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五险一金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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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险一金是什么?
答: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条件是什么?
答:(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补充说明: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 五险一金中个人无需缴纳、完全由企业缴纳的有哪些?
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多少年?中途中断会失效吗?
答:15年。可以中断,是累计年限的,只要在退休前交满15年即可。
5、 假如你上下班的路途中出了意外,可以报工伤吗?需要什么条件?
答:可以。需要你保存证据,如:警察开具的事故鉴定书或看病住院的病历,叫单位在一个月内拿着你的有效材料去工伤鉴定中心做工伤鉴定。
6、 失业保险交满多少年才能享受?
答:一年。
7、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
(补充说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8、 什么情况下男职工可以享有生育保险的待遇?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补充说明:广东省规定生育保险待遇范围有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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