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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该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既包括结果安全,也包括过程安全;既包括现实安全,也包括未来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1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六、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八、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九、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十一、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十二、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十三、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十四、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五、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四、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卫生
1、采购人员在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2、按照国家规定,禁止销售死黄鳝,死甲鱼,死河蟹,死青蟹等水产品。
3、销售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吸烟销售。
4、生熟分开是指生熟食品制售者分开,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应分开。
5、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食品用菜板,刀具,抹布,盆,碗等工具和容器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6、加热食品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度以上。
7、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时应该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加工人员分开,生熟食品存放分开,工具容器分开。
8、初步鉴别食品好坏可以采用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方法进行。
9、四季豆,土豆在加工制作时必须煮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五、食品加工场所卫生
1、凉菜间必须具备专人专间,专用冷藏设施,专用上下水,专用工具,紫外灯,不应配置灭蝇灯。
2、食品加工场所的地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耐酸碱及防滑材料铺砌,并且平坦,无缝,具有1%—2%坡度。
3、食品加工单位必须具备原料处理,运输,包装,贮存等车间或场地。
4、食品加工场所的墙壁应用瓷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饰成高度不低于
1、5米的墙壁。
5、食品的加工应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贮存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6、餐饮业厨房与餐厅的面积比应不小于1/2。
7、餐饮店应距离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8、食品粗加工间应分别设置洗菜,洗肉和水产品专用洗涤池。
六、食物中毒
1、食物中毒的种类,主要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2、苏丹红是一种工业染料,可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秋季节。
4、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多由动物性食品引起。
5、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多发生在高温季节,多数由海(水)产品引起。
6、甲醛是一种化学物质,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工业等领域。人体呼吸道吸入和食入过量都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在食品的加工和保存中使用,以及在居家装修和家具中过量使用。
7、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的食品有花生,玉米,干果类等。
8、大豆中含有有毒物质抗胰蛋白酶和凝血素,生食容易发生食物中毒。
9、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有:有机磷农药中毒,砷化物食物中毒,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还必须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10、大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蛋白酶抑制剂,因此豆浆一定要煮沸10分钟以上,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11、食品从业人员发现有食物中毒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可疑食物,通知120抢救病人,保留可疑食物,然后报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七、餐具消毒
1、餐具物理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2、餐具化学消毒的程序是: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清洗,五保洁。
3、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餐具消毒,有效氯浓度及浸泡时间分别是250MG/L,10分钟。
4、配制含氯消毒剂必须使用冷水,才能保证消毒效果。
5、配制好的消毒液在使用和放置4小时后必须重新配制,以保证消毒效果。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2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解决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撑。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后,将有许多硬性、刚性的制度和措施生效,涉及政府部门、企业、公众等各方面,需要及时顺应和衔接。要全面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培训、贯彻等工作,使部门、企业、公众在新法中找到自己的职责,切实履行义务,在理念、方法、手段等方面达到法律要求,为保证新《食品安全法》的有效、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二、时间安排
本次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从2015年6月开始,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5年6月23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宣传培训(2015年7月1日—8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总结(2015年9月1日—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分五个层次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1、印发宣传资料。州、县(市)局负责各自层面宣传资料的印制,宣传资料形式及内容自行确定。
2、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六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六进”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进一步构筑起保护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3、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在州局网站设立新《食品安全法》专栏,更加便于人们对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的查寻,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大讲堂宣讲活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于9月分别开展1次新《食品安全法》大讲堂宣讲活动。以“学法用法,健康饮食”为主题,突出老年人、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小儿等特殊人群,讲解重点内容为如何谨防通过互联网、电视等途径欺诈销售食品违法行为,食品、保健食品的区别及其有效期检查方法,家庭防范食物中毒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5、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5〕187号)要求,各县(市)局分别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队竞赛,并选拔初赛阶段比赛的队伍,于7月25日前将选拔推荐的1支参赛队推荐表上报州局宣传培训科;8月中旬,州局组织各县(市)选拔推荐的优胜参赛队进行初赛,推荐成绩优异的参赛队伍参加省局举办的新《食品安全法》决赛。
(二)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各县(市)、州局直属各单位要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从监管人员、食品从业者、党政领导干部三个层面,分层次、大规模组织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使新法内容为执法者掌握、从业者熟悉、社会公众知晓,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
1、执法人员培训。7月中旬,州局举办一期全州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师资培训班;8月上旬各县(市)局举办本县(市)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
2、从业人员培训。8月中旬,各县(市)局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组织辖区内所有食品企业及从业者集中开展学习培训,突出抓好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力求辖区内每一个企业、每一名食品从业者全覆盖。
3、党政干部培训。8月下旬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举办一期党政干部《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班,要求各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到会讲话,各乡(镇、街道办)书记、乡长(镇长、主任)及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1-2名参加培训。
四、具体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新《食品安全法》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内容,明确宣传活动时间节点,有序组织推进实施。要结合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信息屏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通过刊发解读文章,举办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营造全州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培训,奠定坚实基础。要将新《食品安全法》纳入培训工作重点内容,通过多层面培训,使大家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熟悉其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为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紧密结合实际,推进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为新《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对该法生效施行前可提前推进的相关内容,要按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完善工作制度,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对该法生效施行后方可贯彻执行的相关内容,要深入研究新规定,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切实做好贯彻实施的准备,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运用好相关规定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内容,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协调和衔接;四是抓紧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自身能力建设,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监管队伍,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五是要研究起草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政府责任落到实处。
各县(市)局对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附视频及图片资料)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州局宣传培训科。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3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经营户法制
安全消费意识。
1、5月22日,学校组织食品负责人、厨房全体人员参会。会议由总务主任主持,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的副校长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14人。
2、采用多元素形式丰富培训的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对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达到引领的作用,提升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认知与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法律素质。并为每名参会人员送上了一本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读本及行政指导书1份。
二是把2013年来全国、省内、我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三是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严重响,分局从食品源头污染、食品加工过程中、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经营者法律意识及社会公德存等方面存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举实例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宣传。为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经营户行业自律意识,分局执法监管人员把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邻域的监管方式与手段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意义对与会者作了介绍。并指导经营户如何建立食品索证索票按月装档、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建议征求。为依法履职、增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取得食品经营户的大力支持,达到长效监管的有效目的。以面对面的交流方式请与会者对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上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
