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2016社保缴费基数
经研究,现就2016年度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维持不变,单位无需申报,待相关政策明确后统一布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25日止。
三、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确定
参保单位需申报退休人员2015年12月基本退休费, 机关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特岗津贴之和确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教护龄津贴之和确定。其中由市社保中心直接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保单位无需申报。
市社保中心核定基本退休费后,再按规定统一增加每人每月1000元作为2016年度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拨划基数。
四、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至社保服务大厅2-7号窗口办理申报。
参保单位可采取纸质或U盘申报二种申报方式。其中退休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建议采用U盘申报。
1.纸质申报。参保单位填写《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后交市社保中心。
2.U盘申报。参保单位电脑录入《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明细申报表》并打印申报明细或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及U盘到服务窗口拷贝数据,填报后连同加盖印章的《昆山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返回服务窗口。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2333,57595709、57595712(传真)
邮寄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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