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证残疾人的的`就业比例。本文将介绍2016沈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沈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
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
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 (300×1.5%-2)×12000×50%=15000元。
【拓展阅读】
应缴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年末单位职工总数×1.6%-单位已安排残疾职工数)×本单位上年度职工人均工资×0.6(说明:安排人数要求是从1.5%-1.7%都有,有些没有×0.6打六折)如果是经营亏损的话,要出具亏损证明,可以申请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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