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常见的生育保险政策问答,欢迎阅读,更对相关消息,欢迎关注中国人才网!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一、职工需异地分娩、如何办理?
职工生育因本地无人护理,需转外地定点医院的,须经县社保局批准后,并由单位填报《龙游县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报表》;方可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期间发生治疗因生育引发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哪些属于计划内生育?
生育妇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计划内生育:
(1)计划生育第一胎的;
(2)符合计划生育第二胎条件并经县人口计划生育局批准的。
三、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我县境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非在编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四、用人单位如何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2%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它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工资60%的,按全省职工月平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础高于上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工资3倍以上的,高于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县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待遇中不包括生育津贴。
六、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计划生育医疗手术费用包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需要施行放置(取出)宫内的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输卵管复通手术及节育环嵌顿移位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国家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提供资料除劳动合同外。
(一)平产、助产、剖宫产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生殖健康服务证》及复印件;
(6)《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7)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9)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10)婴儿出生死亡或死胎,由定点医院出具死亡或死胎报告书。
(二)流产、引产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病历及诊断证明;
(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八、报销放置(放环、取出)宫内节育环,复通术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哪些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龙游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病历;
(6)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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