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大病医疗报销范围
实际上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你还有一层保障就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2017成都大病医疗报销范围,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报销范围
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患重特大疾病后,其医疗费用先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
报销比例:
一、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参保人员:
1、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38.5%;
2、剩余部分在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0%;
3、剩余部分在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42.5%;
4.剩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60%。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流程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一般是直接联网结算。如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申办人携带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出院病情证明或死亡证明、社会保险卡、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等资料前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即可。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成都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温馨提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大病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并且在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一个治疗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大病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