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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凉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时间:2022-08-04 04:11:16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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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凉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有凉州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的村(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参保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一式两份)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属于一、二级残疾人或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节育户对象,需要提供相应证件及复印件。

  3、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每年缴费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缴费标准分几个档次?能不能变更?

  答: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动。

  5、政府对参保缴费如何补贴?

  答:从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对选择500-1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75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85元。

  6、特殊困难群体参保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一、二级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由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即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对象,由区政府为其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7、对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答: 1951年7月1日----196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可以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1966年7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8、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从2015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老年人死亡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申领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

  9、领取城乡民民养老保金的老年人,高龄补贴是如何发放的?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从2015年1月1日起,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同居民养老金合并发放,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

  10、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是否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答: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停发养老金,停发期间不享受基础养老金调整。待服刑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不予补发。

  1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关系如何转移?

  答: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省内转移的,可随户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2、缴费年限越长越划算吗?如何计息?

  答:缴费年限满15年后,如果继续缴费,不但能继续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而且个人账户储蓄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13、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注:个人账户积累额=个人历年缴纳的保险费+政府补贴+集体或其他经济组织补助+利息);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终身。

  14、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2015年起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区基础养老金构成。目前,中央基础养老金55元/月,省基础养老金10元/月,区基础养老金5元/月。(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

  15、如何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答: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到龄前的一个月携带缴费手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办理申请领取待遇的相关手续。

  16、城乡居民养老金是如何发放的?

  答: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一律通过武威农商行(原信用社)办理。每月10日由区社保局通过武威农商行营业部将养老金转入在农商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能否转移?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均可转移。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凭迁入地经办机构《接收函》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在凉州区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只需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18、怎样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答:行政村或社区应掌握享受待遇人员享受资格变化动态,并及时上报所属乡镇(街道);享受待遇人员应参加每年9-11月按规定开展的待遇享受资格认证。对未按规定认证的,社保机构予以停发养老金。

  1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给大家带来哪些好处?划不划算?

  答:例:张某,男,1966年出生。

  一是投资回收快。比如,张某按100元/每年标准,共缴费15年,每缴费1年各级财政补贴40元,个人账户按3%计息。年满60周岁,其个人账户储存额2604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每月18.73元,基础养老金为每月90元,总的养老金为每月108.73元,年养老金待遇标准为1304.76元。其缴纳的1500元养老保险费1年2个月时间就可全部收回。

  二是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假如上述例子中的张某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是每年在银行存100元,共存15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此人得到的本息总额为1915元。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每月领取养老金108.73元,平均寿命75岁计算,此人可领取养老金总计19571.4元和丧葬补助金,若考虑养老金调整因素、则领取的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会更高。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0、我现在还不到60岁,如果不缴费,到60岁时可以发放养老金吗?

  答:不能发放养老金。至2011年6月30日,未满60周岁的都为参保缴费人员。(其中46岁-59岁的参保缴费人员,必须按年缴费,若不按年缴费,到达领取年龄(60岁)时,将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16岁-45岁的人员,也必须按年缴费,累计缴费达到15年,到达领取年龄(60岁)时就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不缴费,将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1、领取养老金人员为什么每年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答: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不受损失,防止骗领养老金问题发生,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9-11月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人员,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

  22、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从2015年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都可以依法继承。举例:张某某,生于1955年12月,2011年至2015年各缴费500元,共缴费2500元,2016年1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每月领取120元,2016年3月因疾病死亡,则张某某的家属共可以领取271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总额为2770元,需扣除已领取的个人账户资金60元),而且张某某的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23、选择高标准缴纳有什么好处吗?

  答;举例说明:张某每年缴纳100元,连续缴纳15年,李某每年缴纳1000元,也连续缴纳15年,两个人同时到达60周岁时,张某每月领取108.73元,李某每月领取240元,按平均寿命75岁计算,至75岁时张某共可领取19571.1元,扣除自己缴纳的1500元后为18071.4元;李某至75岁时共可领取43200元,扣除自己缴纳的15000元后为28200元。分别按100元与1000元的标准缴纳15年后享受的待遇差距为23628.6元,待遇享受的时间越长,差距随之越大。

  24、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如何处理?

  答: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区社保局,核实冒领金额,追回冒领金额和利息,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5、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什么时候办理衔接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参保人员在未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允许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26、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如何办理相互转移手续?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7、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时资金如何转移?

  答: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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