为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使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工商分局在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同时,上门服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共发宣传材料520份。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把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同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提高到广大人民安居乐业和事关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认真安排、布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各种节假日、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期间在XXX乡镇大门口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主的“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多种,共2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4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1)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等)
(1)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4)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3)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4)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1)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
(2)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3)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
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
1、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原则上对新上岗人员和已在岗但未经过培训的`人员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已在岗但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采取分散教学(以学校为单位、利用培训教学资料)的方式进行强化培训。
2、培训时间与培训周期
(1)上岗培训:新上岗人员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建议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2)强化培训:原则上管理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三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从业人员强化培训周期为二年,培训时数以完成培训内容为准。积极参加教育局和卫生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并认真学习发放材料,进行以自学为主的分散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培训。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5
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
二、食堂从业人员和分餐人员的卫生要求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外购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与集体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刚才说的疾病,手是否受伤,一旦发现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用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提供学生营养餐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必须配备营养师或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
5、食堂负责人、卫生管理员亦必须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和集体用餐的分餐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便后、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彻底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还应进行消毒;工作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留长指甲、戴戒指、涂指甲油;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食堂采购人员要注意的事项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在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禁止向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
2、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3、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食品卫生法》第2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的卫生应履行的义务,销售者有向购买者提供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的义务。
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
腐败变质:一般认为腐败变质是食品经过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种成份或多种成份发生变化,感官性状发生改变而丧失可食性的现象。这种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从而易于造成食物中毒。
油脂酸败: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贮存过程中经生物、酶、空气中的氧的作用,而发生变色、气味改变等变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应或食物中毒。
霉变:指霉菌污染繁殖,有时表面可有菌丝和霉变现象,有可能产生毒素。霉变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有毒、有害物质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如河豚鱼、毒蘑菇)。
(2)、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毒素(发芽土豆产生龙葵素,死亡的鱼类产生组织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产生毒素物质(如葡萄球菌产生肠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过量添加某些化学物质或包装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迁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
以上食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禁止生产、经营。
3、未经兽医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定型包装食品:按一定数量、一定标志并有固定包装时构成的一些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
(一)、什么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一般认为,凡是由于食用各种“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
正常情况下,一般的食物并不具有毒性。食物产生了毒性并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于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产生大量毒素。(有些细菌是可以产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条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鱼、毒蘑菇。
(4)、食品贮存过程中,由于贮存不当而产生了毒素,如马钤薯发芽产生龙葵素。
(5)、某些外形与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误作食物而误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点
1、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种有毒食物的人群,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这种食物,发病很快停止;
2、潜伏期短、来势凶猛,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几小时)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时发病;
3、所有病人有类似临床症状,即发病症状相同;
4、人与人之间不直接传染。
食品从生产加工直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们要了解食品整个加工过程和在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报告: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发现重大病情,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至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
2、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定了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划分:按严重程度划分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6
一是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我镇利用标语、会议、食品安全宣传单分发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全年会议4次,标语8幅(罗列横幅地点),纷发食品安全宣传单三次,每次各300张。提高了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二是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委员会还专门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并且层层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了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管理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xxx,副组长为xxx和xxx,协管员及信息员为xxx、镇卫生院院长xxx、镇中心校长xxx、镇派出所所长xxx,各村委主任及各村村长。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镇政府为总监管机构。
三是在工作中做到了“三有”,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有较好保障。
四是围绕重点品种、环节、场所和主要时段,实行由镇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计开展整治活动2次,发现隐患1处,当场整改1处,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食品市场秩序。
五是从源头抓起,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围绕水果有机磷农药等违规使用问题,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2次以上,今年在水果生产方面没有发现任何有机磷农药等违规使用问题,为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夯实了基础。
六是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由镇药品食品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定期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法与刑事司法所衔接,严肃查办大案要案。
七是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食品中毒事故。管理区召开《广西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意见》部署会议,与各村委签署食品安全相关责任状。50人以
上聚餐实行申报备案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亲自指导的有5起以上。
八是对各协管员和农村厨师开展了2次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事业心,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在其位某其政,踏踏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汇报工作,做到下情上达,政令畅通。
我镇决定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培训,增强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工作能力,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7
一、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院医护人员意识。
1、5月9日下午3时,我院召集全体医、技、药、护人员参加培训会。会议王志正书记亲自主持,分管医疗安全的张重宵副院长负责会议主要培训工作,参会人员78人。
2、培训内容:
一是围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20xx年黎城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分别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报监测方工作手数据报 告系统等进行了系统培训。
二是把近一段时间来我市及其周边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明确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了实例通报。以生活的事例表明,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祖国在国际间的声誉。
二、加强思想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对来我院就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应积极诊治同时做好向上级报告,不能确诊的要通知院领导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诊断和处置,我院条件有限不能诊治的要做好转诊安全保障工作,做好院内检测工作就运转流程和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告。
三、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义务做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总则,通过这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使大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及疑似食源性异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报监测方工作手数据报告系统等有了充分的认识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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