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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近日,从市卫生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6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记者从郑州市卫计委了解到,2015年全市参合农民达374.63万人,参合率99.47%,连续5年维持在98%以上。筹资标准由2006年的50元提高至今年的498元。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2006年的35%提高至今年的75%,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试点之初的1万元提高至今年的20万元。新农合基本保障合并大病保险封顶线达50万元。
今年已有29人享受20万元封顶补偿
“真没想到,新农合还有二次报销,谢谢新农合!”在省中医学院三附院康复训练室,二七区侯寨乡村民郭坤感慨不已。
原来,郭坤的父亲郭天池,7月5日,因为脑梗塞导致左侧肢体瘫痪,住院49天,前前后后花费了27万元,基本靠借,“我们9月份出院时,就给结报了17万多元。要不是新农合,我们家真不知道咋熬过去。”
更让郭坤想不到的是,10月30日,经过二七区卫计委新农合办公室“牵线搭桥”,享受了“二次报销”,花费的32万多元,已经结报了20万元。
作为全省率先的试点区域,郑州市自2013年4月1日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新农合参合374.63万人,参合率达 99.47%。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518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28元。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增加到35种,平均补偿比例达75%以上。 2013年至今,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补偿29117人,补偿金额1.13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障补偿1125人,补偿资金 1752.2万元,享受到20万元封顶线补偿的有29人。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1.5万元
目前,我市新农合补偿采取的是住院补偿加门诊补偿模式,即参合农民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均可享受政策范围内按比例报销,省、市、县、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最高比例分别达65%、70%、80%、90%;在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看病同时可享受门诊报销,门诊就医报销60%;参合患者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规定基础上再提高5%。
在报销基本医疗保障之后,新农合大病患者还可以进行“二次报销”,2015年,农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起付线由2万元降低到1.5万元,大病保险合并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
1.5万~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7万元(含7万元)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7万~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7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
刚经历过一场大病的申某,在郑州市六院住院151天,花费了28.4万元,直接报销19万多元,自付了9万多元。当他接过1.9万元二次报销费用,情绪十分激动:“这笔钱减轻了全家人的负担,让我病后的心理压力去了一大半!”
明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
2016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始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比对工作,避免重复参合(保)现象发生。
明年我市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对相关部门资助参合的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要掌握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参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以家庭为单位,农户居民可自愿参合,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
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城中村和转制村村民、进城务工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参合费用缴费时间可延长至春节前后,方便返乡务工人员缴费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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