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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31 14:10:15 CN职场指南网 我要投稿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热)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热)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寓的室内内务和卫生  

  1、学生公寓室内卫生,由本室的学生负责打扫,该室室长负责值日安排,确保室内清洁、美观。

  2、学生每天早操和午休后,按照内务规范要求整理好床铺、被褥、洗漱用具,清理桌面及室内卫生。

  3、值日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房间里每个人的物品放置是否符合规范,然后将垃圾放到垃圾道或垃圾箱内。

  第二条公共卫生  

  对走廊、楼梯、洗漱间、厕所、公寓楼周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主要由公寓服务管理人员负责打扫,学生负责维护公共卫生和检查监督。

  第三条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杂物。

  2、床铺整洁,使用统一配发的卧具,按统一规范整理内务。

  3、桌面干净,桌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美观。

  4、门窗干净,灯具、书桌、衣橱无灰尘,无私自拉绳结线,搭挂衣物现象。

  5、楼道、楼梯无垃圾尘土,无积水。

  6、墙壁门窗无乱写、乱画,无污迹,无破损,无蛛网。

  7、洗漱间、厕所地面干净,无垃圾,无剩饭菜,无积水,水池内无杂物油污,无长流水现象,室内无异味。

  第四条检查评定  

  按照室内卫生标准及内务要求,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组织学生“楼管会”成员负责检查,采取周一普查、平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两次;各项检查成绩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评比,评出“文明宿舍”、“规范化宿舍”与“未达标宿舍”,与综合测评和奖惩制度相挂钩。

  公共卫生成绩由学生宿舍管理科、“楼管会”学生共同评定,采取公寓中心定期检查、学生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检查评分,计算卫生成绩,设立卫生奖。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障校园内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制度

  1、突发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疾病等。

  2、学校根据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广泛深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班班学、天天讲、人人知、个个防。

  4、建构防控网络,任务要清楚,责任要明确。防控网络包括: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校园封闭管理小组、晨午检工作组等。

  5、从防控细节上入手,阻断一切疾病传播途径,防止病从口入,病从手入,对餐具、玩具、衣物和学生活动场所严格消毒,防止学生之间相互传染。

  6、出现突发卫生事件迹象,应保留证据,将当事人及时送诊,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按要求进行后续防控工作。

  7、启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后应切实保证做到校园全封闭管理,实行自检、晨检、巡检、抽检、送检五结合体检制度。

  二、晨检工作规范

  1、按照晨检要求,对学生进行问、看、摸、查、留。

  问学生身体有没有不适感;

  看学生脸色、精神、手、足、口等表现;

  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烧;

  查学生体温是否正常。

  对发热、萎靡不振、出疹子的'学生单独留验。

  2、及时消毒,避免交叉传染。晨检老师摸学生之手、查学生体温的体温表应做到查一人消毒一次。

  3、指定专人负责全校晨检情况汇总登记上报工作,学生缺课应及时与家庭联系,问明原因,掌握情况。

  4、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5、对留验学生要迅速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并要求其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

  6、对相关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学生及家长姓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临床表现、晨检统计当天报表。

  7、留验学生应安排专人监护,家长来接走学生前,学生不得离开留验室。

  三、学生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制度

  1、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课程安排、课程内容和课后记。

  2、每学期聘请专家对学生进行一到两次传染病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讲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有效果。

  3、在学生体检过程中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学校应及时通过班主任联系其学生家长,及时进行诊断治疗。

  4、新生入学按要求查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证之后做好登记,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学生通知其及时补种。

  5、通过学籍管理能迅速准确了解学生因病休学、退学的返校记录。

  6、通过晨检管理能及时了解学生因病、因事缺勤的基本情况。

  7、学生健康管理信息资料有要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存档。

  四、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包括操场卫生、门前卫生、教室卫生、楼梯走廊卫生、厕所卫生等,校园环境卫生应从细节入手,加强管理,保证天天清洁,常年卫生。

  2、厕所设置应符合卫生要求,蹲位独立,定期清扫和药物消毒。

  3、学校在校园各处安放垃圾筒,方便师生随时丢弃垃圾,学校安排专人将垃圾筒垃圾每天集中转入垃圾斗中,并保证垃圾筒内外清洁。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

  2、制定并定期更新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现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中心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

  3、中心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报告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组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传染源。应储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病例如为传染病病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经,防止扩散。

