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7年度从业人员月缴费基数调整
12月19日,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出关于调整2017年度从业人员月缴费基数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2017年1月至6月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676.85元(4867×55%);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
一、从业人员,月最低缴1064.41元
今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根据规定,2017年1月起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社保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总额核定,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300%核定;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总额征缴,但2017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55%,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社平60%。以2676.85元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等4险,缴费总金额合计为1064.41元。其中,单位缴纳777.26元,个人缴纳287.15元。如以最高基数14601元(全省上年度社平的300%)缴纳,缴费总金额合计为5650.60元。其中,单位缴纳4117.49元,个人缴纳1533.11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876.06元
2017年1月至6月,海口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社保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到2920.20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社平工资4867,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最高缴费321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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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居民持社保卡可报销异地医疗费用
2017年起可实现就医结算
南国都市报7月29日讯(记者党朝峰)记者29日从海口市人社局社保卡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进行报销的方式,将逐步过渡到凭社保卡等相关资料进行报销。据了解,今年7月起,海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社保卡进行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明年1月起,可持卡在海口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进行就医结算。随着2016年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期即将到来,为方便参保人持卡参保缴费,避免因未办社保卡而影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该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尽早申领社保卡。
据悉,社保卡实行参保人“一人一卡”,不分险种,全省通用,首张发卡免费。参保人可通过两种途径申领社会保障卡(即社保卡):
一是通过社区网格员上门办理,足不出户就可以申领社保卡。目前仅面向海口已划分网格管理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开展网格员协助发放社保卡工作,参保人可咨询当地的网格员预约上门服务。网格员上门采集时间为6月至7月底,上门发卡时间为8月至9月底。
二是在未划分网格地区或未通过网格途径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可自行到全市41个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零星申领,参保人可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也可从当地社区和网格员处获取《社保卡申领指南》,提前准备好办理所需材料,到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网点申领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