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201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临安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开始
临安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开始了!个人交费200元/人。临安一、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5%;卫生院门诊补助比例40%(中草药48%)。农民请到户籍所在村交费、居民请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交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2015年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
1 、本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异地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2 、非本市户籍,常居临安5年以上(包括5年)的僧人;
3 、非本市户籍,其父母一方已参加临安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 。
二、筹资标准:
2015年个人交费200元/人(筹资标准9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720元/人),低保、五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残疾人 、特困人员 、临安市市级劳模等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仍免交 。
三、缴费时间:每年的11月中旬至12月15日 。
四、缴费地点:到户籍所在的'行政村办理缴费手续、社区缴费2015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
五、补助标准:
特注提示:
1、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场刷卡结报,无特殊原因过后不予补报;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医疗困难救助截止时间:本年度的费用应在下一年的3月31日前递交镇街农医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
3、咨询电话 63746115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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