家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市第三人民医院和16家镇(中心)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

  岑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岑溪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由第三人民医院、南渡镇吉太卫生院、归义镇卫生院、大业中心卫生院、诚谏镇卫生院、南渡中心卫生院、马路镇卫生院、马路镇昙容卫生院、岑城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成。

  岑溪市中医医院医共体:以岑溪市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由安平镇卫生院、糯垌中心卫生院、三堡中心卫生院、波塘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成。

  岑溪市妇幼保健院医共体:以岑溪市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由水汶中心卫生院、大隆镇卫生院、筋竹镇卫生院、梨木镇卫生院为成员单位组成。

  三、组建紧密型医共体试点

  由岑溪市人民医院与第三人民医院、南渡镇吉太卫生院、大业中心卫生院、归义镇卫生院;岑溪市中医医院与糯垌中心卫生院;岑溪市妇幼保健院与水汶中心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待时机成熟后,按医共体设置规划将其它卫生院逐步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面铺开。

  四、主要目标任务

  (一)实行紧密型医共体统一法人代表治理机制

  在坚持三不变(隶属关系不变、单位性质不变、财政供给渠道不变)的原则下,实行紧密型医共体统一法人代表管理机制。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保留各自的法人地位。牵头医院院长(法人代表)担任紧密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院长(法人代表),成员单位执行院长和班子成员由牵头医院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任。医共体牵头医院派驻到成员单位担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保留其原单位编制和人事关系不变。

  (二)任期工作目标

  1.实行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的紧密型医共体,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

  2.探索三二一医共体新模式。以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将第三人民医院、南渡镇吉太卫生院、大业中心卫生院、归义镇卫生院纳入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人民医院履行医共体牵头单位的全部职责,对分院提供全方位的帮扶,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积极开展二级医院的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总院优势,强化医院规范化管理,完善专科设置,使医院各项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加快推进归义二级医院的创建工作。

  3.实行紧密型医共体优势专科共建共管共责机制。紧密型医共体结合实际情况,选定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专科,由牵头医院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相应的专科在人员设备调配和绩效分配等方面实行共管共责,实现医共体优势专科一体化运行和同质化管理。每个紧密型医共体不少于1-2个共建优势专科。牵头医院优势专科主任兼任成员单位专科主任,按科主任负责制履行科主任职责,全面负责科室工作;成员单位原专科主任可担任牵头医院专科副主任。

  4.实行紧密型医共体统一的绩效分配方案。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两个允许”要求,紧密型医共体内实行统一的.绩效分配方式,由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共体内总体绩效分配方案,将医共体作为一个整体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医共体内的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医共体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范围内。除财政部门按现行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方式给予财政补助外,其余部分经费来源由医共体内所有单位承担。由牵头医院总会计师兼任紧密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总会计师,发挥监督与管理职能。

  妇幼保健院医共体积极探索“工分制”绩效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

  (三)实行紧密型医共体医保资金总额管理

  对已实现人事、财务、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的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医保支付模式,将年度医保预算总额打包分配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其统筹分配和使用,超支自担,结余则按照成员单位间的约定按比例分配。通过建立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医共体内建立分级诊疗机制。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

  1.完善系统建设。统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实现医疗机构各单位之间重要医疗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及共享,逐步实现整个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平台的统一化。

  2.搭建信息互通。建立远程影像会诊中心,通过系统信息传输,由牵头医院完成各成员单位“一条龙”诊断并快速返回诊断结果。建立远程心电会诊中心,把基层医疗机构的静态心电图数据上传到上级医院完成诊断,快速返回诊断结果。建立远程临床会诊中心,针对卫生院疑难病例,通过远程查房系统,实现可视、可语音的远程会诊。建立远程门诊中心,覆盖全部镇(中心)卫生院,使各镇老百姓在镇(中心)卫生院就能得到上级医院医生的优质门诊服务。

