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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新规定

时间:2021-02-08 18:22:41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哈尔滨2016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新规定

  近日,小编收到最新消息,《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炉啦。以下是中国人才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最新资料,仅供参考。

  日前,经哈尔滨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炉。哈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实行市级统筹,实现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待遇标准和费用结算、经办流程和业务标准以及政策和信息系统管理的统一。

  统一筹资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按照各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确定缴费基数。县(市)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统一执行6%,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市本级缴费比例。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县(市)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调整为人均380元,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家庭的`学生儿童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将额外再给予相应补助。

  统一待遇水平。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统筹金支付比例不低于 75%。参保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各县(市)应逐步规范至此标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住院起付线,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推行社保“一张卡”就医即时结算。《意见》规定,哈市统一开发新版软件,建设县(市)统一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市)信息管理统一集中、实时互联。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就医即时结算。各县(市)统一使用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网上办公系统和网上监控系统等周边辅助系统,实现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网上经办、网上查询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网上监管等。

  按照计划,2016年至2017年,实现双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市)“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2018年,力争实现基金的统一管理。

  统一筹资标准:

  自由职业者纳入“职工医保”

  非从业居民纳入“居民医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县(市)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

  缴费基数:按照各县(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确定。

  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成人居民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学生儿童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

  补助标准:政府补助标准为人均380元,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家庭的学生儿童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额外再给予相应补助。

  统一待遇水平:

  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统一

  儿童学生患特殊疾病可报销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住院起付线:对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对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

  统一信息系统和管理

  全市推行社保“一张卡”

  就医即时结算

  哈市统一开发新版软件,建设县(市)统一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市)信息管理统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使用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就医即时结算。各县(市)统一使用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网上办公系统和网上监控系统等周边辅助系统,实现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网上经办、网上查询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网上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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