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什么,怎么办理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个人医疗保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个人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个人要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营业窗口办理。一年要交1000元左右。 缴纳医疗保险远比商业保险好,即经济又实惠。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每年国家都要用财政补贴的,是福利性的保险,其其投入远比商业保险小,而受益却远比商业保险大。特别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但住院有保障,而且平时每个月医保中心都会往个人帐户里打钱,供平时就医或到药店买药用。 如果在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中两者选一的话,那么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是首选。假如经济条件允许,再买一份商业保险也是不错的。
购买事项:
第一,注意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的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您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您不适合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自己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第三、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第四、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第五、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去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您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您不可能获得理赔。
老人医疗保险的作用
1、减轻家人负担
老年人年老体衰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特别是老年慢性病多,诸如非传染性的血循环器官、癌症和糖尿病等以及各种精神方面的疾病,均带来了“医疗难”问题。据调查,广州从1995年起迈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11.7%,其中能生活自理的只有10.1%,绝大多数是合并长期慢性病,如心脏病、支气管甚至偏瘫、老年痴呆症。他们的家庭多数处于中等或偏低消费水平,患病老人已经成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包袱。购买老人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一旦生病,老人医疗保险将会发挥作用,分担部分医疗费用,为家庭减轻负担。
2、解决老年人看病难
有些老年人身体素质差,容易生病,可是由于家庭条件的影响,疾病无法得到良好的医治,看病难成为生病老年人难以解决的问题。老人医疗保险可以有效缓解看病难的问题。购买老人医疗保险,一旦来年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老人医疗保险可以帮助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保障老年人的医疗服务权利。
个人医疗保险的种类
1、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5、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全称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在职工疾病、受伤、生育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除此之外,我国医疗保险的种类还包括商业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以及公费医疗。
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基本医疗保险使参保人员能够自己做主选择定点医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就医,选择范围广,尊重参保人在就医时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服务,简化就医时的各种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住院治疗的只需预付少量应由个人负担的押金,剩余部分由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设立的个人医疗账户其资金归个人所有,账户结余资金视为银行存款并计息,可为参保人积蓄一定的资金,参保人调动时可随同转移,参保人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一视同仁,尊重和保障参保人的健康权益,参保人员不会因单位经济效益不景气而延误就医,也不会出现对参保人报销费用拖欠现象。
基本医疗保险分担了国家、企业或个人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的风险,通过实施共济性、互助性的保险制度,使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
法律知识快车: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与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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