  3.共享数据平台。通过数据采集系统,将县域内各医疗单位的医疗数据时进行归集,构建县级健康数据储存及交互平台,实现全县健康数据实时归档,满足患者连续诊疗、协同诊疗的数据共享需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建医共体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推进医共体建设的人事使用、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政策措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强指导,及时出台医共体配套政策,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督指导,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文件。统筹协调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制定或落实各项政策,推动医共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保制度政策,制定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配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入点宣传建设成效;针对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参与和推进医共体建设。要及时总结、推广医共体建设和运行的成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医共体建设整体成效。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4

  面对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紧密合作与协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医疗资源在区域内的高效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分级诊疗、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降低患者就医成本,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医共体管理架构,设立管理委员会和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医共体的规划、协调、监督与考核。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鼓励上级医院专家到基层坐诊、带教,同时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数据共享、远程诊疗、预约挂号等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实施路径

  调研摸底,制定规划:深入调研区域内医疗资源分布和患者就医需求,科学制定医共体建设规划。

  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医共体工作有序开展。

  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按照规划目标,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医共体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监督评估,持续改进:建立医共体建设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医共体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措施。

  四、保障措施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为医共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投入:加大医共体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宣传引导:加强医共体建设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

  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将有力推动医院紧密型医共体的建设与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5

  面对当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新形势与新挑战,为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区域医疗机构间的协作与联动,确保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以下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的深度融合与共享,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整体水平,增强群众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破机构壁垒,促进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在医共体内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

  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分配与激励机制,确保各成员单位利益共享,共同承担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责任。

  以患者为中心,提升服务质效:围绕患者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构建组织架构: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共体的规划、协调、监督与评估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紧密合作的工作机制。

  整合医疗资源: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统一规划、配置与管理,实现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结果、病历资料等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加强特色专科与重点学科建设,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强化基层服务:通过人员下沉、技术帮扶、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管理服务。

  完善分级诊疗: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优化转诊流程,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的协作与配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诊疗服务。

  深化人事薪酬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医共体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机制,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保障措施

  政策支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为医共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医共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

  信息化建设:加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监督评估: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

  五、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完成方案制定与论证工作,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小组。

  准备阶段:开展资源摸底调查,制定资源整合计划;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实施阶段: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评估总结阶段:对医共体建设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紧密型医共体的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应紧密团结、协同作战,共同推动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紧密型医共体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健康寿县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重构和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合理就医秩序,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医疗服务分工协作新机制和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县域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xx年底,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提高到6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达到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能保障、医务人员有动力、群众健康得实惠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根据我县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二)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紧密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原财政投入保持不变,建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等新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县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紧密型医共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社会效益。

  (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功能,重点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政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要求,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保障等方面,建设紧密型医共体,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

  (一)构建以一个管委会、两个医疗集团为基本框架的管理体制。

  1、成立医共体集团管理委员会。成立县医共体集团管理委员会,统筹负责两个集团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制定医管会章程。医管会由县委分管领导任主任,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成员单位组成。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健委,负责医管委日常工作。

  2、组建两个紧密型医共体医疗集团。按照统筹规划、兼顾既往的原则,以现有医共体为基本框架,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两个紧密型医共体医疗集团。其中,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集团由炎刘镇、三觉镇、安丰镇、堰口镇、小甸镇、瓦埠镇、众兴镇、保义镇、双庙集镇、大顺镇、刘岗镇、茶庵镇、隐贤镇、陶店回族乡14个乡镇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组成;县中医院医共体医疗集团由寿春镇、迎河镇、正阳关镇、双桥镇、涧沟镇、丰庄镇、窑口镇、安丰塘镇、板桥镇、八公山乡、张李乡11个乡镇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组成。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列入属地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加盟的医共体集团。

  集团成员单位保留现有法人资格,实行唯一法定代表人组织架构,由所属集团负责人担任。制定集团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

  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在法人资格、工作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将承担的妇幼保健、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等管理职能纳入两个集团,参与议事决策和任务实施。

  明确医管委、集团、各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权责清单,充分落实集团在人员招聘和用人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自主权。

  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集团班子成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卫健委管理。集团成员单位负责人由集团党委提名、任命。

  (二)实行以六个统一、一项融合为核心内容的运行机制。

  1、统一人员管理。集团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由县委编办会同县卫健委对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集团统筹使用。集团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上优先向基层倾斜。卫生技术人员职称由集团自主评聘。

