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介绍
办事说明: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2014年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调整对照表
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
深圳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深圳生育保险缴费最新政策
【办事易编辑按】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密切相关。
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5525元/月、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
[最新更新:2016年7月1日]社保缴费基数有变化,小编已经第一时间更新维护,用户可放心查阅!
①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标准改为6753元。
②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到2130元。
③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753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20259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
2017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130<=个人工资<=6753*3
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基数:6753*60%<=个人工资<=6753*3
失业保险:2130*1%(单位缴纳)+2130*0.5%(个人缴纳),共30.45元
工伤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2130元,最高6753*5元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130<=个人工资<=6753*3
医疗保险(基本二档)缴纳基数: 住院医疗:6753元; 合作医疗:无;
失业保险:2130*1%(单位缴纳)+2130*0.5%(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2130<=个人工资<=6753*3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2130元,最高6753.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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