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召开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
林州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
10月31日,林州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安排布置2017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2016年的90元调整为150元,其余各类人员缴费标准均为150元。
此次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收费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请广大城镇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到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各社区、行政村参保、续费,逾期将不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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