  2、统一医疗业务管理。集团设立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医疗业务、质量管控、分级诊疗、健康脱贫等工作。强化基层医疗质量,完善落实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统一管控要求,实现集团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有序分级诊疗,制定完善县乡疾病诊疗目录以及转诊管理办法,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并与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衔接。

  3、统一财务管理。集团设立财务管理中心,实行集团总会计师制度,接受县卫健委监管,实施全面预算和全成本核算,加强对集团的财务预算、成本费用控制、统计、内审、医保资金的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建立健全集团内与医疗卫生服务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优化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集团成员分配方案。

  4、统一物资调配。集团设立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集团成员单位药品、设备、耗材等物资的采购配送,提高运行保障效能。集团内药品、耗材实行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统一管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保障集团成员单位用药衔接,方便群众在基层就医配药。

  5、统一健康服务管理。集团设立健康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加强对集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接受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的专业指导和管理,促进集团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并重。

  6、统一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集团建立信息管理中心,依托现有县域心电诊断、检查检验、影像诊断、远程诊断等中心框架,统一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将县、乡、村三级全民健康信息统一管理,推进集团内部和成员单位之间院务管理、诊疗信息、电子病历和医疗服务等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县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贯通医疗服务链,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7、促进文化理念融合。集团通过文化共建、品牌共创,以文化建设引领集团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尊重集团员工的主体地位,有效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培养和弘扬集团核心价值观,打造集团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集团内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共联共建,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增强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健全以三项改革、一套制度为根本支撑的政策保障。

  1、完善两包资金支付方式改革。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紧密型利益纽带。

  (1)医保基金打包。县医保局将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作为医共体集团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集团包干使用。预付医共体资金包干使用,结余由集团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合理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标准和补偿比例,支持分级诊疗。

  (2)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县财政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集团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医共体集团,交由医共体集团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强化疾病防控,购买服务,考核结算,量质并重,医防融合,做实健康服务管理,促使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2、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逐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药品耗材采购降低虚高价格、诊疗环节减少不合理使用和减少不合理检查化验等腾出空间,发改部门用于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保部门同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政策,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集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县乡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和层级区别,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集团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管理,有医管会合理确定年薪水平,制定完善年薪制管理考核办法。

  4、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实行集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基层就诊率和县域就诊率提升,以公共卫生职责履行、年人均就医次数和费用控制、双向转诊比例、运行绩效、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集团班子成员任免、奖惩挂钩。

  制定完善集团成员单位考核办法,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推进廉洁从医,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行风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从严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要求,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坚决从严查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集团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内容,考核结果与集团班子、领导干部绩效以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晋升晋职、干部任用、人才培养、评先评优等挂钩。

  推进医疗健康数字化监管,整合贯通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实时、动态、连续、综合的监管服务平台和监管机制,加大对紧密型医共体集团的全程监管,促进集团各项综合医改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提升以两类服务、一项管理为主要目标的发展水平。

  1、夯实健康管理服务。做实做优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质按时完成健康脱贫各项工作任务。针对不同人群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建立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加强慢性病、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2、做强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医疗能力建设,县级医院要充分利用医联体建设机遇,结合自身学科发展和疾病诊疗情况,精准对接省市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精准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发展,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设置,加强县域诊疗中心建设。加强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县级医院人员下沉激励措施,通过专科结对、设立慢性病综合门诊、专家工作室、康复联合病房等形式,加强各成员单位特色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不断满足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实现智慧化管理。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模式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将“智慧医疗”贯穿医疗服务院前、院中、院后全流程,不断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3月)。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入推进寿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市卫健委备案,3月底前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运行磨合阶段(20xx年4月-6月)。筹建成立集团,制定集团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对集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7月)。对集团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研究完善深化运行、长效运行体制机制,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向纵深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涉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系统作战,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医疗价格、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等各项改革工作,共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二)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继续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集团及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尽快落实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化解县乡医疗机构债务。各乡镇要继续加大对辖区集团成员单位的工作支持力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解读,要让每位医务人员清楚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改革。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纵深推进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行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施行期间,国家、省市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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