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社保卡新政策和新规定
《2017年关于社保卡新政策和新规定》
5月1号启用社保卡
1、如您已领取社保卡,2017年5月1日起看病就医一定一定一定要记得带上社保卡。
2、如您已制卡,但还未领取,请一定在2017年7月1日之前去发卡银行领取。
3、由于您的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您的社保卡暂时还没制出,一定要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去社保卡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4、因为办卡时间约2个月,从2018年1月1日起,7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到医院就诊,必须提供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将不能进行报销!
关于社保卡,你一定要知道的防骗知识
1、已有长沙银行、建行医保卡的在职或退休职工,切记谨防不法分子“有关医保卡2017年5月1日失效,能够帮您把医保卡余额转往社保卡,要求您的提供医保卡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的诈骗电话或短信”。
2、发送短信要求回拨电话。骗子以领取社保补贴为名发送诈骗短信,诱惑参保人员拨打所谓“社保机构”的电话,骗子在解读一系列“社保政策”后,诱骗参保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不要随便点击或拨打短信里的不明链接和电话。凡收到这类“好消息”,可随时拨打服务热线12333核实,或者也可以就近去社保服务中心现场问清楚。
3、通知你社保账户被冻结。以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续缴保费只能通过官方窗口,或将保费存到参保人自已的银行帐户上,然后委托银行自动代扣代缴。
4、用“优惠政策”做诱饵。骗子冒充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人进行社保卡的优惠办理,通过去银行转账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办理社保卡需要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部门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社保卡的办理。
5、伪造虚假文件。骗子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伪造虚假文件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发放,以社保基金帐户变更为名,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预交社保费。
警方提示:有关社保的新政策会由当地政府,收到类似要求转帐的文件或通知,应拨打服务热线12333核实,或就近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核对真假。
1、冒名使用。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2、伪造病历、票据。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
3、倒卖药品。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4、借予他人。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
5、超量开取。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治疗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的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使用的。
6、全家共用一张卡。由于有些人达不到门诊实时报销起付线,便打起了一家人共用一张社保卡的主意,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诊配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张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这都是违法的。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新版社保卡兼具银行金融功能,市民要提升安全意识,不要随意转借他人;接到有关社保卡的.语音电话或短信,不能透露自己的个人账户信息及身份信息,更不能按其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内容涉及社保缴费基数将迎来调整。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上调还是下调?老钱庄理财小编告诉你。
国务院10月份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一旦落实,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会下调。这对于企业和低收入者是好消息,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上一社保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依此公式可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后,应缴社会保险费会变少,这是为低收入者和企业减负。
此次调整如果落实,会在下一个社保年度有所体现。以北京为例,北京市规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缴费基数不变。如果基数真的下调,新基数将于2017年7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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