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
为做好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征缴工作,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2010〕第182号)和《南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洪残联〔2006〕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地税部门代征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对象
2015年12月底以前在本市地税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用人单位。
二、申报、缴款时间
(一)从5月3日至5月17日,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相关报表资料,或通过南昌市残联网站下载相关报表。
(二)从6月1日至6月15日,2015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相关报表资料报送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残联窗口或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015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相关报表资料直接报送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逾期不报送相关资料的.,按单位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认定,在职职工总数参照上年度年报表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核定,全年全额征收。
(三)7至8月的纳税申报期,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残联窗口领取《南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并申报缴纳“残保金”。“残保金”计算公式:(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上年度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单位应交“残保金”(南昌市城区2015年度“残保金”征收标准执行51851元,年人均应征费额为777.76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区征收标准按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执行)。
三、法律责任
(一)未经批准,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保金”的单位,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二)当事人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残疾人联合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附则
(一)“残保金”征收中的有关政策问题,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和按规定处理。
(二)市残联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869号(南昌市工商局往西800米左右)。
(三)咨询电话:*********************(传真)
特此通告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
各团场、处,厂、公司,院、校,管委会,机关各委、办、局,北泉镇政府、石河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中央、自治区、兵团驻石各单位:
2016年师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在地税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团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仍按2015年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执行。
二、征缴时间
(一)审核认证时间:
2016年保障金审核认证期为5月20日至7月10日。
(二)保障金缴纳期:
入库申报期为8、9月税期。
三、年审携带资料
今年重新换发新《就业审核手册》,所有单位先到石河子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新《就业审核手册》。
年审时需提供资料:
填写完整《就业审核手册》、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需复印企业基础信息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2015年5、10月两个月的工资册会计凭证(复印工资表审核时留存);银行出具的2015年残保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新注册单位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提供:①残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③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关于对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说明
所有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必须参加2015年度审核,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执行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起。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仅适用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再免征范围,依然正常缴纳。
五、行政处罚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今年将加大处罚力度,对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的,按规定每日加收5‰滞纳金;对虚报残疾职工人数以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者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的,由地税、财政按有关规定处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中的有关政策问题,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局、地税局在各自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2012682 2020760
投诉监督电话:2095880 2012700
兵团第八师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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