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保险问题答疑
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特退”)的条件有哪些?
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国家规定的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
2、从事国家规定的井下、高温工作,累计工作时间满9年;
3、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累计工作时间满8年。
对于特殊工种岗位,依据原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认定的特殊工种目录确定。
特退审批时计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哪些具体规定?
特退审批坚持“跨行业不比照、无目录不纳入、非特岗不受理”的原则。凡申请办理特退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审批条件:
1、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
2、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障部及相关部委颁发的特殊工种目录的规定;
3、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8-10年的最低年限。
原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后,不能将职工仍在原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年限与改制前在原国有企业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作为特退的审批条件。
国家规定的特退是针对原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年龄如何确定?
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中,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缴费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女性,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51周岁、52周岁、53周岁、54周岁、55周岁等六个退休年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周岁取整确定退休时间,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核定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
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法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在为其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本市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由境内工作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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