  6、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卫生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服务师生健康"的原则,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为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公共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任务是: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对传染病防控、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对广大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生活方式;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监督学校饮食卫生状况,保障食品与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对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影响校园社区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后勤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以及院办、工会、后勤部门、学生工作部、公共课教学部、二级学院(部、馆)、行政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共卫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门诊部,负责学校日常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二、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组织公共卫生检查,消除卫生隐患,改善校内卫生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4、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的情况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人员进行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指导全院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传播;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三、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各项公共卫生活动,做好公共卫生宣传工作。

  2、熟悉各类卫生法律法规,了解学校易发生卫生死角位置,以及公共卫生事件易发重点部位。

  3、进行经常性的公共卫生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学校卫生制度行为,预防和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一旦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学校的应急预案积极处理。在校师生出现突发性卫生事件,迅速组织救治,遇到校内无法处理,迅速联系120急救中心或本地医院。

  5、学校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按照公共卫生领导小组的布置,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第四章 公共卫生工作的职责划分

  一、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学院(部、馆)、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各二级学院(部、馆)、行政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后勤部门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起草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4、定期对学校公共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5、对全院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和培训;提出实施计划和建议;对食堂、商店的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学习、培训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则的`演练。

  6、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资料档案。

  7、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并协助组织指挥救护或预防工作,做好事件的善后工作。

  8、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组织交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11、门诊部工作职责

  (1)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及个人卫生知识。尤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提示防病的重点,及时公告重点传染病的流行趋势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防范要点等。

  (2)制定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培训的内容除常见突发事件应急抢救和自身防范知识外,还应包括常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增强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律意识。对学校公共场所的人员进行消毒防护的培训。

  (3)加强医疗急救的保障工作,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如食物中毒、肠道或呼吸道传染病等,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消毒药品等物资储备,提高应对各类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病人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抢救和治疗病人。对就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并作好详细的登记工作;病历书写应完整、详尽;对需要转院的病人,应当按照制度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5)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卫生事件发生原因。

  (6)负责做好艾滋病预防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

  (7)负责学校红十字会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宣传、组织、实施工作。

  12、餐饮部工作职责

  (1)负责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食品卫生的培训和管理。

  (2)负责学生食堂、宿舍区内的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学生食堂、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3)加强对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发现学生食堂内安全隐患或公共卫生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负责学生食堂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5)对全体师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对违反公共卫生纪律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下,保护好事发现场,协助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原因。

  (6)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当好领导的参谋,协助配合救护或预防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学生工作部职责

  1、负责开展大学生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减少心理、生理疾患的发生。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相关职责按照《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执行。

  2、配合后勤部门做好日常公共卫生管理中的执行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公共课教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按照国家体育卫生标准提出修建体育教学场地、购买体育器材的计划。

  2、体育课进行的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认真组织实施阳光体育活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青春健身活动。

  4、做好学生体质测定工作,实施大学生健康教育教学计划。

  (四)学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

  2、负责有关信息的报告和对外发布,特别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把握舆论导向和对外的信息发布。

  (五)各二级学院(部、馆)、行政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本部门二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落实责任,同时成立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就公共卫生开展情况建立详细的台账。

  2、负责设立本部门公共卫生责任报告员;

  3、各学生宿舍卫生督查员、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咯血、黄疸等)时,应督促其就诊,若出现3名以上相同症状者,及时报告部门责任人,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门诊部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五章 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

  一、学校门诊部是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负责配合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我院实施执法检查和卫生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校内有关部门实施内部卫生管理的督导检查。

  二、学校公共卫生监督检查采取主动接受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和学校内部自我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除接受当地卫生行政机构检查和专业防治机构督导外,由门诊部根据传染病发病的季节特点,对学校各单位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除接受当地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外,由膳食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各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卫生情况和记录情况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监督和考核。膳食管理部门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直接责任部门,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食品卫生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记录。

  五、后勤部门负责对教学楼、图书馆、行政楼等公共场所卫生和卫生包干区日常督导管理和检查。

  六、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七、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要组织对食堂、宿舍、班级、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及传染病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并负责将公共卫生督查结果向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在全院公布。

  第六章 公共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将公共卫生督查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投入,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预防经费、健康教育经费、体检经费、卫生费使用;公共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和改造有计划、有经费保障。

  三、加强院内餐饮从业人员、公共卫生责任报告员、宿舍卫生督查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病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健康教育、师生员工健康管理、爱国卫生工作、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公共卫生责任报告、公共卫生督查、公共卫生责任追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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