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合并最新方案
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到2016年底全省至少有20多个县(市、区)将实现“两保合一”,并轨运行。也就是说,继邢台威县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运行后,我省将继续扩大并轨试点:邢台将在全市范围扩大试点,其他十地市也将选择2—3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威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两保合一”
目前我国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就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覆盖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由于城乡、地域发展水平以及职工与居民身份等差异,形成了割裂的强制性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自愿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以及新农合制度,待遇差别依然很大。
今年4月1日,邢台威县在全省率先迈出了医保并轨的第一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保合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报销水平均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且避免了重复参保、节省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资金的.有效利用。
扩大试点并轨先机构后政策
继威县之后,我省将继续扩大“两保”并轨试点,明年至少有20多个县(市、区)实现两保合一。
根据《方案》,邢台市在全市范围扩大改革试点、其他市选择2至3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到2016年年底,各试点县(市、区)将基本建立起“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要求,各市、试点县(市、区)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整合方案及配套政策,按照先整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后整合制度政策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
各试点县(市、区)新农合职能、编制、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等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明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按新政策缴费
《方案》中提到,2016年6月底前,各市要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6年7月1日起,将按统一后的新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享受待遇。2016年7月底前我省将完成对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参保人员数据库。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整合工作,实现信息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应用,逐步做到参保人持卡缴费和就医结算。
2016年底前,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关于医保政策的整合,《方案》明确,各试点县(市、区)在完成资源机构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双轨运行、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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