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合集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预防工作(强化管理开展教育)
1、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加强对学校周边水城安全的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设置水城安全防护警示牌,做好对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许再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到非游泳水城(水库、池塘、河流、水坑等)游泳。
4、通过家长会以及发放《告家长书》,向家长宣讲防溺水的知识,请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教育学生不在没有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提高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5、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应急行动
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迅速进行抢救,努力保证溺水学生的生命安全,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最早发现溺水事故的者应立即拨打110和120请求救助。
2、校领导立即报上级,同时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并亲自赶往事故现场。
3、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时效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教援工作的有效性。
5、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做救护工作。
6、当事故控制后,要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工作。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运用集会广播、橱窗展览、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及幼儿家长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溺水危害的'认识。
二、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
三、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要求学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险区、江河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到公用泳池,河里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并有成人陪同。遇溺水发生,必须大声呼救。
五、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六、游泳时不要冒险跳水,遵守游泳池规则。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保障学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在场、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和对策,落实相关工作。
2、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3、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废弃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营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溺亡事故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
4、严格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
5、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教务处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
7、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
8、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以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9、做好初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放学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10、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和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参与排查安全隐患水域,接受安全隐患举报,经核实后,主动提请镇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宝峰君子里水库、木兰溪石马段)的排查巡查,危险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时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4
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防溺水安全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
二、防溺水四级防控工作网络
成立防溺水网络小组,协助班主任安全暨防溺水工作,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小组成员安全情况,尤其是周末、节假日负责联络本组成员,全面了解小组成员居家情况和活动轨迹,每天两次向班主任汇报本组成员居家安全情况。
防溺水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要有效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课后3分钟"安全教育、学校团(队)委校园广播设立专栏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明确规定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水浅、河底硬而平整的、熟悉的水域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学生日常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45-60分钟内不要游泳。
5、在天然水域游泳要注意:
(1)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况。
(2)在海中游泳时,必须了解潮汐情况。
(3)总是与海岸线平行游。
(4)注意同一海域的其他船只。
(5)了解水温,最理想的是27摄氏度。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通过印发《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加强排查工作
值班领导、教师、各班主任对学生防溺水情况进行摸排,要特别关注有游泳习惯的学生、喜欢到水边玩耍的学生、喜好逮鱼摸虾的学生、居住地附近有水域的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重点盯防,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八、落实安全责任制
坚持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要求,对涉及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后,学校和相关单位应当及时了解事故原因,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要求上报。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5
第一条每年随着高温天气和汛期来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做到预防溺水教育常态化,杜绝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旨在强化我校各位教师的主动教育意识,养成各位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确定每年的六月为防溺水安全教育月。
第三条建立每日一次学生离校安全提醒制度,由校园广播系统在放学时进行语音提醒;
第四条建立课前、课后一次安全提示制度。
第五条防溺水提醒是我校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头和倾向性的,需要及时过问和提醒的一项教育监督措施。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
(一)有学生反映的.,群众反映的;
(二)有教师发现的;
(三)学生自己有意无意说到的;
(四)学生有野浴游泳思想苗头的;
(五)其他需要提醒的。
第七条具体措施:
1、所谓课前课后就是在班(队)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之前和之后,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课前、课后各进行一次安全提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的教育。
2、这种提醒应是持之以恒的。
3、只要有发现玩水倾向的,教师就要用一切方法在个人或全班面前进行安全教育。
4、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家校结合实施教育与防范。
5、及时向其他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
第八条提醒建立文书档案,相关资料定期保存。
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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