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6城乡低保救助新政「解读」
2016年7月7日,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在吉林省人民医院启动,正式拉开了全省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慈善救助的序幕。
该医疗慈善救助项目由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慈善总会、吉林省人民医院联合推出,将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等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对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和脑梗死等28种疾病患者进行几乎免费的治疗。
救助对象:
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及精准扶贫的对象。
救助病种:
需手术治疗的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肾癌、喉癌、鼻咽癌、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肿瘤、脑出血、骨关节置换、腰椎间盘脱出、动脉瘤、下肢深静脉栓塞、急性胰腺炎、白内障以及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8种疾病。
定点医院:
吉林省人民医院
吉林心脏病医院
将减免哪些费用?
将根据需要,为救助对象垫付医保、新农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医药费用;
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和定点医院各承担一半,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
不属于救助项目的病种,定点医院给与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
目录外医药费用,须经患者同意并由其自理。
如何申请救助?
一个人申请
经定点医院筛查,符合救助病种的患者,可持定点医院诊断书到当地县级民政(慈善)部门领取并填写《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
二审核确认
经县级民政(慈善)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贫困状况进行审核把关后,由省慈善总会进行审批,确定为救助对象。
三入院治疗
经省慈善总会批准后,患者即可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定点医院留存患者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农合)证、低保证(贫困证明)等证件、材料,并为患者开通住院绿色通道,垫付政策内医药费用。
焦点3
可享受
哪些便利?
吉林省人民医院将为救助对象建立就医扶贫“绿色通道”,救助对象住院免交预付金,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统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构筑三重医疗保障,完善“一站式”即时结报,确保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水平达100%,救助对象患救助病种内的28种疾病的',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只需要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甚至不花钱。这在我省医疗救助工作中还是没有过的创举,将极大地惠及全省贫困患者群体。
另外,该医疗慈善救助项目,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及民政大病救助在定点医院实行即时报销,报销结束后报省慈善总会审核,审核合格的,省慈善总会按救助政策予以救助,全部结算后剩余的政策内自理部分由医院全部减免。
不符条件的一个不进
吉林省慈善总会秘书长王志勇介绍了吉林省“脱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他说,这个项目的资金是由爱心企业捐助,根据项目的进展程度会随时追加。资金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对象的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
患者拿到申请表后,省慈善总会进行审批,住院后,患者不需要垫付资金,由定点医院来支付,手术结束之后,医院会到省慈善总会及时核销这笔钱,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也可以保证患者的手术及时、安全、顺利地进行。
吉林省人民医院院长霍世会表示,医院会抽调精干的医生和护士团队,对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患者进行精准的诊断和治疗,形成一条龙的扶贫计划,使这些患者早日康复,回到正常的家庭生活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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